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万林物流(603117):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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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1:06: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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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万林物流: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17 公司简称:万林物流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樊继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劲松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司、万林物流 | 指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 1月 1日—2024年 6月 30日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苏瑞投资 | 指 | 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 |
| 共青城铂瑞 | 指 | 共青城铂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铂宸投资 | 指 | 共青城铂宸投资有限公司 |
| 盈利港务 | 指 | 靖江盈利港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上海迈林 | 指 | 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万林运输 | 指 | 江苏万林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万林产业园 | 指 | 江苏万林木材产业园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连云港万林 | 指 | 连云港万林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供应链管理 | 指 | 上海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万林香港 | 指 | 万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万林投资 | 指 | 万林国际木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江西万林 | 指 | 江西万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裕林国际 | 指 | 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公司已于
2023年出售所持其全部股权。 |
| 新海兰船务 | 指 | 苏州新海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系万林运输全资子公司 |
| 木里文化 | 指 | 江苏木里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 新港船务 | 指 | 靖江新港船务有限公司,系盈利港务参股公司 |
| 靖江中联 | 指 | 靖江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系盈利港务参股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万林物流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WANLIN MODERN LOGISTIC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ANLIN LOGISTIC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樊继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于劲松 | /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3103室 | / |
| 电话 | 021-62278008 | / |
| 传真 | 021-62273880 |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靖江市斜桥镇阜康路66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500 |
| 公司网址 | www.china-wanlin.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万林物流 | 603117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50,200,874.32 | 229,359,358.22 | -34.5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42,884.43 | -20,331,677.85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217,800.42 | -23,603,131.78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74,774.70 | 47,599.44 | 50,477.85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68,933,098.40 | 1,154,826,046.43 | 1.22 |
| 总资产 | 1,642,231,823.86 | 1,571,998,715.14 | 4.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2 | -0.04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 | -1.49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1.05 | -1.73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281.8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62,070.82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090,981.77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442.8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3,243.8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4,025,084.01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进口木材供应链管理的综合物流服务,依托在木材进口供应链管理领域的行业地位,发挥自身在进口木材供应链管理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国内木材行业企业提供包括进口代理、港口装卸、仓储、货运代理、船舶代理、货物配载、物流配送等业务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贯彻供应链管理的理念,结合客户需求与业务实践逐步形成的。公司依托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以及进口代理服务这几项核心业务能力,在整合部分外包服务的基础上,形成了木材进口供应链集成服务能力。公司所提供的集成服务,既可以是涵盖整个木材进口供应链的“一条龙服务”,也可以根据客户具体情况提供涉及部分环节的“点单式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在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中,港口装卸服务主要由子公司盈利港务下属的盈利码头承担;基础物流服务中的仓储业务,主要依托盈利港务自有堆场以及木材物流配送中心库场来开展的,还提供物流配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等业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对接木材资源地出口商,受托提供以进口代理为主要形式的集约采购。
