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尤夫股份(002427):2024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2:21:21 中财网

原标题:尤夫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嵇苑姣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尤夫股份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尤夫科技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尤夫后勤湖州尤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尤夫工业纤维湖州尤夫工业纤维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尤夫包材湖州尤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香港展宇香港展宇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美国尤夫尤夫美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欧洲尤夫尤夫欧洲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尤航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尤夫高性能湖州尤夫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南浔泰和湖州南浔泰和纸业有限公司
共青城胜帮凯米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陕煤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胜帮科技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胜帮基金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尤夫控股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垚阔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融信托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航天智融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航天云帆山东航天云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尤夫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ZHEJIANG UNIFULL INDUSTRIAL FIBRE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郭麾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霍献辉霍献辉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电话0572-39617860572-3961786
传真0572-39617860572-396178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43,375,374.661,344,122,034.66-1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39,210,266.81-20,305,707.83-9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元)-39,822,434.16-34,864,217.28-1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61,399,290.38-5,861,747.00-947.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98-0.0206-93.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98-0.0206-93.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9%-1.96%-2.2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489,338,371.312,504,301,079.77-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916,351,856.56955,562,123.37-4.10%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062.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 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998,712.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391,541.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6.76 
合计612,167.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在国内涤纶工业丝行业排名靠前,具备完整的产、供、销经营链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涤纶工业丝、 浸胶硬、软线绳、胶管纱线、帘子布、特种工程用帆布和天花膜。涤纶工业丝广泛应用于轮胎帘子布、输送 带帆布、浸胶线绳等橡胶骨架材料,蓬盖布、广告布、屋顶材料、膜结构等 PVC涂层织物、阳光面料、土工 织物、过滤材料、汽车安全带、吊装带、紧固带、捆扎带、缆绳、缝纫线、各种管材、网类织物等产业用纺 织品,最终应用领域广泛覆盖农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基础设施及环保、建筑、防护、汽车制造、广告、 休闲娱乐等诸多方面。浸胶硬、软线绳及胶管纱线作为优异的橡胶骨架材料,广泛应用于轮胎、各种传动带, 各种胶管等橡胶制品产业用领域。帘子布和特种工程用布,广泛用于轻卡和轿车子午线轮胎、各类输送带及 其它多种工业用途。天花膜产品应用于室内天花吊顶、广告灯箱制作、室内吊顶、塑胶地板的印刷层、电影 院、家庭影院等场合的投影幕等领域。涤纶工业丝的主要流程工艺如下: 公司产品属于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专业性强,客户以下游工厂直接客户为主,基本为直营销售,利于公司直接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减少中间环节,保证合理的利润空间。依托于严格的品质管理,丰富的产品规格,先进的工艺技术及扎实的创新研发能力,公司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口碑及品牌效应,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购销关系,服务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下游各种应用领域。公司以优异品质的产品,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形成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涤纶工业丝业务在国内外市场中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情况如下: 1、技术与成本优势
公司“年产 20 万吨差别化涤纶工业丝项目”采用了熔体直纺技术,实现了单位生产能耗大幅下降,纺丝效率有较大提升,副产物减少,并提高产品质量及其稳定性。该工艺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节能降耗。

2、产业链优势
公司涤纶工业丝业务的聚合装置的投产,既能够及时有效地保障公司自有产能规模扩张对原料的需求,又充分利用了上下游一体化的优势,提升了联合研发的空间。加上全资子公司尤夫科技年产24000吨浸胶帘帆布和7,000吨浸胶硬、软线绳的投产,公司上、中、下游贯穿了完整的链条,形成聚合—工业丝—产业用纺织品的产业链,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3、产品创新与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设有专门的涤纶工业丝技术研发部门,并拥有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研发中心、湖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等多个研发平台,配备了高水平的研发人才,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技术研发方面,依托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技术研发平台,联合国内材料、化纤、橡胶领域知名高校:东华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等研究机构,开展全方位的技术、项目、人才合作;和行业上下游客户:浙江传化、河北巨力、山东皓科等行业标杆企业联合建立研发实验室、横向科研项目合作攻关,开创了“政、产、学、研、用”全产业链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新机制,确保公司产品研发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0年被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委浙江省技术创新百强企业。

(2)内部项目研发方面,2016年,公司筹建“浙江省尤夫高分子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引进各类研发、技术人才,成立专业的工业丝、浸胶骨架材料、天花膜研发部,落实各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激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心、创造力,每年实施产业化的适应性研发项目超过80项,为公司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夯实老客户、老市场,提供强而有力、源源不断的技术支撑。

