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卧龙电驱(600580):卧龙电驱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1:11:02 中财网
原标题:卧龙电驱:卧龙电驱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80 公司简称:卧龙电驱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卧龙电驱600580卧龙电气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戴芩李赛凤
电话0575-821766280575-82176629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 西段1801号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 西段1801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25,548,681,022.5424,664,485,501.91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84,870,669.659,408,130,273.324.0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7,978,100,738.917,814,430,995.22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809,801.61605,116,596.37-3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7,611,029.39510,088,432.93-3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4,170,332.45628,910,113.10-43.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96.46减少2.3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210.4645-34.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0210.4643-34.93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8,4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数量 
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32.32422,798,480-质 押48,000,000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 人4.7261,699,51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9725,803,559--
陈建成境内自然人1.6221,149,956--
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018,311,14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110,564,316--
国寿安保基金-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 国寿安保基金国寿股份均衡 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可供出售)其他0.557,258,900--
潘美红境内自然人0.384,976,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34,353,66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三组合其他0.314,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陈建成先生持有卧龙控股 48.93%的股权; (2)卧龙控股系卧龙投资股东,持有其 100%股权; 陈建成先生与浙江龙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系自 2015年 07月 15日至 2016年 01月 08日 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的一致行动人; (3)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 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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