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龙迅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 2024年 9月 目 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9日(星期一)下午 14点 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 3963号智能科技园 B3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FENG CHEN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9月 9日至 2024年 9月 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7,233.03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1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完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核查和评价,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伟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朱伟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国军,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吕国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天风证券、人福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大信对公司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6万元(含税)。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已经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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