公司及各子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业务涉及了木材供应链的各个主要物流环节,依托自身专业能力,根据客户需要灵活提供单项服务或数项服务相集成的综合服务。公司在完善服务环节的过程中,通常根据重要性来控制服务中的关键环节,而将次要环节进行外包。例如在港口装卸业务中,盈利港务拥有长江岸线使用权并自行建设了码头库场等设施,所装备的门式起重机、专业装载机主要为自行投资并实际负责运营管理,而对于原木捆扎、港区内水平运输等技术含量较低的作业,外包给专业劳务公司或物流公司。基础物流中的仓储配送作业,涉及装卸质量和货权控制等关键管理活动,主要由公司自行完成,而库场内装卸搬运主要采取外包形式,公路、水路运输则采用与社会运力协作的方式来实现。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物流行业”。从行业细分来看,所从事的业务属于木材进口流通和木材专业物流领域。
1、2024年上半年我国物流行业运行情况
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物流需求延续稳定恢复态势。二季度以来,物流服务供给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助力经济流通循环进一步打通,全社会物流成本稳中有降。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167.4万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一、二季度分别增长5.9%、5.7%,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较快增长态势。
从行业结构来看,物流需求结构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工业品和农产品物流继续发挥主导作用,两项合计对社会物流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超过 80%,拉动增长 4.9个百分点。再生资源物流总额同比增长 11.1%,增速明显高于其他领域。高技术制造业物流需求增长显著,上半年同比增长8.7%,较一季度加快1.2个百分点。特别是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及数字产品制造等领域生产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呈现产业升级带动工业物流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的趋势。电商物流业务在高位基础上继续回升,尤其是农村业务加速扩张。上半年,电商物流运行指数平均为113.1点,总业务量指数平均为127.4点,农村业务量指数平均为128.5点,均超过2023年平均水平。
在物流需求稳步增长的同时,行业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成效显著。上半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为8.8万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低于同期社会物流总额和GDP增长水平。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至14.2%,比2023年上半年下降0.3个百分点,物流效率持续提升,为企业降本增效做出了重要贡献。
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政府支持力度加大。2024年上半年,全国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7万亿元。其中,公路、水运投资分别完成1.2万亿元和1,025亿元。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73亿元,同比增长10.6%。有力支撑了物流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如《关于做好2024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以完善现代物流体系、调整优化运输结构促进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为物流业提升供给效率提供了政策基础。
2024年上半年,中国物流行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展现出强劲的发展韧性和活力。行业在需求结构优化、效率提升、成本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展。尽管仍面临诸多挑战,但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推动下,物流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依然广阔。作为国民经济的"血液系统",物流业的稳健发展将继续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复苏和长远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2024年上半年我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行业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中国木材行业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发展态势。与 2023年下半年相比,行业整体呈现降温趋势,但仍保持一定的韧性和活力。
首先,从进口数据来看,2024年上半年中国木材进口总量出现明显下降。据中国海关总署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木材进口总量达到3,276.9万立方米,同比下降5.3%。受宏观经济环境和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影响,国内木材需求有所减弱。在进口木材中,针叶材的进口量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这一现象与建筑行业对此类木材需求减少直接相关。
其次,从价格走势来看,木材价格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呈现下行趋势。到2024年5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价格下滑幅度进一步加大。
再次,从市场需求角度分析,房地产行业的持续低迷对木材需求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数据显示,房地产新开工面积连续三年同比下滑,存量房交易量亦呈下降趋势,导致市场增量需求不断减少。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装修市场的需求持续缩减。整体经济环境影响消费者信心,也可能减少对木制品的消费。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2024年上半年木材行业面临的需求疲软局面。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我国木材行业仍在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遇,行业的基本面仍然稳健。随着国家稳增长政策的持续发力,以及房地产市场可能的企稳回暖,预计下半年木材需求有望逐步回升。从政策环境来看,国家继续支持木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这些政策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集成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提供的港口装卸服务、基础物流服务及进口代理服务基本涵盖了进口木材供应链的各个流通环节。从协助客户选择国外木材供应商开始,公司可以提供进口代理、代办保险、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报关报检、港口装卸、仓储堆存、货物中转以及经水路或陆路对外配送等各项物流服务。全方位的集成服务提供能力,使得公司能对各项物流服务进行内部集成,提高服务效率,为客户真正节约时间及成本,并能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体验。因此,公司的集成服务能力的优势,是港口装卸业务、仓储配送业务或进口代理业务中只能提供单一服务的物流企业所不能及的。