(3)知识产权方面,公司一手抓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一手抓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科研人员创造主动性,创拓公司核心技术、核心产品的绿色技术壁垒,确保公司差别化、功能化产品的持久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截止2024年6月底,累计授权发明专利31件,实用新型专利87件,软件著作权8项,涵盖公司工业丝、线绳、帘帆布、天花膜系列产品。
(4)标准编制方面,公司积极参与中国化学纤维协会、骨架材料标准委员会的各类标准起草、编制工作,累计参与工业丝、线绳、帘帆布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共13件。

4、规模优势
公司现有涤纶工业丝的产能在全球行业内位居前列,产品种类10余种,涵盖200多个规格。依托于严格的品质管理,丰富的产品规格,先进的工艺技术及扎实的创新研发能力,公司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口碑及品牌效应,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购销关系,服务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下游各种应用领域。规模上的优势,使得公司能够提供差异化服务,提供更加齐全的产品品种,以满足全球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并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

5、管理优势
公司的涤纶工业丝业务在与国内外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通过借鉴和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公司的涤纶工业丝业务有着明确的愿景、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强大的组织执行力,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化、流程化、数据化、标准化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1,143,375,374.661,344,122,034.66-14.94% 
营业成本1,079,142,641.451,295,819,727.50-16.72% 
销售费用6,522,643.667,676,951.07-15.04% 
管理费用28,758,240.4826,123,527.6410.09% 
财务费用11,481,798.667,745,546.7348.24%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 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176,383.34653,894.16-126.97%主要系本期转回所得 税费用所致
研发投入50,960,291.5838,550,374.4832.19%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 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61,399,290.38-5,861,747.00-947.46%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 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49,020,233.018,062,443.35-708.01%主要系本期设备项目 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28,285,167.74197,422,937.76-35.02%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 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21,092,597.74200,331,548.78-89.47%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 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143,375,374.6 6100%1,344,122,034.6 6100%-14.94%
分行业     
化纤纤维制造业1,143,375,374.6 6100.00%1,344,122,034.6 6100.00%-14.94%
分产品     
涤纶工业丝869,763,523.7776.07%1,079,694,046.6 680.33%-19.44%
特种纺织品190,911,894.1416.70%154,222,993.0511.47%23.79%
线绳产品45,990,106.184.02%52,159,795.103.88%-11.83%
天花膜产品30,787,557.482.69%35,621,747.552.65%-13.57%
其他5,922,293.090.52%22,423,452.301.67%-73.59%
分地区     
内销732,645,205.1764.08%907,731,164.3467.53%-19.29%
外销410,730,169.4935.92%436,390,870.3232.47%-5.88%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化纤纤维制造 业1,143,375,37 4.661,079,142,64 1.455.62%-14.94%-16.72%2.02%
分产品      
涤纶工业丝869,763,523.849,280,029.2.36%-19.44%-20.93%1.84%
 7759    
特种纺织品190,911,894. 14159,915,677. 5716.24%23.79%18.51%3.73%
分地区      
内销732,645,205. 17711,619,326. 492.87%-19.29%-20.55%1.54%
外销410,730,169. 49367,523,314. 9610.52%-5.88%-8.15%2.2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280,077,431. 5711.25%240,758,493. 129.61%1.64% 
应收账款265,921,754. 9110.68%210,582,083. 288.41%2.27% 
存货267,035,614. 3010.73%273,201,880. 4610.91%-0.18% 
固定资产748,259,295. 3930.06%799,790,961. 6531.94%-1.88% 
在建工程85,892,235.8 43.45%66,883,782.2 72.67%0.78% 
短期借款369,688,084. 6114.85%287,877,440. 2511.50%3.35% 
合同负债82,238,888.6 83.30%49,971,138.4 52.00%1.30% 
长期借款404,491,536. 7516.25%376,593,189. 1515.04%1.21%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形成原因资产规模所在地运营模式保障资产 安全性的 控制措施收益状况境外资产 占公司净 资产的比 重是否存在 重大减值 风险
香港展宇 有限公司投资设立8,993,6 56.16元香港对外贸易 本期实现 净利润- 3,226.04 元;期末 未分配利 润-0.98%
      3,388,081 .66元  
UNIFULL AMERICAIN C投资设立51,518, 839.06元美国对外贸易 本期实现 净利润 102,966.8 9元;期末 未分配利 润 5,064,862 .63元5.62%
Unifull Europe GmbH投资设立33,216. 99元德国对外贸易 本期实现 净利润 - 20,420.11 元;期末 未分配利 润- 1,579,521 .06元0.00%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浙江尤夫 科技工业 有限公司子公司工程用帘 子布、帆 布等16,020.33 万元1,560,592 ,054.81225,741,1 41.16258,614,7 39.1310,277,17 8.448,430,762 .57
浙江尤夫 工业纤维 有限公司子公司涤纶工业 长丝的生 产、加工6,000 .00 万元2,043,085 ,662.5854,483,45 8.83130,735,4 68.92- 10,137,92 0.79- 10,072,82 9.9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产能扩张的市场销售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涤纶工业丝板块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国内的生产商。在本公司扩产的同时,部分原有生产商也在不同程度地进行扩
产,还有一些新的进入者。新的进入者尽管生产规模偏小,但在生产成本、产品价格方面会对公司构成一定的竞争压力。

