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68811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0:11:23 中财网
原标题:思林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思林杰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2年 3月 14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民生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思林杰签订承销及保荐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 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思林杰经营情 况,对思林杰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 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思林 杰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思林杰依照相关规定健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保荐机构督促思林杰依照相关规定健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行公司 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思林杰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关文件。同时高度重视公司未披露关 联交易事项,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 及时改正。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思林杰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本持续督导期间,思林杰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 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情况。
序 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等情 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日起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 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 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保荐机构已制定了对思林杰的现场检 查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本持 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如下: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现阶段公司与传统仪器仪表生产企业存在差异化竞争,但随着检测仪器仪表行业模块化日益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国内外传统检测仪器生产企业均纷纷布局模块化技术领域,其中国内企业普源精电鼎阳科技均在其未来规划中将模块化技术作为重点研发方向,模块化检测仪器领域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国内外竞争对手不断的技术迭代和产品创新,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技术趋势,在核心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亦或是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则面临核心技术竞争力降低的风险,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的情况。

2、市场开拓风险
目前公司终端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行业,且公司的直接客户多为苹果产业链检测设备相关企业,且相对较为集中。当前公司与现有客户合作较为稳定,同时具有消费电子模块化检测领域的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

对于新的应用场景及新的下游行业,公司一方面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以迅速扩大新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需要加强对于新市场技术诀窍(know-how)的积累,并进行持续的沉淀,形成公司对于新市场的技术壁垒。若公司的新行业拓展策略、营销服务、技术支持等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将面临新行业市场开拓风险。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72,908,836.54元,主要系受宏观经济及汇率因素等影响,部分客户资金紧张,回款速度慢,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后续公司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控制,及时收回到期应收账款,则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55,728.66万元用于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等,其中本次募集资金中拟购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金额预计为 32,324.24万元。上述新增资产自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所产生的年折旧摊销金额最高合计将达到 2,242.40万元,若本次募投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综合效益的提升不能抵消上述折旧摊销费用,则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市场环境、项目实施进度、公司管理能力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顺利实施以及投资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4 年6月30日2023年1-6月/2023 年6月30日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76,379,907.8968,381,629.561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8,027,009.10-9,870,048.4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64,028.49-10,473,764.1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1,974,554.24-9,963,330.8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1,270,539,645.511,288,217,090.71-1.37
总资产1,331,940,713.711,442,067,938.96-7.64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 1-6月2023年1- 6月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1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15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16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3-0.75增加 1.3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0.79增加 1.1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9.9441.08减少 11.14个百分 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本期同比增加,主要系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和技术服务的相关收入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期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终止确认部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减少、以及 2023年下半年推行降本增效,优化部分人员导致薪酬费用减少等综合影响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期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变动,主要系 2023年下半年推行降本增效,进行人员优化导致本期支付薪酬费用减少,以及本期支付税费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本期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以及本期公司研发技术成功转化为技术服务订单增加,研发薪酬根据工时分配至技术服务订单成本的金额增加,以及 2023年下半年推行降本增效,优化部分研发人员综合导致研发薪酬同比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所在行业具有电子测量仪器本身作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其最终产品的开发融合了电子测量、通信、数字信号处理、微电子、软件编程等多项技术,属于多学科、跨领域的技术结晶,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其中,电子仪器模块化、微型化更是属于行业前沿技术,目前仅有国外仪器仪表生产企业掌握并形成成熟的产品方案。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团队建设,已经掌握了软硬件结合、多学科交叉的核心技术,开发了多款核心技术驱动的创新产品,并在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产品微型化、模块化及集成过程中均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

(二)产品优势
公司与消费电子领域国际领导企业之一的苹果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在产品快速迭代和稳定交付的基础上,公司凭借自身产品是服务优势,保证了产品持续稳定的高质量和检测效率,有效地提高了客户生产效率、保持产品品质和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这有利于公司了解和掌握下游行业优势企业对产品品质和可靠性的要求,从而使得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品质和可靠性达到国外优势企业水平,针对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提前的布局及储备。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公司现有产品具备了与国外优势企业同档次产品相竞争的性能指标,具备较高的性价比。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一家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专业化产品及服务的一流企业,努力将客户的需求与一流的技术相结合,创造最适合客户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集成服务支持。2017年,在历经苹果公司对公司研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供应链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全面考察和认证后,公司正式成为苹果公司模块化仪器检测方案的供应商,对传统标准仪器检测方案的替代逐步提高。特别是公司在苹果公司供应链中形成的技术优势和项目经验,成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一直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合格产品为基础,优质服务为目标,满足客户需求,凭借着一流的技术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水平,赢得了众多企业的信赖,客户的认可产生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对公司树立品牌形象、拓展客户、扩大产品知名度和营销渠道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四)人才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方面,公司重视引进高端人才,为现有人才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保持团队的持久创新力;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完善内部人才培养和管理体制,改进内部人才的培养开发、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等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公司业务和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多年自动化检测行业从业经历,对客户需求有深刻理解,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趋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达 54.92%,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研发人员总数比例达 91.36%。

(五)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将产品质量把控放在首要位置,建立了覆盖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生产加工、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公司以全面质量管理为理念,先后通过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重认证。同时,公司设置了项目质量部,负责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搭建。项目质量部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质量控制体系有效、持续运转。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4年上半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为 2,286.66万元,研发费用率为 29.94%,仍保持在较高水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1月 18日核发《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号。公司于 2022年 3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9,438.55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889.4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万元。募集资金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3月 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3月 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 4月 28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用途性质拟投入超募资 金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 入超募资金总额 (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3)=(2)/(1)备 注
暂未确定 投向尚未 使用11,820.450.000.00 
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补流 还贷25,000.0025,000.00100.00 
股份回购回购5,000.004,900.5598.01 
合计/41,820.4529,900.55//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考虑到行政审批、气候条件、施工能力及产品研发需求等多重因素对项目进度的影响,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延期至 2025年 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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