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万通发展(600246):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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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1:35: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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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万通发展: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发展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轶名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面临(存在)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之“(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3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万通发展/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嘉华控股 | 指 |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万通控股 | 指 |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Vantone Investment | 指 | Vantone Investment Pte. Ltd. |
| Vantone Capital | 指 | Vantone Capital Pte. Ltd. |
| 索尔思光电 | 指 |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
| 万通信研院 | 指 | 北京万通信息技术研究院 |
| 万通盛安 | 指 | 北京万通盛安通信科学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成都知融 | 指 | 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 |
| 大唐永盛 | 指 | 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金通港 | 指 | 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中金佳业 | 指 | 中金佳业(天津)商业房地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中融国富 | 指 | 中融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杭州邦信 | 指 | 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 |
| 香河万通 | 指 | 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东方天津合伙 | 指 | 东方万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万通成长合伙 | 指 | 北京东方万通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万通米贝 | 指 | 万通米贝商业运营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
| 万庆娱乐 | 指 | 万庆娱乐策划(广州)有限公司 |
| 金万置 | 指 | 北京金万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蓝天使 | 指 | 蓝天使机场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湖北芯映 | 指 | 湖北芯映光电有限公司 |
| 太极通工 | 指 | 北京太极通工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万通龙山 | 指 | 北京万通龙山置业有限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万通发展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Vantone Neo Dev Grou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忆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9号楼5层501-551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1年7月6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海兴大厦B座8233房
2016年7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9号楼5层501-551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0 |
| 公司网址 | www.vantone.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万通发展 | 600246 | 万通地产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35,155,818.14 | 255,313,137.16 | -7.9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134,869.56 | -96,465,729.72 | 17.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83,382,210.08 | -83,906,979.60 | 0.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524,095.81 | 32,583,330.62 | -574.24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53,852,612.15 | 5,632,633,254.86 | -1.40 |
| 总资产 | 8,470,052,922.36 | 8,831,416,267.27 | -4.0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23 | -0.0516 | 18.0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0.0446 | -0.0448 | 0.4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1.61 | 增加 0.20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1.49 | -1.40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税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
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 -32,217.0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40,071.75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479,357.1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703.9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
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
性影响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
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01,460.4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4,966.2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0,069.29 | |
| 合计 | 4,247,340.52 |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对传统房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推进以通信与数字科技为驱动力的公司转型。公司搭建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同时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收购索尔思光电。
报告期内公司各房地产项目均已进入尾盘销售阶段,实现营业收入 23,515.58万元,较上年同期收入减少 2,015.73万元,同比下降 7.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13.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733.09万元,同比上升 17.97%。
公司当前业务主要围绕经营性物业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通信与数字科技三大板块开展工作
(一)经营性物业资产管理
1、行业情况
中指研究院《2024中国商业地产发展白皮书》指出,2024年上半年,增量市场方面,商办用地供求规模处近年来低位,商办用房投资、新开工同比均下降,销售同比小幅增长,头部企业投资布局进一步收缩聚焦核心城市。存量市场方面,商铺和写字楼租赁需求均延续温和恢复态势,商铺租金涨幅收窄,写字楼租金仍下跌。大宗交易市场活跃,一线城市商办资产吸引力较强。
2024年以来,宏观经济平稳,企业活力恢复,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租赁需求回暖,但租户对租金敏感度高,以及业主降价促成交,导致重点城市写字楼租金整体下滑。同时,居民收入预期不确定性有所提升,消费信心仍有待提振,企业经营情况需待进一步恢复。
展望下半年,宏观政策预计将继续发力扩内需、促消费,以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并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这将为商业地产市场的恢复提供有力支撑。商业地产企业应充分把握市场恢复契机和政策机遇,持续强化自身的运营能力,着力提升业绩表现以实现稳健发展。同时企业也应关注市场动态和消费者需求变化,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市场挑战。
2、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自持的经营性物业产品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城市的核心商务区。
