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00004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2:32:03 中财网
原标题:ST旭蓝: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ST旭蓝 公告编号:2024-05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12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 联交易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1.00代表提案1。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 2024年 7月 4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4年 7月 5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 2024年 8月 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再次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将前次股东大会未获通过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三)《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四)上述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五)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4)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 2024年 9月 18日下午 17:00前将登记资料传至公司邮箱,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前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5)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2、登记时间:2024年 9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 1011号鸿基大厦 25楼证券部、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号 323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等情况
电话:0755-8236772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518001 联系人:刘莹
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议案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40;投票简称:蓝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9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 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栏目 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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