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3号),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8,7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172,108.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2,527,891.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13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4〕336号的《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公司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或其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权限的上级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在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并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