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600287):江苏舜天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ST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4年 8月 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年 8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由 3位监事参与表决,实际 3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国荣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要求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人员为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提名胡瑞芳女士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胡瑞芳女士:1973年 4月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曾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监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瑞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2、提名袁建平先生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袁建平先生:1967年 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副职级)、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集团部门副职级),现任江苏苏豪亚欧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袁建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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