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能源(688717):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688717 证券简称:艾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年1月 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解释 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 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根据《应用指南 2024》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7号》《应用指南 2024》相关要求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24年 3月发布了《应用指南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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