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00294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6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期限为1年。 3、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 册会计师 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660人。 信永中和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 纪律处分 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巍巍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雪妍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超过 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8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比上年事务所收取 的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2万元。该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经公司招投标程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天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年限为 1年。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 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 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信永中和进行了充 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进行 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且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担任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赞成 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证照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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