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2:06:27 中财网
原标题:孚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孚能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督导及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相应的工作计划。东吴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 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东吴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 访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通过日常沟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对公司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 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生按照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 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工作内容督导及完成情况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 司的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程》、三 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 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 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了公 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 关法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 了有效执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督导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相关文件,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详见“二、保 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 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 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 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事实不符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 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关主体不存在该等事项。
工作内容督导及完成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 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 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 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 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 检查工作质量。东吴证券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 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生该等事项。
1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东吴证券已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2024年上半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孚能科技的信息披露进行持续督导,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监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以及其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036.31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72.59万元,公司仍处于亏损的经营状态。

虽然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当前行业产能过剩,价格竞争激烈,电池企业毛利润空间受到挤压。若车企价格战进一步加剧,公司成本压降不及预期,将带来公司营收和利润下降的风险。同时,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进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或期间费用增长超预期等,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链保障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铝塑膜等。原材料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例较高。

虽然目前原材料市场价格较为稳定,且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持久的合作关系,但考虑到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业务仍处于扩张阶段,整体规模目前相对较小,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公司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或出现供应短缺等供应链保障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与奔驰客户合作项目的风险
奔驰客户是公司 2024年上半年的主要客户之一。2018年末,公司与奔驰客户签署了合作协议,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动力电池供应商,上述项目对于公司近几年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市场地位、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影响,虽目前双方合作顺利,但不排除在后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出现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要求、产品质量瑕疵、生产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生产成本高于售价等情况的可能,进而导致双方的合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或合作终止。

如果公司在未来无法完成后续产品的研发及批量供货,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与奔驰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可能导致公司奔驰客户项目的前期投入出现损失、建设的生产线出现产能利用率偏低乃至闲置的情况。

近年来,奔驰客户已开始在电动化方向下展开战略布局和投入。未来奔驰客户若无法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由于其自身或客观原因减少或推迟采购,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减少、部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在该等情况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及客户召回汽车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游客户通常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

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并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影响经营业绩。如果由于动力电池系统各类问题而导致汽车召回,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召回费用。若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不能够足够覆盖召回费用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召回事件可能会对公司销售和品牌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4、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生产计划波动风险
动力电池系统在实现量产前,往往需要与整车厂进行较长时间的深度同步开发,与整车厂存在深度绑定关系。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与合作的整车企业的生产计划直接相关。而下游整车企业的整体生产计划乃至具体车型的生产计划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风格转换、消费者偏好、配套供应商供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公司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的生产计划受特定因素影响而发生波动时,将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5、新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近年开拓了储能业务。公司虽在动力电池行业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在储能市场系新进者。公司的储能业务发展历程较短,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拓展对公司相应的技术、运营、市场开发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业务开拓能否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新业务的开拓可能不及预期或者遇到其他不利因素,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产品技术迭代及技术研发的风险
近年来,动力电池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目前动力电池的性能水平仍然未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求,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仍为三元软包锂离子电池,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技术发生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当前,动力电池企业均在加速发展固态电池产业化技术,虽然公司在该领域起步较早,也产生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并投入量产交付给客户,但公司若不能领先完成低成本全固态电池的量产,则公司存在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7、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动力电池企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进而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上半年公司无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但未来不排除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性。

如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且人才流失的空缺无法及时弥补,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8、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掌握了从原材料、电芯、电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其中,电芯材料技术主要通过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向供应商输出。公司已与相关供应商签署了保密协议,并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原材料物料编码管理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密。若供应商、公司员工等出现违约,或者公司核心技术保密方式失效,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9、管理及降本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因此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若公司的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等能力无法与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相匹配,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之健全和完善,若公司不能及时拉通产供销协作,则可能产生管理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

伴随电动汽车产能充分释放,当前动力电池行业价格竞争激烈。整车价格的下降也倒逼动力电池企业提升设计、制造和成本控制能力,要求公司具备精细管理和极致成本管控能力,公司在完成经营层改组之后,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技术降本、采购降本、制费降本、费用降本,但若公司不能实现降本预期,则会对公司市场拓展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0、投资存在亏损的风险
海外客户 TOGG在土耳其有良好的市场需求,公司与其合资的 Siro公司成长方向良好。2024年上半年,Siro仍处于投产亏损阶段,但亏损金额同比、环比均收窄。公司和 TOGG双方虽均有改善 Siro亏损方案,但由于改善方案的落实需要时间;欧洲车企放缓发展电动车的影响或将间接影响土耳其新能源车发展;及土耳其本新能源车销量存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Siro在本年仍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过往有数笔对外股权投资,由于今年整体市场形势不佳,存在股权投资持续亏损情况。

