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东峰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会议文件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秘书处确认参会资格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十五分钟在秘书处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五、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2、股东发言、提问; 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4、计票并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5、宣布大会决议; 6、参会相关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九、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按秩序投入表决箱,大会秘书处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十、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有表决权的股数份额,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一名见证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现有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其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提请同意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拟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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