(二)港口区位优势
公司下属盈利港务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传统的进口木材集散地。盈利码头所处的泰州港,能够有效辐射多个木材加工产业集聚区域,并拥有便利的水路与陆路交通条件。在该区域内汇集了多个木材交易市场以及众多木材经销网络,已形成强大的进口木材分销能力,使公司拥有突出的港口区位优势及竞争优势。
(三)业务规模优势
盈利码头目前是国内重点木材码头之一。因为木材进口规模较大、种类较齐全且货源较充足,盈利港务附近已逐渐形成一个较大规模的木材交易集散地,拉动了盈利码头进口木材量的增长。
(四)人才优势
公司凝聚了优秀的港口运营人才、现代物流人才和外经贸人才。公司的高管团队及供应链管理核心业务技术团队,均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与管理经验。公司通过各类激励措施从体制上将公司利益与管理层、业务技术骨干的利益结合在一起,有效调动人才队伍的积极性,也有利于保持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五)企业信誉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战略导向。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公司也以其专业的服务获得国际、国内客户的首肯。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50,200,874.3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34.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242,884.4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1,642,231,823.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68,933,098.40元。
今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稳定港口装卸业务,实现安全有序运行。
受经济环境和大宗商品需求下降等影响,公司接卸进口木材量仍呈下降趋势,公司增加了周转速度快、装卸效率高的其他货种,通过合理调配库场和装卸产能,确保了港口装卸业务有序运行。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接卸各类货物617.20万吨,较去年同期下降8.43%,其中木材78.23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41%。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稳定港口装卸业务: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走访客户,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合理需求,确保船舶靠港接卸。
抓住国家对煤炭需求增加及价格调控的有利时机,加大海进江煤炭客户的揽货力度,优化港口接卸货种;利用取缔水上过驳作业,做好新客户及新业务的开展,稳定港口业务量。
2、优化生产组织管理。做好每条大轮的卸货前期准备和后期堆桩、出货工作,强化库场管理,提高了堆桩仓储质量。公司对生产作业人员及机械进行合理调配,充分挖掘潜力,因地制宜,坚持快装快卸,保障了全年的装卸运行效率。不断优化装卸工艺,采用抓斗直取,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极大地保障了生产安全。建设内港池自助生产管理系统,通过科技赋能,硬件升级,加强内港池对船舶的自主管理,实现了内港池管理建设新模式。
3、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讨论分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防范措施;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断加强现场动态安全监管,深入检查每条作业线、每个作业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检查不留真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了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拓展基础物流业务,实现业务稳定开展。
公司立足于现有的盈利港务业务,积极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不断拓展港外资源和业务领域,努力寻求新的增长点和突破口。但由于市场需求的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较上年同期公司基础物流配送及代理业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2024年上半年完成物流配送46.7万吨,代理船舶122艘次,货运代理421.9万吨。面对不利的外部环境,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包括对原有的库场进行了结构调整,最大程度提升物流网点资产的价值。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和客户群,分散业务风险。
(三)优化贸易代理业务,加大风控管理力度。
受国际经济形势、国内市场低迷及公司银行授信受限等诸多复杂因素的持续影响,近年来公司贸易代理业务量和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进口木材结构中原木进口占比较大,近两年国内原木进口量持续负增长,主要木材出口国也逐渐从原木出口转向高附加值的锯材出口;二是国内行业整体波动加大,下游企业运营困难,资金紧张的问题依然突出,木材的需求量持续减少;三是公司银行授信减少,公司筛选优质客户并主动收缩业务量,强化应收款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稳步开展贸易代理业务。2024年上半年公司贸易代理业务量基本保持稳定,代理进口木材5.23万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16%。
(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万林品牌价值。
在经营压力和难度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继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保障了员工的基本收入稳定,让员工切身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加大降低成本力度,通过增强内功以抵御外部环境恶化的压力。继续利用各种内外部条件,塑造万林品牌,努力提高在资本市场影响力,提升万林的品牌价值。
(五)面临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是持续受到宏观政策及经济环境影响,全球木材市场还将面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形势持续动荡、极端天气影响木材收成等错综交织的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二是受政策影响,国内房地产建筑行业基本面持续承压,市场需求不足;三是银行授信不足,受持续亏损影响,公司获取银行授信受限,基于银行授信的贸易代理业务大幅减少,公司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50,200,874.32 | 229,359,358.22 | -34.51 |
