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集泰股份(00290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2:11:45 中财网
原标题:集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集泰股份股票代码00290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珈宜罗红姣 
办公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电话020-85532539020-8553253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596,543,782.55635,932,424.75-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86,764.4610,452,521.62-4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2,393,950.959,146,522.04-73.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315,081.0272,493,327.91-111.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460.0268-45.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460.0268-45.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8%1.22%-0.6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2,239,388,995.741,966,200,726.871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61,140,163.66851,919,312.4112.8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6,54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7.44%149,325,6140质押74,496,00 0
邹榛夫境内自然人2.09%8,354,2106,265,657质押1,999,99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其他1.48%5,894,9890不适用0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其他1.04%4,153,8464,153,846不适用0
UBS AG境外法人0.87%3,472,7343,076,923不适用0
张勤境内自然人0.77%3,078,8350不适用0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诺德 基金浦江120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71%2,830,7692,830,769不适用0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客户资金境外法人0.61%2,447,9182,446,518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磐利一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0.58%2,307,6922,307,692不适用0
黄强境内自然人0.52%2,076,7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股东邹榛夫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 述情况外,公司未知悉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公司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2,525,614股,通过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800,000股,合计持有149,325,614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61号)同意,2023年12月2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92,671股,每股面值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元;2024年1月2日,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向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2日
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232号《验资报告》审验:集泰股份实际已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26,092,67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9,602,361.50元,扣除保荐承销
费用人民币 14,150,943.40 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 2,015,181.7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53,436,236.32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26,092,67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27,343,565.32元;
2024年1月8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
事宜,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1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0.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2024-016)。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实施了首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79,3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98%,最高成交价为4.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8元/股,支付金额为 17,496,695.9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截至2024年7月17日,公司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17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301,0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3%,最高成
交价为 4.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4元/股,使用总金额为39,880,919.8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切实发挥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同意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 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5年7月
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9)。

(四)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LED 驱动电源领域等新兴用胶市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从化兆舜
进行对外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2024年1月从化兆舜与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从化兆舜出资建设高端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总投资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3)。

2024年3月从化兆舜参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 3,347万元人民币竞得位于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鳌头工业基地龙星片区龙星四路西侧地块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并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2024年 3月 26日,从化
兆舜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对
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南开璞芮森精密模塑(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开璞芮森精密模塑(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芮森”)及张秋生
等原股东方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对璞芮森增资 2,500.00万元。其中,332.685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剩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对应股权比例为 15.52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对南开璞芮森精密模塑(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050)。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公司于 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邹榛夫先生、邹珍
凡先生、孙仲华先生、林武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刘金明先生、周雅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上述二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程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 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邹珍凡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孙仲华先生、吴珈宜女士、胡亚飞先生、杨琦明先生、李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聘任吴珈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汩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罗红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44006980,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
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
惠的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
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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