经过数十年不懈努力与积累,公司在运营甲级写字楼及配套商业等经营性物业产品上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公司始终秉持提升自持经营性物业的服务质量与核心竞争力的宗旨,不断优化管理策略,创新服务模式,有效保障了自持经营性物业租赁业务的持续增长与稳定收益。
公司所经营的物业项目均位于超一线、准一线城市核心城区的中央商务区,四座标志性楼宇均获得国际公认的 LEED金级认证,项目由全球顶尖的设计师团队,美国 AS+GG、英国福斯特等单位担纲建筑设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与市场价值。
(二)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1、行业情况
2024年以来,全国新房市场整体延续调整态势,而二手房市场在“以价换量”政策推动下,虽保持一定的交易活跃度,但整体而言,房地产行业仍承受着较大的下行压力。针对这一形势,政府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稳定市场。4月 30日的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为楼市政策定下了基调。5月 17日推出房地产“一揽子”新政,更是将焦点对准了“稳市场、去库存”这一目标,6月 7日国常会再次明确“对于存量房产、土地的消化、盘活等工作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
政策措施密集落地,可市场反应尚显滞后,虽然部分核心城市二手房成交率先好转,但新房市场整体状况尚未出现明显改善,政策效果的全面显见仍需时间的积累和市场的进一步消化。从上半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数据来看,销售规模同比下降超 20%,这一数据远超市场预期,凸显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严峻形势。
2、业务情况
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天津、杭州等地,物业类型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等。
在公司战略导向的明确指引下,公司的专业管理团队凭借其深厚的行业积淀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正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战略调整,加速推进出清进程。在当前公司聚焦于对传统房地产业务实施战略性收缩的背景下,管理团队全面审视并盘整公司整体资产状况,尤为关注并推进非核心物业及传统地产开发业务的剥离与处置,旨在为公司的战略转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转型之路的顺畅与高效。
(三)通信与数字科技
1、行业情况
在当今时代,数字经济以其前所未有的活力和变革性,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中国信通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4年)》揭示了一组令人瞩目的数据:2023年,美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 5个国家数字经济总量超 3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超 8%,并预计 2024年至 2025年全球数字产业收入增速回升。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得益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应用的爆发式增长,智能算力需求激增,已成为各国战略资源和科技竞争的焦点。全球 AI企业迅速增长,尤其是中国 AI独角兽企业的崛起,展现出在该领域强劲的创新活力。数字经济占 GDP中的占比逐年攀升,其中,产业数字化作为增长主引擎,正引领着经济增长的新方向。
数字产业化进程中,全球 5G网络的部署明显加快我国更是走在前列,已建成全球最大的 5G网络体系,截至今年 5月,我国 5G基站建成总数达 383.7万个,不仅夯实了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也为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产业数字化领域内,新兴模式与业态层出不穷,数字化转型的浪潮正驱动着产业创新,为经济增长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以 ChatGPT为代表的超大算力时代来临,进而拉动了光传输的需求。2024年上半年,光模块和光芯片行业受益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特别是 AI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对高速光模块的需求,促进了光模块技术向 400G/800G/1.6T等高速率方向的迭代,带动了光模块及相关器件产品的需求,光模块产业因此得到快速发展。全球光模块市场规模在 2023年达到了约 99亿美元,预计在 2024年将突破 100亿美元,更有望在2027年突破 150亿美元。与此同时,中国光模块市场也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2022年市场规模达到 4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17.83%,预计 2024年将超过 600亿元人民币。
光芯片作为光模块的核心元件,其国产化进度持续推进,特别是在数据中心设备更新和新建领域,中国将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2024年中国光芯片市场规范预计将增长至 151.56亿元人民币。国内光芯片企业在多个细分产品领域取得较大进展,特别是在接入网市场几乎处于垄断地位。随着 AI技术的深入应用,数据中心市场对高速光芯片的需求日益迫切,中国光芯片制造商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有望在高速数据中心市场取得进一步突破。
此外,中国卫星互联网行业在国家战略的引领下,依托政策的持续支持与核心技术的不断突破,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4年中国卫星互联网市场规模将达到 404亿元人民币,并有望在 2025年进一步增长至 447亿元。千帆星座的成功首发标志着中国卫星互联网行业正式迈入批量组网的新时代,预计到 2025年完成 648颗卫星的部署,初步实现全球区域网络覆盖,并计划在 2030年底实现 15000颗星的宏伟目标。这一系列成就不仅彰显中国在低轨卫星发射领域的强大实力,也预示着卫星互联网产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成为未来全球通信网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拟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方式收购索尔思光电的控股权,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之有关的议案,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继续培育前期布局的卫星互联网 5G/6G无线通信产业相关公司。公司将持续聚合通信与数字科技行业的关键资源、关键技术、关键团队,打通关键环节,推进战略转型取得成功。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立足核心区域的优质资产
公司目前所持有的经营性物业均是位于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区域中心城市的优质资产,其带来的稳定现金流及变现能力是确保公司转型发展的基石。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充分发挥这些优质资产的价值,推动公司在通信与数字科技领域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万通”具有一定的市场美誉度及用户忠诚度,良好的口碑及信誉搭建起了公司与客户间的信任桥梁,“万通”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不断创新,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发展机遇,不断推动自身转型升级,巩固和扩大“万通”品牌影响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的股东产业资源布局
公司依托股东及战略合作伙伴在通信与数字科技等领域深耕布局,在关键资源、关键技术、关键团队的聚合上持续发力,瞄准关键市场,为全面转型发展与持续发展筑牢基石。在未来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加强与股东和战略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共同探索前沿技术,以创新驱动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科技转型必要的智力资源支持
为推动公司通信与数字科技战略的发展,公司特设立万通信研院,汇聚多位在通信领域有卓越表现的院士级科学家。他们深度参与制定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规划,组织先进通信技术与应用场景融合创新的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前沿技术等课题研究,为公司寻找关键资源、关键技术、关键团队提供前瞻性、高水平的咨询建议和保障。未来,万通信研院还将在资源、技术和人才方面持续赋能,助力公司加速发展,实现转型升级。
同时,公司拥有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国际知名院校毕业人才组成专业化顶尖管理团队,在公司转型运营管理、通信科技行业经营等方面有较强的综合性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以及丰富的资产盘活、赋能升级、激活焕新、业务发展等管理经验,为公司的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1、经营性物业资产管理
公司经过数十年的积累,在运营甲级写字楼及配套商业等经营性物业产品上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 13.24万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 10,432.97万元。公司持续提升自持经营性物业的服务力和竞争力,持续获取优质物业租赁业务收入,为通信与数字科技等新业务转型发展助力。
2、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天津、杭州等地,物业类型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等。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合同销售面积 0.99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 13,345.10万元,主要包括北京万通怀柔新新家园产品、杭州万通中心写字楼产品、天津万通新新逸墅住宅产品、杭州未来科技城综合产品、天津金府国际公寓产品等销售项目。
3、通信与数字科技
