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150人,代表股份数314,488,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7109%。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有效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为4人,代表股份数310,458,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86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46人,代表股份数4,02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4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3,605,51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2 %;反对2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6%;弃权65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863%;反对22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82%;弃权65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靖珂、吴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现场会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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