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688079):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0,333,3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1,022,396,673.4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961,833.17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6,567,767.1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3,394,066.03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965,828,906.3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 2月 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763,712.04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7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19,714.99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285.01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此次增资,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将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注册资本由70,800.00万元增至90,800.00万元。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及美迪凯光学半导体于2021年3月8日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实际增资77,499.86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3月5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46.19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95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3月 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2024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3月 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 6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7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18,020.95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公司使用420.95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8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报告期该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系投产初期项目尚未达到满负荷状态,产能利用率较低,项目规模效益未能及时体现。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注4]该项目存在少量设备未验收,不影响该项目的整体使用状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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