公司在通信与数字科技投入方面,依托万通信研院多位院士级科学家的产业科技规划指导,一方面聚合优势技术和产业能力,一方面在关键资源上进行前瞻布局。
本次收购索尔思光电的交易中,万通信研院的专家凭借深厚的行业洞察力迅速把握了光模块及光芯片行业的全球发展趋势与竞争格局,为公司管理团队提供了精准的国内外行业发展蓝图。
在找寻和分析潜在标的公司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丰富的标的公司业务与技术的专业咨询,确保收购决策的精准与高效。
(1)以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推进战略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方式与全球知名光通信元器件供应商索尔思光电签署了控股权收购协议,这是公司在既定的通信与数字科技转型战略的指导方向上做出的主业转型投资决策,公司战略转型进入关键阶段。索尔思光电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通信厂家,主要产品包括光芯片、光器件和光模块,其拥有完整的研发、制造、销售部门,进行全球化布局,解决方案和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数据中心与电信通信场景。
(2)控股子公司成都知融在产品、研发、市场上均有较好成绩
报告期内,成都知融成功完成 Ku频段收发一体波束成形芯片、双波束接收芯片的设计流片工作,并实现了芯片产品在大型封测工厂的成功导入,这两款产品技术指标均达到业界领先水平,进一步丰富了成都知融的产品序列,预计将于下半年陆续推向市场。目前成都知融已和多家从事宽带卫星通讯业务的重要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同时还完成了相关化合物产品的设计改版工作。成都知融推出的 Ka频段氮化镓功放系列芯片、新一代 Ka频段低噪声放大器等产品,市场反应良好,被多家国内主流厂家采用,预计四季度或 2025年上半年批量供货。
(二)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位置 | 类别 | 项目
状态 | 权益 | 计划投资 | 总建筑
面积 | 可售面积 | 累计竣
工面积 | 报告期内
在建面积 | 待开发
面积 | 报告期内
签约面积 | 累计签
约面积 | 报告期内
结转面积 | 累计结
转面积 |
| 万通怀柔新新
家园 | 北京怀柔区 | 住宅 | 竣工 | 100% | 182,637 | 12.65 | 11.41 | 12.65 | 0 | 0 | 0.01 | 8.71 | 0.01 | 8.71 |
| 天竺新新家园 | 北京顺义区 | 住宅
商业
配套 | 竣工 | 100% | 320,228 | 33.05 | 29.60 | 33.05 | 0 | 0 | 0.00 | 29.60 | 0.00 | 29.60 |
| 万通新新逸墅 | 天津中新生
态城 | 住宅 | 竣工 | 100% | 130,240 | 16.08 | 10.28 | 16.08 | 0 | 0 | 0.28 | 10.28 | 0.32 | 10.28 |
| 万通金府国际 | 天津空港经
济区 | 酒店式
公寓
商业 | 竣工 | 100% | 88,502 | 15.70 | 13.44 | 15.70 | 0 | 0 | 0.26 | 12.86 | 0.20 | 12.80 |
| 杭州未来科技
城(注 1) | 杭州余杭区 | 综合 | 竣工 | 59.36% | 207,623 | 28.07 | 19.35 | 28.07 | 0 | 0 | 0.25 | 15.01 | 0.18 | 14.93 |
| 杭州万通中心 | 杭州拱墅区 | 酒店式
公寓
写字楼 | 竣工 | 100% | 159,206 | 14.12 | 9.38 | 14.12 | 0 | 0 | 0.09 | 8.84 | 0.13 | 8.83 |
| 金牛新都会 | 成都金牛区 | 综合 | 竣工 | 100% | 102,019 | 17.93 | 16.24 | 17.93 | 0 | 0 | 0.01 | 16.24 | 0.01 | 16.24 |
| 其他
(注 2) | 其他 | 综合 | 竣工 | / | 1,055,049 | 175.46 | 145.60 | 175.46 | 0 | 0 | 0.09 | 145.40 | 0.08 | 145.41 |
注 1:杭州未来科技城项目写字楼仍有销售计划,因此该项目可售面积中包含出租物业 A座写字楼 3.85万平方米;
注 2:其他项目主要是天津尾盘、成都尾盘和北京尾盘项目销售产生的签约情况。
2、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出租物业类型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可供出租面积
(平方米) | 出租率 | 经营收入
(万元) | 租金标准
(元/月/平方米) |
| 北京万通中心 D座 | 写字楼
商业 | 35,349.11 | 34,685.33 | 86% | 3,863.47 | 220-300 |
| 天津万通中心(注 1) | 写字楼
商业 | 93,789.99 | 59,344.47 | 63% | 1,963.56 | 60-350 |
| 上海万通中心 | 写字楼
商业 | 79,929.63 | 57,349.18 | 65% | 3,341.44 | 145-410 |
| 杭州未来科技城 A座 | 写字楼 | 38,520.77 | 38,520.77 | 71% | 1,264.50 | 60-90 |
注 1:天津万通中心面积可供出租面积包含了自用面积 949.78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35,155,818.14 | 255,313,137.16 | -7.90 |
| 营业成本 | 161,292,645.98 | 189,863,848.59 | -15.05 |
| 销售费用 | 21,309,177.97 | 21,183,141.84 | 0.59 |
| 管理费用 | 81,660,660.96 | 66,905,936.44 | 22.05 |
| 财务费用 | 34,621,727.87 | 35,781,730.94 | -3.24 |
| 研发费用 | 3,533,587.26 | 1,854,732.49 | 90.52 |
| 投资收益 | 5,509,054.54 | 11,237,063.26 | -50.97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2,591,294.71 | -19,125,021.82 | 113.55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8,977,651.57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524,095.81 | 32,583,330.62 | -574.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744,401.36 | -94,828,651.88 | -79.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748,909.50 | -114,787,609.58 | 38.37 |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成都知融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金融资产分红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部分存货项目发生减值,本期无此类事项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土地增值税清算税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索尔思光电第二笔可转债,上年同期未发生此类事项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更换部分长期借款,还款金额对应调整,本期未发生此类事项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年期
末变动比例
(%) | 情况
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0,000.00 | 0.03 | 11,811,148.09 | 0.13 | -78.83 | 注 1 |
| 使用权资产 | 1,939,571.01 | 0.02 | 1,472,464.87 | 0.02 | 31.72 | 注 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070,239.61 | 0.24 | 30,563,725.53 | 0.35 | -34.33 | 注 3 |
| 应交税费 | 129,816,101.26 | 1.53 | 355,835,276.42 | 4.03 | -63.52 | 注 4 |
其他说明
注 1:变化原因系本期赎回部分金融资产,上年同期未发生此类事项所致; 注 2:变化原因系本期有新增租赁所致;
注 3:变化原因系本期发放薪酬所致;
注 4:变化原因系本期部分项目缴纳土地增值税清算税费,上年同期未发生此类事项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40,827,752.09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 1 |
| 应收账款 | 67,749,967.35 | 用于质押取得借款 |
| 投资性房地产 | 3,122,624,432.62 | 用于抵押取得借款 |
| 合计 | 3,231,202,152.06 | |
上述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3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9.973亿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17;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0.025亿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2;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 3.165亿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19。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私募基金 | 135,367,773.14 | -3,911,184.40 | | | | -8,669,994.46 | -997,260.28 | 121,789,334.00 |
| 股权投资 | 137,846,822.27 | | | | | | | 137,846,822.27 |
| 股票 | 44,341,217.99 | 6,502,479.11 | | | | | | 50,843,697.10 |
| 其他 | 3,500,000.00 | | | | | | 5,000,000.00 | 8,500,000.00 |
| 合计 | 321,055,813.40 | 2,591,294.71 | - | - | | -8,669,994.46 | 4,002,739.72 | 318,979,853.3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
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
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 本期
购买
金额 | 本期
