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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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2:25: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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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天力锂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 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 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力锂能(301152)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凯 |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腾 | 联系电话:021-8050840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曾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重大投资协议未及时披露等
问题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
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获悉天力锂能发生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于
2024年 6月 23日至 2024年 6
月 25日期间,就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事项对天力锂能进行
了专项现场检查。整改措施如
下:(1)公司已制定《预付账款
管理制度》,根据业务特点和客
户的类别采取差异化的预付账款
授权制度,已于 2024年 6月 5
日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执行;(2)
公司立即推动解决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于 2024年 6
月 27日全部收回本次资金占用
事项的本金及利息;(3)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
一步优化和落实公司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尤其是独立
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
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
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4)
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加强财务
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
规范运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杜绝
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4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23年 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天力锂能有限公司与雅安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
《四川天力锂能新材料产业园项
目投资协议书》及《项目补充协
议书》(以下统一简称:《投资协
议》),未及时披露,未履行审议
程序,且可能存在一定的违约风
险。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公司对
补充协议进行了补充披露;(2)
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
法》,完善了信息披露的内部控
制;(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投资协议》进行补充审议。
督导机构督促公司及董事会:公
司尽快与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进行沟通,按照实际承
载能力、市场开发计划、政府实
际兑现的场地规模等因素进行重
新规划,对投资协议中的相关内
容按照实际需要及能力进行调
整,争取尽快签订补充协议,并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降
低违约风险。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4年 6月 2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培训内容主要为结合减持新规、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等文件,对新
“国九条”政策及配套规则、新
《公司法》的内容进行重点解
读,同时结合近期监管处罚案例
对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阐释。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重大投资协议未及时
披露 | 补充披露相关重大投资
协议并完善相关内控瑕
疵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曾经募集资金未严格
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
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
等情形 | 组织财务部门及公司主
要管理人员对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
露进行培训,认真学习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加深对
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重视程度,树立合规意
识、风险意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防范类似问题再次
发生 | 6.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 (1)归还资金并收取
资金占用费;(2)制定
了《预付账款管理制
度》,根据业务特点和
客户的类别采取差异化
的预付账款授权制度;
(3)加强内控制度的
完善,加强对实控人、
董监高的履职培训,严
格遵守公司内控制度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公司收到的监管措施:因控股
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投资协
议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4日收到河南证监局责令改
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保荐机构收到的监管措施:因
天力锂能持续督导未及时发现控股股
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投资协议
未及时披露等问题,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于 2024年 6月 23日收到河南
证监局警示函;
(3)公司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
题,公司高度重视并制定相应整改措
施,整改情况已提交至河南证监局;
(4)保荐机构整改情况:①保荐机
构就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事项,督
促天力锂能完成相关整改措施;②加
强对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合规培
训;③责令项目组端正履职持续督导
工作特别是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工作态 | | 度,并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整改情
况已提交至河南证监局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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