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600287):江苏舜天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1:16:16 中财网
原标题:ST舜天:江苏舜天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 4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 4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杜燕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规范运作,第十届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杜燕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华逸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如下:
华逸松先生:1965年 10月生,文学硕士,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冶金工业厅办公室副科长,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业务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工会委员会主席,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五金矿产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本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华逸松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华逸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59,664股(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魏春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如下:
魏春宝先生:1974年 4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江苏舜天丹阳服装厂厂长,江苏舜天丹阳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舜天西投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舜天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魏春宝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魏春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654股(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关于指定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姜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人员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提名李炎洲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炎洲先生:1975年 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品牌管理办公室主任、电子商务促进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贸易发展部(跨境电商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主任)。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李炎洲先生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贸易发展部(跨境电商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主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炎洲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2、提名周艳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周艳婷女士:1978年 4月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苏豪控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副总经理,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周艳婷女士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副总经理,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周艳婷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3、提名华逸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华逸松先生简历参见议案二)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人员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包文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包文兵先生:1961年 1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院长助理、副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长期从事投资理论与资本市场研究,曾参与或独立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科委、南京市科委及企业课题十多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及国际会议发表论文三十余篇。

包文兵先生已于 2002年 6月经中国证监会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2、提名沈永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永建先生:1978年 6月生,会计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19)独立董事、江苏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0659)独立董事;曾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国家自科委通讯评审专家,江苏省发改委项目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相关的学术研究。

沈永建先生已于 2016年 12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 2024-029《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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