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00299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1,5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81元,共计募集资金 1,161,723,600.00元,坐扣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 96,630,195.6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065,093,404.34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5月 20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8,333,404.3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4月 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以上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年 5月 5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前述额度有效期为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研发实力、交付能力,满足客户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需求,强化公司在口岸智慧化领域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由于公司智慧口岸业务主要以整体解决方案的模式向客户提供,整体项目的交付涉及多项产品与技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难以就各项技术或产品对客户合同进行独立区分,本募投项目的营业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无法直接精确独立核算。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系公司持续研发及创新的项目,通过逐步扩充研发队伍、改善研发环境,提升研发能力,以持续保障公司技术的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助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致力于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公司营销和技术支持水平,增强客户服务黏性,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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