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股份(605100):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2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00,000股,发行价格为39.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63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770,9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4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5日出具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18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 8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1、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
注2:公司银行账号为160700122920036668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1年9月22日销户。 注3: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202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项目由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变更为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该事项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 注4: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601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项目由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该事项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5020119000757686),并于2022年10月销户。 注5:公司银行账号为536902000510505、377010100100982505的募集资金账户对应的“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5日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 注6: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0202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 2,172.82 元,已全部转入本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07001229200399660)。 注7:公司银行账号为1105020119000757686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用于承诺募投项目-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3年5月26日销户。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 1,326.17 元,已全部转入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类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之“2.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5月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在上述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并公告后,公司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5,147,313.44元(含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因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账户注销时因利息结算产生账户余额1,326.17元,已全部转入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10,000.00万元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5,059,927.64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投资总额调减27,000.00万元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年度实现的经济效益为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注 2: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注 3:“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 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年 5月 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 2:“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 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3年 5月 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