11、产能爬坡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赣州年产 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项目已于 2024年一季度投料试生产,广州“年产 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已于 2024年二季度末启动试投产工作,由于新基地采用了全新工艺和设备,在内部管理上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存在产能爬坡不及预期的风险。若发生上述情况,将对公司先进 SPS产能落地构成较大影响,不利于公司提升盈利水平。

(三) 财务风险
1、流动资金压力较大风险
公司 2024年继续推进前期已有投入的产能建设,同时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支持,因此面临流动资金压力较大的风险。虽然公司已采取对主要客户价格进行联动机制、收取客户预付款、与供应商协商付款周期等多种措施缓解压力,但如果以上措施执行效果不理想、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后中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合计净额 448,955.1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4.38%。未来不排除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经营性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回款情况不佳甚至无法收回、以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2024年上半年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42,343.87万元。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波动,而公司对主要客户不能及时传导,出现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将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此外,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持续发展,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如未来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逐渐成熟并获得应用,将导致公司未来面临技术迭代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如公司未来生产过程中不良品增加,或者动力电池技术迭代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提高。

4、汇率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同时和海外客户以外币结算。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其他技术路线发展,导致三元电池市场份额下降风险
自 2018年到 2020年间国内由于补贴政策的倾向性,三元电池市场占比一直高于磷酸铁锂电池,而 2020年得益于技术迭代以及成本优势,且补贴退坡,车企及电池企业给予不同定位车型配备不同动力电池,加之储能、两轮车等非动力电池需求逐步提升,磷酸铁锂电池产销量大大提升。2021年 7月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超过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优势叠加能量密度改善的情况下,或将进一步向三元应用领域渗透。在当前,具有低成本优势的磷酸铁锂电池已成为行业主流产品,三元电池市占率持续下滑,若未来该趋势加剧,则可能对公司营收和利润造成影响。在封装的技术路线上,由于国内多年的方形以及圆柱技术的发展积累,导致软包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国外市场过去一直以软包技术路线为主,受国内市场影响,选择方形或者圆柱路线的车企愈来愈多。因此,可能进而挤压软包的市场份额,使竞争更为激烈。公司目前的技术路线主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正在积极开发磷酸铁锂、方形、钠离子等其他技术路线,在新产品上市以前,公司技术路线和产品线较为单一。如果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客户需求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趋于激烈。此外,随着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及整车企业加速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动力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企业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证自身的竞争优势。如公司不能积极开展创新研发,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质量,将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在市场竞争中将面临众多竞争对手的威胁。

3、海外燃油车品牌继续放缓全面电动化进程的风险
基于海外充电基础设施不足和“电比油贵”的现实,欧洲众多国家和车企已经宣布放缓全面电动化的进程,恢复对燃油车的更新开发和销售。若未来欧美日韩进一步推迟全面电动化的时间,行业将面临海外市场增速放缓的风险。

(五)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1、贸易政策壁垒带来的风险
受地缘政治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未来不排除遭遇特定国家出口禁令或加征关税的可能性,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境外地缘政治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在土耳其拥有合资制造实体,未来土耳其或欧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投资收益等造成直接影响。海外地缘类事件可能导致公司仓储、货运、保险成本的上升,对公司整体盈利和交付能力构成风险。

五、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六、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元)6,973,894,596.886,984,590,995.68-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元)-190,363,136.25-797,106,019.2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176,725,930.95-813,510,924.7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552,186,771.38251,273,353.13-319.76
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末2023年末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10,194,002,779.4210,384,616,385.45-1.84
总资产(元)27,186,389,581.9030,144,679,215.99-9.81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上半年2023年上半年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65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6-0.65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6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5-6.86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00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5.033.92增加1.11个百分点
上述财务数据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一)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业绩亏损较上年同期缩窄原因
2024年度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缩窄,主要原因如下: 1、上年同期公司主要消化上年年初高价库存商品,导致毛利受压且大额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本报告期该负面因素影响消失。

2、公司实施优化供应链管理、实施精益生产、优化库存等各类降本增效措施已显成效。

3、合资公司 Siro经营情况逐步稳定,其亏损逐步缩窄,进而公司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4、受股票市场影响,公司被投企业股价跌幅小于上年同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小于上年同期。