| 营业成本 | 98,875,966.97 | 177,289,101.13 | -44.23 |
| 销售费用 | 951,856.74 | 1,116,721.14 | -14.76 |
| 管理费用 | 31,638,750.44 | 50,713,158.95 | -37.61 |
| 财务费用 | 6,115,555.96 | 2,115,712.81 | 189.05 |
| 研发费用 | -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74,774.70 | 47,599.44 | 50,477.8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82,322.91 | 7,664,044.08 | -45.4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69,066.97 | -32,351,397.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系子公司股权转让,业务量减少,导致营业收入同比降低。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系子公司股权转让,业务量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同比降低。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子公司股权转让,销售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子公司股权转让,管理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主要因汇率变动影响,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剥离亏损资产,经营状况改善,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固定资产变动同比减少,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系公司扩大业务融资,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24,081,957.54 | 7.56 | 27,490,719.90 | 1.75 | 351.36 | 主要系延迟
偿还欠款所
致 |
| 应收款项 | 37,602,056.96 | 2.29 | 14,959,903.06 | 0.95 | 151.35 | 主要系半年
度客户回款
较慢所致 |
| 应收款项
融资 | - | - | 222,611.84 | 0.01 | -100.00 | 主要系票据
到期所致 |
| 预付款项 | 5,175,845.62 | 0.32 | 860,886.02 | 0.05 | 501.22 | 主要系采购
预付所致 |
| 其他流动
资产 | 9,748,900.02 | 0.59 | 6,577,874.35 | 0.42 | 48.21 | 主要系待抵
扣税金增加
所致 |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199,580.13 | 0.01 | 500,180.13 | 0.03 | -60.10 | 主要系采购
完成所致 |
| 合同负债 | 1,095,451.33 | 0.07 | 2,291,124.89 | 0.15 | -52.19 | 主要系销售
完成所致 |
| 应付职工
薪酬 | 8,973,114.72 | 0.55 | 15,744,223.54 | 1.00 | -43.01 | 主要系上年
奖金支付完
成所致 |
| 其他应付
款 | 259,829,244.93 | 15.82 | 146,024,606.78 | 9.29 | 77.94 | 主要系延迟
偿还欠款所
致 |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10,477,756.13 | 0.64 | 34,857,088.50 | 2.22 | -69.94 | 主要系偿还
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
所致 |
| 递延所得
税负债 | 2,529,331.41 | 0.15 | 1,591,847.31 | 0.10 | 58.89 | 主要系租赁
负债变动所
致 |
| 其他综合 | -186,216.56 | -0.01 | 1,949,615.90 | 0.12 | -109.55 | 主要系汇率 |
| 收益 | | | | | | 变动影响所
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186.2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1)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3,311,511.93 | 外汇保证金/诉讼冻结 |
| 应收票据 | 1,130,169.96 | 票据贴现质押担保 |
| 其他应收款 | 50,000.00 | 其他应收款保理质押担保 |
| 固定资产 | 152,343,934.67 | 用于借款抵押/诉讼担保 |
| 无形资产 | 124,264,430.60 | 用于借款抵押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2,140,255.67 | 用于诉讼保全 |
| 合计 | 383,240,302.83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股权比例 |
| 盈利港务 | 港口建设、经营 | 247,007,377 | 660,866,232.31 | 496,639,763.01 | 130,393,280.87 | 24,082,878.06 | 13,615,456.62 | 100% |
| 万林运输 | 货运、船舶代理
及仓储 | 10,000,000 | 34,784,298.94 | 33,097,523.97 | 1,724,921.70 | 1,696,768.94 | 1,242,035.25 | 100% |
| 上海迈林 | 进出口、木材销
售 | 100,000,000 | 121,219,816.86 | -125,812,785.47 | 2,242,336.52 | 2,214,833.84 | -19,018.22 | 100% |
| 万林产业园 | 市场管理 | 30,000,000 | 58,065,259.97 | -384,960,695.76 | 46,198.04 | 20,407.46 | 881,929.19 | 100% |
| 连云港万林 | 货物配载、货物
仓储、物流配送 | 1,000,000 | 60,666,123.73 | -35,885,857.83 | 301,587.28 | -196,816.20 | -1,334,840.81 | 100% |
| 供应链管理 | 供应链管理、货
运代理、仓储运
输 | 100,000,000 | 48,101,681.25 | 46,058,009.06 | 192,927.22 | 176,815.98 | 85,259.93 | 100% |
| 盈利港务参股公司 | | | | | | | | |
| 新港船务 | 港口拖轮服务 | 2,000,000 | 45,968,894.73 | 28,725,387.08 | 19,774,898.11 | 11,108,254.61 | 8,261,549.77 | 40% |
| 靖江中联 | 理货、理箱及货
物计量 | 1,000,000 | 4,528,403.87 | 2,828,589.30 | 2,570,010.81 | 1,387,753.38 | 508,828.24 | 3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波动风险
我国木材国内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对进口木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整体上木材物流服务行业的市场规模巨大。但木材进口流通及物流行业与国内木材产业的状况直接相关,也深受国际木材市场的波动影响。从市场需求来看,木材行业与房地产、家具制造等下游行业密切相关。2024年,这些行业的需求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木材需求的波动。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的持续调整,可能会对木材需求造成显著影响。从原料供应来看,木材作为自然资源,其供应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森林资源政策、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政策的加强可能影响木材的供应稳定性,进而引起价格波动。中国木材行业对进口依赖度较高。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贸易政策的调整等因素都可能对木材进口造成影响,增加行业的不确定性。
