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效益等情况确认,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含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现任审计机构,在 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延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费用为 70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17万元),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审计费合计 93万元(含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审计费与 2022年度审计费用差异未超过 20%。定价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继续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效益等情况确认,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含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其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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