上述原因综合导致了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亏损较上年同期有所缩窄。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主要系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减少,本报告期支付原材料货款造成。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已经在技术路线、自主创新、产品性能、客户资源、先进生产制造等方面积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
(一)高度国际化
公司起源于海外,成长壮大于国内,国际业务具有先发优势。创始团队于2002年创办公司前身美国孚能,2009年制造基地落地国内,2018年开启全球化征程,2019年欧洲子公司 FEE正式运行,2023年中东生产基地投产并进军南亚、东南亚市场。公司经历了海内外多个行业周期并稳步壮大,拥有国际化和海外本土化人才团队。公司专注发展的软包路线是海外主流产品路线之一,海外客户认可度高于国内,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版图。目前,公司已跻身国内前三大动力电池出口企业。

(二)前沿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是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是中国第一批实现量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企业。公司作为业内最早确立以三元化学体系及软包动力电池结构为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方向的企业之一,在市场方向把握和技术路线判断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目前针对未来电池发展的方向实施多项前沿技术开发,公司在半固态/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钠离子电池技术、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电芯技术、新化学及电化学体系储能技术等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为满足未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做好准备。同时,公司始终保持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前沿研究领域的密切跟踪,能够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革新方向。

在“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研发思路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将技术储备产业化,并储备了多项下一代动力电池核心技术。

(三)先进生产
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迅猛,不断的技术迭代容易导致重金投入的产能落后低效,因此公司此前对于大规模建设产能保持谨慎。2022年公司完成了全新架构的 SPS电池系统基础研发,可兼容各种电芯材料和各类电池形态,具备低成本通用生产能力,可适应未来技术迭代。因此公司决定启动 SPS产能建设,建成后将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也日益竞争激烈,技术领先是保障公司行业地位领先必要因素之一。在报告期内,核心技术“大软包动力电池解决方案”SPS磷酸铁锂电池系统达成量产出货,配套产能逐步放量。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新增电动飞机企业定点,产品已产业化并量产装车。公司 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总额 35,111.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24%。

(二)研发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拥有 16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高能量密度电池、固态电池开发、新一代通用 BMS系统开发、储能电池开发、钠离子电池开发等在研项目。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通过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采用国际化技术开发机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技术持续领先。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 349项,其中发明专利 95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孚能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所从事业务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 340,472.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450.73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 7月 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51,481.56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218.78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792.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9,137.57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30,095.12
注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 额截至2024年6 月 30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分行503010100100268000164,061.4890.71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海淀支行321230100100331162164,061.481.24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分行营业部403710100100355180-8,391.84活期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466374775181-1,038.07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10320201040231695-19,047.08活期
招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612900575710704-1,470.70理财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381006710011000095180-55.48理财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
合 计328,122.9630,095.12  
注 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 328,122.96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22,450.7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已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 2023年7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792.8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和扣除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尚未兑付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IPO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因公司 IPO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截至2023年 7月 27日的 IPO募集资金余额 47,792.83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于2023年度已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 6月 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 2,218.78万元,已开具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 112.50万元。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 3,31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2022年 11月 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 000757号)。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48,002.46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2,058.9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1,127.81
自有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94.64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146,809.09
注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兑付的保证金金额。

注 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 额截至 2024 年 6月 30 日余额存储方 式
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36689999101100015707440,000.0034,913.99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10100100351682245,997.1140,085.59活期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20375497206042,000.0020,127.20活期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321230100100410956--活期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391190100100187401-29,670.41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20100188881566-22,011.89活期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194757620924-0.01活期
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225006400641000004--已销户
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1307023019200344058--已销户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 额截至 2024 年 6月 30 日余额存储方 式
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176769110711--已销户
交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342006010013000574267--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12636201040017721--已销户
兴业银行芜湖青山街支行498020100100169529--已销户
合 计327,997.11146,809.09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7,997.11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3万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2: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 5月 6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使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元。

4、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经 2023年 8月 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 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 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 11月 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已开具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账户余额 62,058.93万元。

(三)募集资金核查意见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孚能”)直接持有公司 19.87%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YU WANG(王瑀)及 Keith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号姓名职务期初持股 数期末持股 数年度内股份增减 变动量增减变动 原因
1王志刚董事、副总 经理400,000400,000--
2张峰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 理200,000200,000--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