为此,公司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与生产效率、优化核心工艺、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坚持走“差
别化、功能性”发展路线,降低生产成本,深化营销,使公司产品获得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及较强的议价能力,提升核心竞
争力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盈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 PTA和 MEG,其作为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息息相关,
且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较高,公司销售毛利和净利润对 PTA采购价格波动的敏感性较强。报告期内,PTA价格随
着国际原油价格的剧烈波动而呈现宽幅波动,面对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波动,公司一是通过执行严格的库存管理制度,保
证原材料平均库存天数维持在较低水平,很大程度降低了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二是积极开发高毛利率、
高附加值的差别化、功能性丝,使公司增强了转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3、外汇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如果人民币汇率发生剧烈波动,公司可能面临汇兑损失。为此,公司一方面
在原材料、设备进口和产品出口的过程中,通过密切关注外汇市场的变化趋势,运用进料加工、汇率锁定等方式,从而
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正通过不断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提高原有产品售价、及时清收货
款等措施,以减小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不利影响。公司还将努力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金融、外汇业务知识,增强
外汇风险意识和对外汇市场波动的关注,趋利避害。积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灵活调整出口结算与定价政策等,以期最
大程度地规避汇率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此外,公司议价能力较强,性价比优势显著,在定价上拥有更多的选择,可借
此抵御汇率波动的影响。

4、人力资源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对各类人才尤其是中高端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但人才引进、培训与文化磨合有一个过程,如果人才不能及时得
以补充,未来将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既定计划与目标的实现。公司将通过人才激励措施,增强企业文化认同,提高团队
凝聚力,拓宽员工职业前景等多种方式降低人才流失的风险。

5、环保、减排风险及应对措施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标准的逐步提升,对化工企业提出越来越严格的节能减排要求。若在节能减排、能源替代技术方面
不能取得突破,公司将在一段时间内面临环保政策的风险。公司认真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于 2019年启动“超低排放节能改造”项目,新建 2台 75t/h(1用 1备)超低排放硫化
床锅炉,淘汰原有 5台燃煤链条锅炉,该项目已于 2020年投入使用,每年节约用煤约 4400t/a,可大幅减少锅炉废气污
染物的排放量,进一步提高了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同时公司积极实施清洁能源项目如:新建天然气锅炉 3台、新建分
布式光伏发电站(2100kWp)等,落实节能降耗的管理方针。

6、欧盟反倾销、美国对华贸易战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产品出口到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欧盟反倾销、中美贸易战会对公司的产品出口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及时作
出反映,调整销售策略,降低贸易战对公司的冲击。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60%2024年01月15 日2024年01月16 日公司于2024年1 月16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01)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52.72%2024年04月12 日2024年04月13 日公司于2024年4 月13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2024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10)
2023年度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25.09%2024年05月20 日2024年05月21 日公司于2024年5 月21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2023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8)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郭麾董事长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
赵忠琦董事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
陈立洲董事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
赵婷董事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
田明独立董事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
曹义东独立董事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
夏金强监事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股东大会选举
丁中兵职工代表监事被选举2024年04月12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李立青原董事长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王国兴原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蔡玮原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荣先奎原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刘超原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杨占武原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张琳原监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董晓龙原职工代表监事任期满离任2024年04月12日任期届满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
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行业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合发技术规范》(化学纤维制造业)、《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燃煤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3/2147-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6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化学纤
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2024年6月12日进行了公司《排污许可证》法人变更,有效期至2026年11月4日; 2)2024年6月4日进行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法人变更,有效期至2027年5月8日;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7月27日。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 子公司 名称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种类主要污 染物及 特征污 染物的 名称排放方 式排放口 数量排放口 分布情 况排放浓 度/强度执行的 污染物 排放标 准排放总 量核定的 排放总 量超标排 放情况
浙江尤 夫高新 纤维股 份有限 公司废水化学需 氧量纳管1污水站30mg/l60mg/l0.36吨1.408 吨
浙江尤 夫高新 纤维股 份有限 公司锅炉废 气颗粒物直排1锅炉烟 囱3.1mg/l5mg/l0.502 吨2.301 吨
浙江尤 夫高新 纤维股 份有限 公司锅炉废 气二氧化 硫直排1锅炉烟 囱20mg/l35mg/l6.652 吨16.05 吨
浙江尤 夫高新 纤维股 份有限 公司锅炉废 气氮氧化 物直排1锅炉烟 囱36mg/l50mg/l12.524 吨30.057 吨
浙江尤 夫高新 纤维股 份有限 公司纺丝油 烟废气挥发性 有机物直排6静电除 油治理 设施16mg/l60mg/l4.304 吨15.0773 吨
浙江尤 夫高新 纤维股 份有限 公司烘干废 气挥发性 有机物直排1线绳废 气治理 设施55mg/l80mg/l1.395 吨3.97吨
对污染物的处理
(1)废水治理工艺:废水调节池+气浮池+厌氧塔+好氧池+MBR池+芬顿氧化处理系统+纳管排放。

