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7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张化宏先生、曾晖先生、独立董事朱锡峰先生、袁真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及信用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各项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1,751,604.5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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