出售
金额 | 本期
投资
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 股票 | HK0020 | 商汤-W | 97,348,426.74 | 自有资金 | 44,341,217.99 | 6,502,479.11 | | | | | 50,843,697.1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97,348,426.74 | / | 44,341,217.99 | 6,502,479.11 | | | | | 50,843,697.1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 | 类型 | 初始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出资情况 | 公允价值
2024年 6月 30日 |
| 1 | 天津瑞通智芯基金 | 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 | 30,000,000.00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内无新增出资 | 28,823,160.76 |
| 2 | 金镒铭基金 | 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 | 104,480,000.00 | 自有资金 | 报告期内无新增出资 | 92,966,173.24 |
| 合计 | / | / | 134,480,000.00 | / | / | 121,789,334.00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天津中新生态城万通正奇实
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50,000,000.00 | 96,237,637.42 | 39,215,494.61 | 54,087,629.49 | 8,479,938.41 |
| 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300,000,000.00 | 1,085,968,236.10 | 594,095,155.46 | 42,189,121.03 | 6,404,083.61 |
| 北京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租赁 | 50,000,000.00 | 828,874,624.83 | 67,341,372.22 | 38,861,094.60 | 4,741,315.98 |
| 上海万通新地置地有限公司 | 房地产租赁 | 56,500,000.00 | 1,704,948,935.01 | -348,261,218.54 | 34,137,738.13 | -21,337,691.39 |
| 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租赁 | 455,100,000.00 | 687,555,326.91 | -64,909,104.79 | 20,310,010.33 | -24,865,319.8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
当前全球经济复苏步伐不一、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房地产企业正面临着多重宏观经济风险的挑战。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导致消费者购买力普遍下降,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和国际贸易摩擦的不确定性,也加剧了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使得投资者和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变得更为谨慎。对国内经济尤其是房地产市场构成外部压力,导致购房意愿下降,市场观望情绪浓厚,进一步抑制了市场需求的释放。面对这一局面,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持续深化,政府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并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尽管政策层面给予了积极支持,但房地产市场需求端仍显疲态,市场信心恢复尚需时日。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及行业政策导向,紧跟国家发展战略,以战略转型为核心,深化对行业和市场的研究。通过构建企业创新机制,不断提升自身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努力实现跨越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的高质量发展,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市场风险
当前由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市场前景不明朗,购房者对房价下行的预期强烈,有效购房需求持续减少。同时空置住房持续增加,就要求企业通过降价等方式来加速去库存化,可能引发市场对房价进一步下跌的预期,也可能导致价格战等恶性竞争行为的出现,压缩房企的利润空间。
同时在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信贷政策趋于谨慎,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紧。这使得房地产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更大压力。政府在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同时,也在完善相关基础性制度,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调控政策也可能会随之调整,这种政策的不确定性也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一定经营困难。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对传统房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密切关注存量项目的市场环境,做好市场和政策风险评估。公司将加强专业化管理,探索多元途径,提高现金回笼比率,防范市场风险。
3、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根据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尽管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面对新形势下的战略转型,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力资源、风险控制和整合管控等依然面临更高的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致力于加强内部选拔培养与市场化人才引进相结合,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选聘职业经理人,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推进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加速人才储备,强化基础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4、转型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年来,受政策调控、产业升级等因素影响,传统地产行业发展速度放缓。地产公司跨界发展的动作频出,一方面是为了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降低对单一地产业务过于依赖,而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诸多风险。能在谨慎有效的对外探索和尽力避免跨界并购等转型手段可能带来的高估值、高商誉等问题间取得平衡,是当下地产行业转型能否达到预期的关键。
应对措施:公司将充分借鉴市场并购转型的典型案例,稳步推进正在进行的对索尔思光电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转型过程中,公司将充分评估风险,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尽量避免上述风险,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其他风险
公司正推进收购索尔思光电控制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该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完成必要的备案、报告或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已在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战略转型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调交易各方,稳步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顺利完成。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
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
第一次
临时股
东大会 | 2024年 2月
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4-
012) | 2024年 2月
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
| 2023年
年度股
东大会 | 2024年 6月
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3年年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6) | 2024年 6月
2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 钱劲舟 | 董事 | 选举 |
| | 首席执行官(总裁) | 聘任 |
| | 首席运营官 | 离任 |
| 张国安 | 董事 | 选举 |
| 荣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 张悠金 | 执行副总裁 | 聘任 |
| 刘锴 | 副总裁 | 聘任 |
| 孙华 | 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 聘任 |
| 张家静 | 董事、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 | 离任 |
| 杨东平 | 董事 | 离任 |
| 张建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鲜燚 | 董事 | 离任 |
| 王新革 | 执行副总裁 | 离任 |
| 白牧 | 首席客户官 | 离任 |