(2)锅炉废气治理工艺:SNCR联合脱销(SNCR+SCR)+布袋除尘+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高空排放(55米)。

(3)纺丝油烟废气治理工艺:冷凝+静电除油+高空排放。

(4)烘干废气治理工艺:
①甲苯废气治理工艺:干式过滤器+RCO催化焚烧+高空排放;
②水溶性废气治理工艺:水喷淋+湿式高压静电除油+ 活性炭吸附+高空排放。

目前上述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数据均符合排放限值,同时公司对废水和废气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
测系统,并与省生态环意厅管理系统平台联网。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1年 8月公司根据现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重新编写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上报湖州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备案,同时公司每年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估。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为进一步提升甲苯废气治理效率,今年4月份,公司按照《线绳甲苯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方案》的内容,淘
汰了原催化焚烧废气处理设施(RCO),投入200余万元安装最先进的蓄热式焚烧废气设施(RTO),预计7月中旬投入
运行。

(2)为进一步提升工业丝油烟废气处理效率,公司投入260余万元对现有老旧静电除油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淘
汰原有6套板式静电静电除油设备,引进全自动高效蜂窝式静电除油设备,全面提升了对废气中油雾和非甲烷总烃的去
除效率,大幅减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为提高污水中水回用效率,公司投入60余万元新增了1套MBR软膜系统,大幅提升了中水回用量和回用率,同时有效减少了后期芬顿氧化处理系统的运行费用。

(4)2024年上半年缴纳环境保护税7849.68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编制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主要明
确各项污染物的监测频次、监测指标和执行标准及限值),并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根据方案实施监测,同时
监测方案和监测结果上传至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管理平台。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公司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通过错峰用电和节约用电的方法,同比每吨节约用电0.0118万千瓦时。