2、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港口装卸业务、基础物流业务及进口代理业务。在港口装卸业务及基础物流业务方面,港口建设受自然地理条件、资本性投入大、回收期长的制约,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但公司所处的长江沿岸码头众多,公司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进口代理业务方面,由于该业务面对的国内客户经济实力不强,客户群体集中化程度低,使得该行业竞争激烈。
因此,公司在木材进口供应链管理领域面临着市场竞争风险。
3、汇率风险
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呈现出更加频繁的波动态势,市场的不确定性日益凸显。公司涉及外币贸易的进口代理业务,日常业务结算中涉及较大金额外汇,从而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港口装卸业务和仓储物流业务,是一项多工种协作运转的操作,作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分散、露天作业、人机交叉、昼夜连续作业等。木材的装卸较一般散杂货物装卸安全生产难度更大。因此,公司的港口装卸业务和仓储物流业务面临着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5、融资受限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短期内银行授信尚未恢复,依托于银行授信的贸易代理业务严重受限。公司贸易代理业务的发展存在不确定性,面临全面停止的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
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 年
年度股
东大会 | 2024年 6
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6月
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与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沈洁 | 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沈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面临的银行授信停止、资金紧张等困境长期未能获得解决,其本人原负责的业务开展受限,沈洁女士申请辞去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沈洁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采取对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及门机变频器的改造等减碳措施,报告期内实现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66.24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承
诺
期
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
|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 其他 | 苏瑞投
资、樊继
波 | 公司控股股东苏瑞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樊继波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
诺如下:
(一)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人员独立
1、万林物流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在万林物流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继续保持万林物流人员的独立性。
2、万林物流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
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保持完全独立。
(二)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资产独立
1、万林物流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本人/本企业的控
制之下,并为万林物流独立拥有和运营。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
规占用万林物流的资金、资产。
(三)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财务独立
1、万林物流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万林物流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制
度。 | 2023
年3
月
28
日 | 否 | 长
期
有
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3、万林物流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
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
4、万林物流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万林物流的资金使用调度。
5、万林物流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
业处兼职或领取报酬。
6、万林物流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机构独立
1、万林物流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万林物流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持与万林物流之间的业务独立
1、万林物流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
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本人/本企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万林物流的业务活动进
行干预。
本承诺函一经本人/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不可撤销。 | | | | | |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苏瑞投
资、樊继
波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
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
近似的业务。
2、在樊继波作为万林物流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不从事与万
林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确保万林物流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受损害: | 2023
年3
月
28
日 | 否 | 长
期
有
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
其它权益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