| 石莹 | 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实施换届选举。于 2024年 2月 2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忆会先生、钱劲舟先生、鲜燚先生、孙华先生、吴丹毛先生、张国安先生、黄晓京先生(独立董事)、荣健女士(独立董事)、杨晓军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赵毅先生、褚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24年 1月 17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薛江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王忆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聘任钱劲舟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吴狄杰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石莹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张悠金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刘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4年 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选举赵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2024年 6月 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鲜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函,因个人原因鲜燚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一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函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4年 6月 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石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
其因控股集团整体组织安排,将赴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故辞去公司一切职务,其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024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华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聘任孙华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 每 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 每 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 每 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不适用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下一
步计划 |
|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 解决同
业竞争 | 嘉华控股及其
实际控制人王
忆会先生 | 1、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北京京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完成的亚运新新家园已进入尾盘销售期,尾盘销售
完成后不再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
2、本公司(本人)承诺停止对北京市瑞景园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尚在执行的房地产项目的继续开发,并采取对
外转让等方式予以处置。
3、除上市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全
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均不再从事房地
产开发业务。
4、本次收购完成后,嘉华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忆会先
生承诺将上市公司作为嘉华控股(王忆会)及嘉华控股
(王忆会)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所
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相关资产的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 2015年 7月 3日、
2015年 12月 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嘉华控股及其
实际控制人王
忆会先生 | 1、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的避免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化原
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如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
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本人)同意向上市 | 2016年 8月 1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
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造
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 | | | |
| | 其他 | 嘉华控股及其
实际控制人王
忆会先生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
独立完整;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3、保证上市公
司财务独立;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5、保证上市公
司业务独立。 | 2016年 8月 1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
关的承诺 | 解决同
业竞争 | 嘉华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万
通控股 | 1、本公司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
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
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及其
子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
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公司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
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
活动。
3、如拟出售本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
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
格为基础确定。
4、本公司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
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开拓新的
业务领域而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
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公司将
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
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
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6、本公司将不会利用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
及其子公司或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2024年 6月 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
出的承诺或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
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
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
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
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8、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有效。 | | | | | | |
| | | 王忆会先生 |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
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
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及其子
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
(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人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
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
动。
3、如拟出售本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
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
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
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基础确定。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
