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68851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巨万里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的《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7月 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 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 8月 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1年 7月 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 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2,549,424.57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60,158,718.18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 1月 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 1,956,403.74元,截至 2024年6月 30 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2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4年 6月 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