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宏英智能(001266):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0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 5月 7日至 2023年 5月 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 5月 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22)。 (3)2023年 5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 5月 25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 (4)2023年 5月 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3年 5月 25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 26.6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136名激励对象授予 198.00万份股票期权,以 13.35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 73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 6月 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69元/份调整为 26.4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3.35元/股调 整为 13.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 7月 19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134人,实际登记的授予数量为 194.70万 份,期权简称宏英 JLC1,期权代码:037372。实际登记期权授予数量与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不一致系在确定授 予日后的登记过程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 2名 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30万份股票期权不再予以登记。 (7)2023年 7月 2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上市。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73人,首次授予登 记数量为 60.0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后):13.15元/股。 (8)2024年 7月 23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3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26.49元/份调整为人民币 26.29元/份, 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13.1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5元/股。同意公司对1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意公司将未满足行权条件的72.4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意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4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由于公司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设置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将未 达到解锁条件的23.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73元/股。 (2)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3)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6) (4)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日、2024年01月0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公司于2024年01月11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29.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10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2,228,4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6)公司在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2日期间,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7%,最高成交价29.40元/股,最低成交价29.04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11,104,5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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