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开拓新的
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
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从
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
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
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 2024年 6月 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6、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
行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其它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
的承诺或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
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
(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
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
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8、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 | | | | |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嘉华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万
通控股 | 1、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
规范和减少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
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
行回避表决程序。
3、本公司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
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
产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
式担保。
4、对于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
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
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
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本公司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
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 | 2024年 6月 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
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3)将
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其
他股东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
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
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 | | | |
| | | 王忆会先生 | 1、本人和本人的关联方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量规范
和减少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
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
避表决程序。
3、本人不以拆借、占用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
任何方式挪用、侵占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资产
及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
担保。
4、对于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确有必要进行的关联
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
理地进行;关联交易均以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
约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本人保证遵守上述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
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
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
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3)将上
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其他
股东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 | 2024年 6月 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
采取的其他措施。 | | | | | | |
| | 其他 | 嘉华控股及一
致行动人万通
控股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万通发展的经营管理活动,不
以任何形式侵占万通发展的利益。
2、本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
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万通发展或其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若违反
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
施。
5、本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
再作为万通发展的控股股东;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
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 2024年 6月 23日 | 是 | 终止情形
发生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王忆会先生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万通发展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
任何形式侵占万通发展的利益。
2、本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
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4年 6月 23日 | 是 | 终止情形
发生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万通发展或其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
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5、本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不再
作为万通发展的实际控制人;2)万通发展股票终止在上
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 | | | | | |
| | | 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万通发展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万通发展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
度时,应与万通发展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万通发展未来筹划的股权激励归属/行
权条件与万通发展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
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函相关内容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万通发展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
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万通发展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万通发展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
任。 | 2024年 6月 23日 | 是 | 终止情形
发生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
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据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9、本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承诺人
不再作为万通发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万通发展股
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 | | | | | |
| | | 嘉华控股及一
致行动人万通
控股 |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嘉华控股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公司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2、2024年 4月 30日,本公司通知万通发展,本公司与
