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688223):晶科能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1:51:52 中财网
原标题:晶科能源:晶科能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 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继续投入对应项目使用;将节余募集资金 1,632.66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号),公司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0元,共计募集资金 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3,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977,000.00万元,已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714.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72,285.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2月 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 3月 7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1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于 2022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 5月 16日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电池组 件建设项目562,257.98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4,978.81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
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1,680.00
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345,210.74
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429,240.27
1,673,367.80 
[注]:“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主要原因为 “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 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超募资金投入前产生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915.86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①已实际支付募集资 金总额 ②利息净额 (扣除手续 费与计入承 诺投资总额 的利息) [注 1] ③募集资金 余额 =①-②+ ③待支付尾 款金额 [注 2] ④
年产 7.5GW 高 效电池和 5GW高效 电池组件 建设项目400,000.00376,971.723,280.3426,308.6230,214.81
海宁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50,000.0043,168.04740.437,572.398,098.37
补充流动 资金150,000.00150,000.0012.9912.99-
超额募集 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 资金111,680.00111,680.001,298.461,298.46-
新型太阳 能高效电 池片项目 二期工程115,800.00115,800.00293.62293.62-
年产20GW 拉棒切方 建设项目145,721.03145,721.0327.5927.59-
973,201.03943,340.795,653.4335,513.6738,313.18 
[注 1] 本项利息净额已扣除投入“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 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915.86万元。

[注 2] 待支付尾款为存在部分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尾款; [注 3]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4] “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 IPO募集资金 376,971.72万元,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为 30,214.81万元。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有关尾款支付计划,公司本次将该项目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注 5]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 IPO募集资金 43,168.04万元,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为8,098.37万元。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有关尾款支付计划,公司本次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余额合计 740.43万元继续投入该项目使用。该项目后续支付所需资金不足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注 6]补充流动资金与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均已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7]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8]表格中数值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 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设备购置,相关研发项目有序开展。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推进后续尾款的支付计划,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继续投入对应项目使用;将节余募集资金 1,632.66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转入公司或子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和“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尾款的支付。支付完成后,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如有节余(含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 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继续投入对应项目使用;将节余募集资金 1,632.66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可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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