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2005号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3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2005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惠城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惠城环保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 8月 30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153.77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9,821.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年 5月 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501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099.3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25.00万元尚未到期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 332.7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19.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248.71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778.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21.58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7月 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716号《验资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28,017.3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50.00万元尚未到期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 49.37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3.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16.68万元。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64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807.0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7月 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812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0,836.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4年 6月 19日销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20年 11月 13日经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 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结合新的研究成果及最新市场需求,对原募集资金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目的工艺流程及产品进行升级,生产线及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青岛董家口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主要为 3万吨/年 FCC废催化剂磁分离装置、1.5万吨/年废剂拆解装置及配套罐区、资源化利用原料及产品仓库和化学品库。 项目投产时间:预计 2021年 12月 01日完工投产。 项目投资概算:17,95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 15,184.95万元,剩余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重新取得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及环评 批复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等相关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形。置换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19年 7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6,184.0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等相关公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21年 7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673.6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无。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 7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 8月 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 4月 23日,公司发布《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年 4月 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年 4月 29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 4月30日和 2021年 2月 25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 7,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 3月 30日和 2021年 4月 7日已分别收回 4,000.00万元和 5,000.00万元。 (3)2021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 4月 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 4月 1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直接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万元;2021年 7月 22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万元。 (4)2021年 7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万元暂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 7月 2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1,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2月 25日至 3月 2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转出 5,0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 8月 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 700.00万元;2022年 4月 24日至 4月 26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 14,350.00万元;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 11,000.00万元。截止至 2022年 4月 26日止,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2年 4月 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 4月 28日至 2022年 4月 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11,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8,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 9月 2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 10月 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 2023年 1月 31日止,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3年 7月 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8月 4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9,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 8月 29日至 2023年 12月 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 2,300.00万元。 (7)2024年1月至6月,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补流资金3,075.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补流资金 1,450.00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有 5,9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有 3,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 7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19-017号)。公司于 2020年 6月 4日至 2020年 9月 4日累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购买理财产品 8,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0-035),本次购买在 2019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0年 6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20-048)。公司于 2020年 9月 8日至 2020年 12月 8日购买理财产品 8,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0-069),本次购买在 2020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0年 6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2020-048)。公司于 2021年 1月 12日至 2021年 5月 25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6,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1-005),本次购买在2020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1年 7月 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1-070)。公司于 2021年 8月 17日至 2022年 7月 19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 23,5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1-081、2021-098、2021-105、2022-007、2022-004、2022-038、2022-043),本次购买在2021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2年 7月 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2-064)。公司于 2022年 8月 8日购买理财产品 1,8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 2022-068),本次购买在 2022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3年 7月 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3-116)。公司于 2023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4年 6月 26日,扣除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手续费等的净额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4,780.53万元,“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140.95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977.45万元,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为:第一,项目初始规划时间距离实际实施时间较长,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改进工艺、优化设计方案等,使得实际投资额有所降低;第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 2024年 7月 1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等相关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 情况 2019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 用项目累计亏损-4,059.37万元,与预计的投产后净利润 1,577.00万元/年有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投产后初期,生产装置运行处于磨合期,运行不稳定,产量较低,导致能耗增加,成本较高;二是受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危险废物原料跨省转移手续受到影响,原料库存不能保证,使装置不能高负荷稳定运行,各项消耗增加;三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危废处置及资源化产品销售价格降低,装置未达到预期产能及销量。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开拓,不断进行生产优化,整体处于好转趋势,但仍未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 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于 2023年 4月 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项目实现效益 651.07万元,202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年 1-6月项目实现效益 610.89万元,与预计的投产后效益 2,269.00万元/年有差异,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为了保持市场占有率,处置服务价格下降,产能释放不及预期。 4万吨/年 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于 2023年 2月 28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项目实现效益 3,043.69万元,2024年 1-6月项目实现效益 1,540.31万元,与预计的投产后效益 7,888.00万元/年有差异,主要由于受山东地炼整合、部分国企采购减少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同时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升高,单位成本增加,造成效益不及预期。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4年 8月 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 1: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24,099.3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80.81%。 注 2: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一方面是由于资金节省,另一方面是由于项目建设款及设备款等应付 未付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注3:实际投资金额小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0.43万元,因2023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的青岛银行账户结存的利息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所致。 注4:2024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分别4,780.53万元、140.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相应调减。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 2:4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一方面是由于资金节省,另一方面是由于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尚未 支付所致。 注 3:2024年 7月 15日,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 4万吨/年 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977.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额相应调减。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 1:3万吨/年 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计划投资 15,184.95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 16年,其中建设期 1年、生产期 15年。预计项目 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6.4年(含建设期 1年),投产后项目净利润为 2,269.00万元/年。 注 2: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投资 10,136.28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 17年,其中建设期 2年、生产期 15年。项目投资回收期(税 后)6.69年(含建设期),投产后项目净利润为 1,577.00万元/年。 注 3:4万吨/年 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计划投资 31,221.58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 16年,其中建设期 1年、生产期 15年。项目投资回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期(税后)为 6年(含建设期 1年)。投产后项目净利润为 7,888.00万元/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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