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688799):会计估计变更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1:40:58 中财网
原标题:华纳药厂: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5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估计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8月29日起开始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持续专注新产品的研发,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同时,公司构建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和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研发团队积极参与新产品的市场前景评估及产业化技术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业务发展需求及市场情况适时对研发项目进行调整,降低了研发结果及商业化成果的不确定性。基于研发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研发成果不确定性的降低,为使会计估计更贴合公司研发业务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

(二)审议程序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药品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开支作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将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可直接归属的开支,在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内部研发项目按下列方法确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时点:
(1) 新化学药品资本化时点

研发项目类别研发费用资本化政策
1 2 化药 类、化药 类正常申报的在进入Ⅲ期临床至取得生产批 件之间的支出资本化
 Ⅱ/Ⅲ期临床联合申报的以达成实质性Ⅱ期临 床研究目的后至取得生产批件之间的支出 资本化
3 4 5 化药 类、化药 类、化药 类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生物等效性试验 BE ( )备案(根据不同仿制药评审要求而有 所不同)至取得生产批件之间的支出资本化
(2) 中药药品资本化时点

研发项目类别研发费用资本化政策
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Ⅲ 正常申报的在进入 期临床至取得生产批件之间 的支出资本化
 Ⅱ/Ⅲ期临床联合申报的以达成实质性Ⅱ期临床研究 目的后至取得生产批件之间的支出资本化
(3) 属于上市后的临床项目,项目成果增加新适应症、通过安全性再评价、中药保护、医保审核的,其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研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时,计入开发支出,并在达到预定用途时,结转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则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即自 2024年 8月 29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及 2024年 1-8月的影响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及 2024年 1-8月,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总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 1-8月
利润总额354.72-405.28754.09
总资产354.72-405.28754.09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贴合公司研发业务实际情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内容及审批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年 8月 29日出具了《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4〕2-367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 5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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