的措施,促使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本人
/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
(3)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
机会与万林物流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企业及本
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万林物流,并优先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万林物流。若万林物流无法从事该业务,本人/本企业也将该商业
机会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4)对于万林物流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
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万林物流及万林物流中
小股东的利益。
本承诺函一经本人/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不可撤销。 | | | | | |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苏瑞投
资、樊继
波 | 1、本人/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万林物流的表决权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
万林物流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谋求与万林物流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人/本企业将杜绝非法占用万林物流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万林物流违规向本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人/本企业不与万林物流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
确需与万林物流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
(1)督促万林物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林物流章程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人/本
企业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 | 2023
年3
月
28
日 | 否 | 长
期
有
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
场公允价格与万林物流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万林物
流利益的行为;
本承诺函一经本人/本企业签署即对本人/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
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不可撤销。 | | | | | | |
| 其他
承诺 | 其他 | 苏瑞投
资、铂宸
投资 | 2023年度公司将持有的裕林国际 55%股权转让给铂宸投资,截至 2023
年7月29日,裕林国际尚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除裕林国际外)预付
木材采购款等经营性款项 9,262.74万元,上述款项在交易完成后形成
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控股股东苏瑞投资及交易购
买方铂宸投资承诺交易完成后采用加速结算、偿还欠款等方式减少上述
资金占用,并在一年内处理完成。 | 2023
年7
月
28
日 | 是 | 一
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铂宸投资已于2024年7月8日向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因出售裕林国际55%股权形成的全部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合计94,477,978.44元(按2024
年 7月 8日汇率折算,受汇率影响有所浮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9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铂宸投资已及时严格履行其承诺。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审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26日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01110361号),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修订稿)》,对原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补充。
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已收回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据此,亚太于2024年7月18日出具《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亚会核字(2024)第01110030号),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 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新增累计诉讼、仲
裁事项及进行统计,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连
续 12个月新增累计诉讼金额合计 220,817,999.91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4%。 |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暨前期诉讼、仲裁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4) |
| 公司、万林产业园与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炭销售有
限公司、陈玉芳、朱思利的合同纠纷案已收到一审判
决结果,公司就上述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向江苏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上诉案件已于2024年5月
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 | | | | | | | | | |
| 起诉(申
请)方 | 应诉(被
申请)方 | 承担连
带责任
方 | 诉讼
仲裁
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
及金额 | 诉讼(仲
裁)是否
形成预
计负债
及金额 | 诉讼
(仲裁)
进展情
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
响 | 诉讼(仲
裁)判决
执行情
况 |
| 上海迈
林 | 上海致衡
贸易有限
公司 | - | 申请
破产
清算 | 上海迈林与被告债务转移合同
纠纷一案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
法院判决结案,判决书已生效,
但被告未履行义务,进入破产
清算。 | 5,379,784.52 | 否 | 破产清
算 | 破产管理人已对债务人的
有关人员提起诉讼,已判
决,对方已上诉,尚未开
庭。 | - |
| 上海迈
林 | 山东景松
贸易有限
公司、潘祖
松、潘祖
锦、林建飞 | 林建
飞、潘
祖锦 | 股东
损害