(2)2024年上半年公司购入绿证5000张,共计5000兆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3896500千克。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也暂无后续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青城 胜帮凯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在业务、 资产、财务、 人员、机构等 方面独立性的 承诺(一)确保尤 夫股份业务独 立1、保证尤 夫股份拥有独 立于本企业/ 本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企业开 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 具有直接面向 市场独立自主 持续经营的能 力。2、保证 本企业/本公 司除通过行使 股东权利予以 决策外,不对 尤夫股份的业 务活动进行干 预。(二)确 保尤夫股份资 产完整1、保 证尤夫股份不 存在资金、资 产被本企业/ 本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 用的情形。 (三)确保尤 夫股份财务独 立1、保证尤 夫股份建立独 立于本企业/ 本公司及控制 的其他企业的 财务部门和健 全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具 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 分公司、子公 司的财务管理 制度。2、保 证尤夫股份不 与本企业/本 公司及控制的2022年12月 01日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青城 胜帮凯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期间内正常履行中
   其他企业共用 银行账户。 3、保证尤夫 股份的财务人 员不在本企业 /本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 4、保证尤夫 股份能够独立 作出财务决 策,本企业/ 本公司不干预 尤夫股份的资 金使用等财 务、会计活 动。(四)确 保尤夫股份人 员独立1、保 证尤夫股份的 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不在本企 业/本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企 业担任除董 事、监事之外 的职务或领取 薪酬。2、保 证尤夫股份的 劳动、人事及 工资管理与本 企业/本公司 及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完全 独立。3、本 企业/本公司 向尤夫股份推 荐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均通 过合法程序进 行,不以非正 当途径干预尤 夫股份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行 使职权作出人 事任免决定。 (五)确保尤 夫股份机构独 立1、保证尤 夫股份的组织 机构独立于本 企业/本公司 及本企业/本 公司控制的企   
   业。2、保证 尤夫股份的股 东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 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于 本企业/本公 司及控制的其 他企业运作并 行使职权。   
 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青城 胜帮凯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1、本企业/本 公司及本企业 /本公司控制 (包括直接控 制和间接控 制)的其他企 业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现有 及将来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任 何活动。2、 对本企业/本 公司下属全资 企业、直接或 间接控股的企 业,本企业/ 本公司将通过 派出机构和人 员(包括但不 限于董事、经 理)以及控股 地位使该等企 业履行本承诺 函中与本企业 /本公司相同 的义务,保证 不与上市公司 发生同业竞 争。3、本次 股份收购完成 后,上市公司 若进一步拓展 其业务范围, 本企业/本公 司及本企业/ 本公司拥有控 制权的其他企 业将不与上市 公司拓展后的 业务相竞争;2022年12月 01日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青城 胜帮凯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期间内正常履行中
   如可能与上市 公司拓展后的 业务产生竞争 的,本企业/ 本公司及本企 业/本公司拥 有控制权的其 他企业将按照 如下方式退出 与上市公司的 竞争:(1) 停止与上市公 司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 (2)将相竞 争的业务按照 公允价格进行 资产注入,纳 入到上市公司 经营;(3) 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 联的第三方; (4)其他有 利于维护上市 公司权益的方 式。4、如本 企业/本公司 及本企业/本 公司拥有控制 权的其他企业 有任何商业机 会可从事、参 与任何可能与 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 的活动,则立 即将上述商业 机会通知上市 公司,在通知 中所指定的合 理期间内,上 市公司作出愿 意利用该商业 机会的肯定答 复的,则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上市公 司。5、本企 业/本公司确 认本承诺函所 载的每一项承 诺均为可独立 执行之承诺, 任何一项承诺 若被视为无效 或终止将不影   
   响其他各项承 诺的有效性。 6、本承诺函 在本企业/本 公司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 期间内持续有 效。   
 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青城 胜帮凯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的 承诺1、本企业/本 公司及本企业 /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将尽量避 免与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公司 之间产生关联 交易事项。在 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规避的 交易时,保证 按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价格进 行公平操作, 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规 章等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 交易程序及督 促上市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 过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 益。2、本企 业/本公司承 诺不利用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 地位,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 益。3、本企 业/本公司将 杜绝一切非法 占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 的行为,不会 违反监管规定 要求上市公司 为本企业/本 公司及本企业 /本公司投资 或控制的其它 企业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2022年12月 01日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青城 胜帮凯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期间内正常履行中
