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002678):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4-04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公告文件。 (三)其他说明 1、议案 2为特别决议事项,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通过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13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6:45。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4年 9月 13日 16:45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强、李丹娜 联系电话:020-81514020 传真:020-81503515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1340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8”,投票简称为“珠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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