锴威特(68869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9:35:56 中财网
原标题:锴威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智能功率半导体研发升级项目14,473.2714,473.27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2SiC功率器件研发升级项目8,727.858,727.85
3功率半导体研发工程中心升级项目16,807.1616,807.16
4补充营运资金13,000.0013,000.00
合计53,008.2853,008.28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 2024年 8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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