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
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6.96元/股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持
有万通发展 1亿股股份,占万通发展总股本的 5.03%。
2024年 5月 1日,万通发展就前述减持事项予以公告并
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前述协议转让完全系本
公司资金需要。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前述协议转让尚未
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自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
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目前暂无减持万通
发展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后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情
况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可能性。如本次交易完成前发生
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若万通发展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
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 2024年 6月 23日 | 是 | 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3、若本公司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
行调整。
4、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保证上
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
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
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原则同意本次交易。
2、2024年 4月 30日,本公司通知万通发展,本公司与
北京复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复远复兴一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罗光群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
6.96元/股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万通发展 1,000万
股股份,占万通发展总股本的 0.50%。2024年 5月 1日,
万通发展就前述减持事项予以公告并发布了《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前述协议转让完全系本公司资金需要。截至
本函出具之日,前述协议转让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自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起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目前暂无减持万通发展股份
的计划,但不排除后续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减持万
通发展股份的可能性。如本次交易完成前发生减持计划,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若万通发展自本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
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若本公司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
行调整。 | | | | | | |
| | | | 4、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保证上
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
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公司违反本函项
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 | | | | | |
| | | 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关于重组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1、本人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
间,本人不存在减持万通发展股份的计划,即本人不以
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万通发展之股份。
2、若万通发展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
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
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3、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
整。
4、本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
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
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
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万通发展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2024年 6月 23日 | 是 | 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嘉华控股及一
致行动人万通
控股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前,万通发展在业务、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
分开,万通发展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万通发展在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万通发展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相关股东权利,不干预
万通发展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不采取
任何限制或影响万通发展正常经营的行为。 | 2024年 6月 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4、本承诺函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
约束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通发展及其中
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 | | | | | |
| | | 王忆会先生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本次交易完成前,万通发展在业务、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
万通发展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2、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万通发展在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充分尊重万通发展的独立法
人地位,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相关股东权利,不干预万
通发展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不采取任
何限制或影响万通发展正常经营的行为。
4、本承诺函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
力。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万通发展及其中小股东
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4年 6月 23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
相关的承
诺 | 解决同
业竞争 | 嘉华控股及其
实际控制人王
忆会先生 | 1、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北京京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完成的亚运新新家园已进入尾盘销售期,尾盘销售
完成后不再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
2、本公司(本人)承诺停止对北京市瑞景园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北京联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在执行
的房地产项目的继续开发,并采取对外转让等方式予以
处置。
3、除上市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全
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均不再从事房地
产开发业务。 | 2015年 12月 8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
联交易 | 嘉华控股及其
实际控制人王
忆会先生 |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化原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 | 2016年 8月 11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
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本人)同意向上市公司承担相
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 | |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