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碧兴物联(688671):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0:01:51 中财网
原标题:碧兴物联: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71 公司简称:碧兴物联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碧兴物联68867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潘海瑭
电话0755-23307259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5-17楼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1,380,442,442.801,458,269,955.36-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1,979,212.731,144,554,529.36-1.1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00,127,483.89167,664,846.21-40.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5,376.0723,907,046.22-12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78,795.2420,459,558.76-153.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458,936.41-7,660,790.03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34.70减少5.2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41-118.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41-118.6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9310.08增加7.85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19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5.3119,875,00019,875,000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12.239,600,0009,600,0000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其他7.505,888,9005,888,9000 
何愿平境内自 然人6.385,011,7784,871,7780 
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5.864,600,0004,600,0000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其他2.481,946,0001,946,0000 
企业(有限合伙)       
赵建伟境内自 然人1.861,460,0001,460,0000 
何倩境内自 然人1.561,228,150945,0000 
吕小明境内自 然人1.271,000,0001,000,0000 
高宁东境内自 然人1.271,000,0001,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何愿平持有西藏必兴22.14%的份额,系西藏必兴的普通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 人;碧水源持有西藏必兴12.62%的份额;何愿平持有碧水源 1.01%的股份;何愿平系中新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愿平、 西藏必兴与中新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 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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