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2:21:06 中财网
原标题:锋龙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4年 8月 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 》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24年半年度报告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刊登在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前次变更事由未实施且已终止而取消前次变更公司可转债担保事项,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实业”)继续为“锋龙转债”提供担保,对于诚锋实业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本次取消变更董剑刚先生为“锋龙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故董剑刚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锋龙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年 8月 29日的最新总股本 204,786,9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 20,478,699.30元;送红股 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总额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效益等情况确认,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含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锋龙转债”2024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锋龙转债”2024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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