 山东航天云帆 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其他承诺1、人员独立 (1)保证上 市公司的总经2019年10月 08日承诺持续有 效,直至山东 航天云帆资本正常履行中
   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在上市公 司专职工作, 不在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企业(以 下简称“关联 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 且不在本企业 及本企业的关 联企业领薪。 (2)保证上 市公司的财务 人员独立,不 在本企业及本 企业的关联企 业中兼职或领 取报酬。 (3)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完 整独立的劳 动、人事及薪 酬管理体系, 该等体系与本 企业及本企业 的关联企业之 间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 (1)保证上 市公司具有独 立完整的资 产,上市公司 的资产全部能 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 并为上市公司 独立拥有和运 营。(2)保 证本企业及本 企业的关联企 业不以任何方 式违法违规占 有上市公司的 资金、资产。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 市公司建立独 立的财务部门 和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 (2)保证上 市公司具有规 范、独立的财 管理有限公司 对上市公司不 再有重大影响 为止 
   务会计制度和 对分公司、子 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 (3)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在 银行开户,不 与本企业及本 企业的关联企 业共用一个银 行账户。 (4)保证上 市公司能够作 出独立的财务 决策,本企业 及本企业的关 联企业不通过 违法违规的方 式干预上市公 司的资金使用 调度。(5) 保证上市公司 依法独立纳 税。4、机构 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建 立健全股份公 司法人治理结 构,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 (2)保证上 市公司的股东 大会、董事 会、独立董 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 行使职权。 (3)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 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与本 企业及本企业 的关联企业间 不发生机构混 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保证上 市公司拥有独 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 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 市场独立自主 持续经营的能 力。(2)保   
   证本企业除通 过合法程序行 使股东权利之 外,不对上市 公司的业务活 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 量减少本企业 及本企业的关 联企业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 易,无法避免 的关联交易则 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 的原则依法进 行。6、保证 上市公司在其 他方面与本企 业及本企业的 关联企业保持 独立。上述承 诺持续有效, 直至本企业对 上市公司不再 有重大影响为 止。如违反上 述承诺,并因 此给上市公司 造成经济损 失,本企业将 向上市公司进 行赔偿。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杭州恒祥投资 有限公司;湖 州联众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 湖州太和投资 咨询有限公 司;湖州威腾 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湖州易 发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湖州 尤夫纺织有限 公司;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湖州尤夫 丝带织造有限 公司;湖州玉 研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佳源 有限公司;茅 惠新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2009年01月 10日长久严格履行承诺
 茅惠新;茅惠 忠;叶玉美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的规定的 承诺2009年01月 10日长久严格履行承诺
 陈彦;陈有西; 冯小英;李军; 茅惠新;钱毅; 沈勤俭;许宏 印;朱民儒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 方面的承诺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2009年06月 01日长久严格履行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周发章其他承诺业绩补偿承诺2016年01月 01日36个月超期未履行完 毕,公司在破 产重整计划中 将该业绩补偿 作为偿债资源 分配给债权人
 颜静刚其他承诺浙江尤夫高新 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尤夫股 份”)于2018 年1月18日 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调查通知 书》(编号: 稽查总队调查 通字180264 号),本人颜 静刚就尤夫股 份被中国证券 监督委员会立 案调查事宜, 特此作出如下 承诺:“如因 本人个人违反 法律、法规及 规范文件的相 关规定,并导 致:(1)尤 夫股份需承担 任何行政责 任、刑事责任 及民事赔偿责 任而遭受经济 损失;或 (2)尤夫股 份本身被中国 证监会等证券 监督部门立案 调查而遭受的 全部经济损 失。本人均会 在尤夫股份承 担责任之日起 的30个工作 日内无条件向 尤夫股份予以 全额赔偿”。2018年05月 10日无明确期限正常履行中
 上海中技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鉴于颜静刚先 生已经作出承 诺:“如因本 人个人违反法2018年05月 10日无明确期限正常履行中
   律、法规及规 范文件的相关 规定,并导 致:(1)尤 夫股份需承担 任何行政责 任、刑事责任 及民事赔偿责 任而遭受经济 损失;或 (2)尤夫股 份本身被中国 证监会等证券 监督部门立案 调查而遭受的 全部经济损 失。本人均会 在尤夫股份承 担责任之日起 的30个工作 日内无条件向 尤夫股份予以 全额赔偿”。 上海中技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进一步承诺: 对颜静刚先生 上述赔偿义务 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如颜静 刚先生未在前 述期间内向尤 夫股份足额赔 偿,本公司将 在30个工作 日内无条件向 尤夫股份予以 全额赔偿。   