公司
债权
人利
益责
任纠
纷 | 上海迈林与山东景松公司的进
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上海
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经一审判决
支持上海迈林诉讼请求。因山
东景松公司无任何可供执行财
产,裁定终止执行。通过调查,
上海迈林发现山东景松公司股
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据此起
诉山东景松公司股东。 | 12,501,426.65 | 否 | 已判决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于
2024年5月31日作出一
审判决,判处山东景松公
司原始股东潘祖松、潘祖
锦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在
抽逃出资500万元本息范
围内(相应计算利息)对
(2020)沪 0112民初
2901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
的山东景松公司对上海迈
林所负债务中不能清偿的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潘祖锦对潘祖松的债务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林建飞
对前述两人判决确定的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 万林物 | 中建铁投 | - | 买卖 |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被告提 | 37,691.04 | 否 | 已判决 | 2023年 11月申请强制执 | 已回款 |
| 流 | 轨道交通
建设有限
公司,中建
铁路建设
有限公司 | | 合同
纠纷 | 起诉讼 | | | | 行,目前已完成清款。 | |
| 万林物
流 | 中建铁投
轨道交通
建设有限
公司 | - | 买卖
合同
纠纷 |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被告提
起诉讼 | 236,711.05 | 否 | 已判决 | 2023年 12月申请强制执
行,目前已完成清款。 | 已回款 |
| 上海迈
林 | 太仓汇洪
建材有限
公司、陈青
庭 | - | 分期
付款
买卖
合同
纠纷 | 上海迈林按照约定履行供货义
务,因被告长期拖欠货款未付
对其提起诉讼,太仓市人民法
院已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
欠款 58,757,232.33元及同期
利息。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
确定的付款义务,上海迈林向
太仓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并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告陈
青庭在房屋分割中的财产份额
并由被告承担律师费及诉讼
费。 | 65,090,000.00 | 否 | 二审未
判决 | 2024年5月27日太仓市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支持上海迈林诉讼请求,
撤销被告陈青庭在房屋权
属分割的约定,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 30日内恢复被
告陈青庭在该房屋的财产
份额。被告陈青庭于判决
生效之日起 10日内支付
原告律师费损失 15000
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
费由被告负担。被告陈青
庭就上述债权人撤销权纠
纷提起上诉,案号(2024)
苏05民终11136号,尚未
判决。 | - |
| 上海迈
林 | 戴福全、潍
坊中艺德
森国际贸
易有限公
司、田志明 | - | 进出
口代
理合
同纠 | 上海迈林因进出口代理纠纷对
被告提起诉讼 | 6,662.60 | 否 | 已判决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驳回上海迈
林的诉讼请求。 | - |
| 上海迈 | 漳州市澳 | - | 进出 | 上海迈林因进出口代理合同纠 | 347,906.87 | 否 | 已判决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
| 林 | 加纽贸易
有限公司 | | 口代
理合
同纠
纷 | 纷起诉被告,要求其支付拖欠
的仓储服务费。 | | | | 2024年4月8日作出一审
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
仓储服务费 347,906.87
元。被告就案件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3日立案,并
于2024年6月21日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 上海迈
林 | 上海佳虎
木业有限
公司 | - | 破产
清算 | 上海迈林根据与上海佳虎木业
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案判决结果申请对被告破产清
算 | 3,170,962.00 | 否 | 已调解 | 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起损
害债务人利益赔偿诉讼,
双方于 2024年 4月 1日
签署调解协议,对方已按
协议约定支付部分款项。 | - |
| 上海迈
林 | 连云港莆
商实业有
限公司 | - | 进出
口代
理合
同纠
纷 | 上海迈林与被告签订《代理进
口协议》,与被告指定的外商签
署木材进口合同。根据《代理进
口协议》约定,莆商实业应向上
海 迈 林 支 付 上 述
22,703,625.06元人民币,并按
合同金额的0.8%支付代理费及
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及逾期还
款对应的仓储管理服务费。经
上海迈林多次催收,被告仅支
付了海关费、保险费及 245万
元保证金,剩余货款及银行费
用、代理费及逾期付款的利息
均未支付,上海迈林据此提起
诉讼。 | 34,463,058.51 | 否 | 已判决 | 2024年6月4日由上海市
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判令被告连云港莆
商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
上海迈林支付垫付货款
20,007,527元、贷款利息
179,473.90元、贷款手续
费 66,624 元以及代理费
179,660.21元及上述款
项对应利息。被告已提起
上诉,将于2024年9月25
日开庭审理。 | - |
| 上海迈
林 | 上海益恒
石材有限 | - | 进出
口代 | 上海迈林因进出口代理纠纷对
被告提起诉讼 | 1,735,665.97 | 否 | 已申请
执行 | 调解后款项未结清,公司
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 | - |
| | 公司 | | 理合
同纠
纷 | | | | | (2024)沪0112执10086
号 | |
| 上海迈
林 | 上海益恒
石材有限
公司 | - | 进出
口代
理合
同纠
纷 | 上海迈林因进出口代理纠纷对
被告提起诉讼 | 1,535,263.24 | 否 | 已申请
执行 | 调解后款项未结清,公司
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
(2024)沪0112执10084
号 | - |
| 万林物
流 | 中国建筑
第二工程
局有限公
司 | - | 合同
纠纷
案 | 公司因合同纠纷对被告提起诉
讼 | 1,915,002.68 | 否 | 已执行 | 于 2023年 12月 13日终
审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
目前款项已结清。 | 已回款 |
| 万林物
流 | 中国建筑
第四工程
局有限公
司,中建四
局第三建
设有限公
司 | - | 合同
纠纷
案 | 公司因合同纠纷对被告提起诉
讼 | 525,300.13 | 否 | 已调解 | 已调解,被告同意分期支
付货款及利息损失合计
525,300.13元,并于2024
年7月19日完成回款。 | 已回款 |
| 万林物
流 | 任忠蛟 | - | 合同
纠纷
案 | 公司因合同纠纷对被告提起诉
讼 | 462,674.03 | 否 | 已判决 | 2024年5月13日二审判
