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材(30083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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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2:35: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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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辉环材 |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杨阳 | 联系电话:021-206396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俊 | 联系电话:021-20639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每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2023年度,在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划拨过程
中,公司误将募
投项目建设专户
剩余资金中的
27,945.00万元
视为超募资金进
行划转;截至
2023年底公司
已向募投项目建
设专户归还前述 | 2024年 5月 9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
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
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
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保荐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节余募集资
金 | 人将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加
强募集资金专户的有效管
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
减持意向、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IPO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杨阳 欧 俊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3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