 颜静刚其他承诺就本人直接或 间接对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简称“尤 夫控股”)和 /或集团公司 (指上市公司 和/或其附属 公司)造成 的,或尤夫控 股和/或集团 公司直接或间 接因本人原因 产生的任何不 利影响(包括 但不限于尤夫 控股和/或集 团公司因债务 担保问题被相 关债权人主张2019年09月 29日无明确期限正常履行中
   债权,因信息 披露问题、立 案调查问题被 相关主管部门 处罚及被中小 投资者要求索 赔,以下简称 “不利影 响”),本人 应当赔偿尤夫 控股和/或集 团公司因前述 不利影响而遭 受的任何损 害、损失、权 利要求、诉 讼、付款要 求、判决、和 解、税费、利 息、费用和开 支(包括但不 限于合理的律 师费),并应 当采取一切必 要的措施使尤 夫控股和/或 集团公司免受 前述不利影响 的损害。本承 诺函不可变更 且不可撤销, 一经签署即构 成对本人合法 有效且有约束 力的义务。   
 颜静刚其他承诺本人知悉并同 意,苏州正 悦、中融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 (作为“中融 -助金191号 财产权信托” 项下的受托 人)、尤夫控 股与北京航天 智融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 于2018年11 月26日签署 了一份《关于 湖州尤夫控股 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 议”),苏州 正悦与中融国 际信托有限公2019年09月 29日无明确期限正常履行中
   司以尤夫控股 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 “标的股 权”)设立中 融-助金191 号财产权信托 计划(以下简 称“信托计 划”),标的 股权作为信托 财产,苏州正 悦为信托计划 项下的委托人 及唯一受益 人,中融信托 为信托计划项 下的受托人, 根据信托计划 的法律文件持 有及处分标的 股权,中融信 托将其持有的 尤夫控股100% 的股权转让予 北京航天智融 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以 下简称“本次 股权转 让”)。本人 与股权转让协 议的签约方又 于2019年1 月14日签署 了关于调整标 的股权的股权 转让价款的 《关于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补充协 议》,并于 2019年9月 29日签署了 《关于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补充协 议(二)》。 本人承诺,本 人将对苏州正 悦、中融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 和/或尤夫控 股在股权转让 协议、前述两 份补充协议及   
   股权转让协议 不时补充修订 的其他文件项 下承担的义务 和责任以及苏 州正悦、中融 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和/或尤 夫控股因本次 股权转让所承 担的其他义务 和责任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 如果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交割 (定义见股权 转让协议), 本人承担任何 义务和责任后 不得向尤夫控 股进行追偿。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颜静刚其他承诺因为本人直接 或间接对尤夫 控股和/或集 团公司造成 的,或尤夫控 股和/或集团 公司直接或间 接因本人原因 产生的任何不 利影响(包括 但不限于尤夫 控股和/或集 团公司因债务 担保问题被相 关债权人主张 债权,因信息 披露问题、立 案调查问题被 相关主管部门 处罚及被中小 投资者要求索 赔,以下简称 “不利影 响”)而导致 航天智融遭受 任何损害、损 失、权利要 求、诉讼、付 款要求、判 决、和解、税 费、利息、费 用和开支(包 括但不限于合 理的律师 费),本人应 当向航天智融 进行赔偿,并2019年09月 29日无明确期限正常履行中
   应当采取一切 必要的措施使 航天智融免受 前述不利影响 的损害。本承 诺函不可变更 且不可撤销, 一经签署即构 成对本人合法 有效且有约束 力的义务。   
 颜静刚其他承诺本人已于2018 年11月26日 向上市公司出 具了《承诺 函》,承诺确 保苏州正悦和 中融信托将本 次股权转让所 得的人民币 2,500,000,00 0元的股权转 让价款用于消 除本人直接或 者间接对上市 公司造成的, 或上市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因 本人原因产生 的损害。由于 前述股权转让 价款根据本 人、苏州正 悦、中融信 托、尤夫控股 及北京航天智 融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 于2019年1 月14日签署 的关于调整标 的股权的股权 转让价款的 《关于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补充协 议》以及于 2019年9月 29日签署的 《关于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补充协 议(二)》进 行了调整,本 人特此承诺如 下:本人应当2019年09月 29日无明确期限正常履行中
   确保苏州正悦 和中融信托将 本次股权转让 届时实际所得 的全部股权转 让价款(以下 简称“股权转 让价款”)用 于消除本人直 接或者间接对 上市公司造成 的,或上市公 司直接或者间 接因本人原因 产生的损害。 股权转让价款 的具体使用方 式包括但不限 于偿还尤夫控 股股票质押贷 款、苏州正悦 履行担保债 务、支付本次 股权转让相关 税费等。本承 诺函不可变更 且不可撤销, 一经签署即构 成对承诺方合 法有效且有约 束力的义务。   
 苏州正悦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公司已于 2018年11月 26日向上市公 司出具了《承 诺函》,承诺 本公司应当并 应当确保中融 信托将本次股 权转让所得的 人民币 2,500,000,00 0元的股权转 让价款用于消 除上市公司原 实际控制人颜 静刚先生直接 或者间接对上 市公司造成 的,或上市公 司直接或者间 接因颜静刚先 生原因遭受的 损害。由于前 述股权转让价 款根据本公 司、颜静刚、 中融信托、尤2019年09月 29日无明确期限正常履行中
   夫控股及北京 航天智融科技 中心(有限合 伙)于2019 年1月14日 签署的关于调 整标的股权的 股权转让价款 的《关于湖州 尤夫控股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的补充 协议》以及于 2019年9月 29日签署的 《关于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补充协 议(二)》进 行了调整,本 公司特此承诺 如下:本公司 应当,并应当 确保中融信托 将本次股权转 让届时实际所 得的全部股权 转让价款(以 下简称“股权 转让价款”) 用于消除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颜静刚先生 直接或者间接 对上市公司造 成的,或上市 公司直接或者 间接因颜静刚 先生原因遭受 的损害。股权 转让价款的具 体使用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偿 还尤夫控股股 票质押贷款、 苏州正悦履行 担保债务、支 付本次股权转 让相关税费 等。本承诺函 不可变更且不 可撤销,一经 签署即构成对 承诺方合法有 效且有约束力 的义务。   
 上海垚阔企业其他承诺鉴于航天智融2019年09月自航天智融持正常履行中