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已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 | - |
| 上海迈
林 | 上海蒂笙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 | 合同
纠纷
案 | 公司因合同纠纷案向上海市长
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
法院判令被告归还积欠公司的
应收款项。 | 1,848,864.10 | 否 | 未判决 | 于2024年8月27日开庭,
尚未判决。 | - |
| 上海迈
林 | 上海国林
鸿港国际
贸易有限
公司、中林
时代控股 | 中林时
代控股
有限公
司 | 票据
追索
权纠
纷 | 上海迈林与国林鸿港签订了
《原木购销合同》,国林鸿港向
上海迈林采购辐射松原木,国
林鸿港向上海迈林出具电子商
业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合同款 | 25,010,560.61 | 否 | 二审未
判决 | 2024年4月22日由上海
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
决,判令国林鸿港于判决
生效 10日内支付票据款
25,010,560.61元及对应 | - |
| | 有限公司 | | | 项。汇票到期后国林鸿港拒绝
签收兑付。公司据此提起诉讼,
国林鸿港为中林时代的全资子
公司,中林时代应对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 利息,中林时代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被告已提起上
诉,二审于2024年6月20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尚未
判决。 | |
| 万林产
业园 | 山东厦鸿
国际物流
有限公司,
陈玉芳 | - | 合同
纠纷
案 | 公司对山东省微山湖大运煤焦
炭销售有限公司关联方山东厦
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陈玉芳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
应收微山湖大运关联方款项中
的870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 | 8,742,521.25 | 否 | 二审未
判决 | 2024年5月16日由靖江
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决,判令原告与被告签订
的《煤炭买卖框架协议》
于2024年4月17日解除,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返还原告预付款 870
万元,并支付对应资金占
用利息;原告对被告陈玉
芳名下不动产以折价或拍
卖、变卖方式所得价款对
上述债权及实现债权发生
的费用在 1000万元范围
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
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被告
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判
决。 | - |
| 上海迈
林 | 连云港莆
商实业有
限公司 | - | 进出
口代
理合
同纠
纷 | 上海迈林与被告签订代理进口
协议后依约履行受托及垫款义
务,但被告未依约及时结清垫
付款,上海迈林为维护自身权
益提起诉讼。 | 472,766.50 | 否 | 二审未
判决 | 2024年5月13日由上海
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判令被告判决生
效 10日内向原告支付
472,766.50元。被告已上
诉,二审于2024年8月26
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尚未
判决。 | - |
| 漳州市 | 上海迈林 | - | 进出 | 原告因与被告上海迈林进出口 | 124,642.56 | 否 | 已判决 | 2024年2月由上海市闵行 | - |
| 澳加纽
贸易有
限公司 | | | 口代
理合
同纠
纷 | 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
要求确认汇率差124.642.56元
为原告所有,并责令被告向原
告返还。 | | | | 区人民法院受理,2024年
4月 8日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漳州
市澳加纽贸易有限公司就
案件提起上诉,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6
月3日立案,并于2024年
6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 |
| 邹勤 | 上海迈林 | - | 保证
合同
纠纷 | 为保证《合同》履行,被告于
2016年 8月 23日签订《房屋
抵押合同》,并办理房产抵押手
续。现原合同主债权已不存在,
原告主张被告应配合办理抵押
登记的撤销手续。 | - | 否 | 未判决 | 本公司于2024年7月25
日收到传票,尚未开庭。 | - |
| 上海迈
林 | 尹刘水 | - | 进出
口代
理合
同纠
纷 | 上海迈林与上海钊源木业有限
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协议》后依
约履行受托及垫款义务,但对
方未依约及时结清垫付款,鉴
于上海钊源木业有限公司已注
销,上海迈林向其股东尹刘水
提起诉讼。 | 2,444,183.31 | 否 | 未判决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
2024年8月9日受理,尚
未判决。 | - |
| 万林物
流 | 张小庆 | - | 民间
借贷
纠纷 | 原告曾为裕林国际木业有限公
司股东之一,2020年以员工备
用金方式收取原告款项 153万
元,至今未予合理说明。万林物
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
法院。 | 1,530,000 | 否 | 未判决 | 案件移送至上海市长宁区
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判决。 | - |
| 万林产
业园 | 中建二局
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 | - | 买卖
合同
纠纷 | 万林产业园因买卖合同纠纷对
被告提起诉讼 | 125,000 | 否 | 已调解 | 双方于2024年7月15日
签订民事调解书。被告应
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 | - |
| | | | | | | | | 原告支付货款 125,000
元。 | |
| 万林物
流 | 上海沪瑞
实业有限
公司、黄保
忠 | - | 损害
公司
利益
责任
纠纷 | 被告一、被告二在担任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控人期间,对裕林
国际的不当投资和经营造成公
司重大损失。公司为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 48,384,000 | 否 | 未判决 |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
收到上海市长宁人民法院
下发的立案受理通知书。 | - |
| 万林产
业园 | 上海珉大
实业有限
公司 | - | 买卖
合同
纠纷 | 申请人上海珉大实业有限公司
因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将万林
产业园列为被申请人,提起仲
裁。 | 48,000,000 | 否 | 已撤回 | 申请人珉大实业向上海仲
裁委员会提交了《撤回仲
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
庭决定同意珉大实业撤回
其对木材产业园的仲裁请
求。公司近日收到上海仲
裁委员会关于“同意申请
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决定
书。 | - |
(三) 其他说明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