 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拟根据航天智 融、湖州尤夫 控股有限公 司、中融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 (作为“中融 -助金191号 财产权信托” 项下的受托 人)和苏州正 悦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于2018 年11月26日 签署的《关于 湖州尤夫控股 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 协议”)以及 颜静刚和股权 转让协议签署 方于2019年1 月14日签署 的关于调整标 的股权的股权 转让价款的 《关于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补充协 议》以及于 2019年9月 29日签署的 《关于湖州尤 夫控股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的补充协 议(二)》等 相关安排成为 上市公司新的 控制人。我 方,上海垚阔 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 伙),特此于 2019年9月 29日承诺如 下,自航天智 融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期间: 1、我方尊重 航天智融对上 市公司的控制 地位,我方及 我方的关联方 不会,并且确 保我方合伙人 及其各自的关29日有上市公司股 份期间 
   联方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单独或 与第三方联合 谋求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 2、我方及我 方的关联方不 向,并且确保 我方合伙人及 其各自的关联 方不向上市公 司提名董事、 监事。3、我 方及我方的关 联方应当,并 且确保我方合 伙人及其各自 的关联方应当 采取适当的方 式确保放弃上 述人士合计持 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二分 之一的股份 (包括其不时 之变化,以下 简称“目标股 份”)的下述 权利:(1)放 弃就目标股份 行使股东提案 权;(2)就目 标股份而言, 放弃召集及参 加股东大会, 放弃对所有根 据法律法规及 上市公司章程 规定需要股东 大会审议、表 决的事项行使 投票权及签署 相关文件(包 括章程经修改 后而规定的任 何其他的股东 投票权); (3)放弃参与 其他与股东投 票权有关的事 项。本承诺函 不可变更且不 可撤销,一经 签署即构成对 我方合法有效 且有约束力的 义务。   
其他承诺湖州尤夫控股 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湖州尤夫控股 有限公司现就 其持有的上市 公司 12,171.77万 股股份(以下 简称“标的股 份”)放弃行 使标的股份表 决权事宜,向 尤夫股份破产 重整投资人共 青城胜帮凯米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胜帮凯 米”)作出如 下承诺:1、 将在有效期内 放弃行使标的 股份的如下权 利,亦不得委 托第三方行使 如下权利: (1)放弃就 目标股份行使 股东提案权; (2)就目标 股份而言,放 弃召集及参加 股东大会,放 弃对所有根据 法律法规及上 市公司章程规 定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 的事项行使投 票权及签署相 关文件(包括 章程经修改后 而规定的任何 其他的股东投 票权),但本 司委托代表有 权出席该等股 东大会; (3)放弃参 与其他与股东 投票权有关的 事项;(4) 因上市公司配 股、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 拆股等情形导 致标的股份总 数发生变化 的,本承诺函2022年12月 27日上述承诺的有 效期自胜帮凯 米签署正式有 效的重整投资 协议,且该重 整计划获得湖 州中院裁定批 准并执行后, 至胜帮凯米通 过重整计划取 得上市公司股 份之日起届满 36个月之日或 胜帮凯米直接 和间接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合 计超过上市公 司总股本35% 以上之孰晚者 为止。正常履行中
   项下放弃表决 权的标的股份 数量相应调 整。2、上述 承诺的有效期 自胜帮凯米签 署正式有效的 重整投资协 议,且该重整 计划获得湖州 中院裁定批准 并执行后,至 胜帮凯米通过 重整计划取得 上市公司股份 之日起届满36 个月之日或胜 帮凯米直接和 间接所持上市 公司股份合计 超过上市公司 总股本35%以 上之孰晚者为 止。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2018年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智航新能源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利润实现数分别为 14,557.58万元、25,025.18万元、-75,443.63万元;2016年的承诺业绩完成,2017年和2018年的 承诺业绩均没有完成,累计净利润完成率为承诺数的-38.20%。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周发章 先生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00,980 万元。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就智航新能源2016年-2018年业绩补偿事项以周发章为被申请人向上海仲 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申请金额10.098亿元,上海仲裁委员会已于2019年11月7日受理仲裁 申请。 2019年12月31日,周发章与上海垚阔签署《协议书》,公司与周发章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协议》。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上海垚阔已经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向公司支付341,958,688.45元作为周发章对 公司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周发章将其持有的对上海垚阔的108,041,311.55元债权为其尚未履行的同等 金额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提供担保。 2021年12月13日,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周发章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业绩承 诺补偿款人民币31,361.3133万元; 2、被申请人周发章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 行业绩补偿款支付义务违约金人民币21,290,842.74元; 3、被申请人周发章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迟延履 行业绩补偿款支付义务违约金,该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人民币31,361.3133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 之三位标准计算,自2019年4月22日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4、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5,933,292元(已由申请人预缴),由申请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其中的人民币1,186,658.40元,被申请人周发章承担人民币4,746,633.60元。被申请人周发章 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仲裁费人民币 4,746,633.60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周发章迟迟未能履行对公司的支付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2022年度公司实施了破产重整,在重整计划中公司把对周发章的业绩补偿款作为偿债资源设立信 托计划,后续分配给在破产重整计划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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