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大立科技(002214):2024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大立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庞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之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英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请详见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备查。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 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收益回报。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红外及光电类产品和巡检机器人类产品两大领域。 (1)红外及光电类产品行业 红外热成像技术最早运用在国防领域,拥有极高的应用价值。由于红外热成像技术具有隐蔽性好、抗干扰性强、目标识别能力强、全天候工作等特点,主要用于昼夜观察、跟踪制导、预警对抗等方面,在装备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近年来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我国国防领域的应用处于快速提升阶段,红外装备市场迎来快速发展,但相比欧美发达国家我国仍处在大力追赶阶段,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随着红外成像技术的发展与成熟,尤其是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国内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已日趋成熟,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厂商已实现自主可控、批量生产,改变了成本和价格长期制约应用的行业格局,红外成像产品的成本及价格不断下降。在民用市场方面,红外成像产品的应用场景广泛,包括工业和电力监测、个人消费、辅助驾驶、安防监控等领域,其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规模有望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2)巡检机器人行业 巡检机器人是融合定位、导航、避障、场景感知、AI图像识别等技术,专为复杂环境下的巡检工作而设计的,其基本功能为移动监测平台,属于监测技术与机器人技术相融合的新型监测设备,可代替人工完成重复性的监测工作,能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规避设备运行隐患,提高工作效率和巡检质量,可广泛用于电力电网、轨道交通、油气化工等行业。 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独立研发、生产红外热成像相关核心芯片、机芯组件到整机系统全产业链完整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综合实力最强的红外产品供应商之一。公司基于“成为全球著名光电产品供应商”的发展愿景,赓续成熟的研发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售后服务体系,以“技术让用户放心,服务让用户满意”为核心的品牌价值观,为全球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结合自身对光电应用技术的不断探索,为全球客户提供具有显著实效的行业解决方案。 (二)主要业务 在国家鼓励“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的大背景下,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在业务收入不及预期的压力下,坚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加快创新步伐和团队建设,有力推动产品转型升级,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为迎接市场复苏做好准备。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装备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业务收入不及预期;同时,公司的运营成本上涨,尤其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导致公司利润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46.43万元,同比下降 4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51.32万元,同比下降78.16%。 公司具体落实工作如下: (1)持续技术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 8,272.0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120.82%,增长 6.19%。研发项目的持续投入,将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民用、装备等市场都具备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在民用领域,相对高昂的价格限制了民品的普及和应用,在需求和技术推动的双重牵引下,主要围绕提高产品性价比、降低最终用户使用成本等方向发展;在装备领域,对高分辨率红外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主要围绕提升产品性能、提高产品智能化等方向发展。同时,公司为拓展市场空间和提升利润水平,着力在系统级产品领域进行重点投入。 (2)持续巩固芯片优势 公司在多年非晶硅技术路线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的基础上,通过设计优化、工艺创新,自主研制成功氧化钒探测器并实现量产,氧化钒探测器现已大批量应用在公司观察类热像仪产品上投放市场。 公司实现了国内唯一“非晶硅”和“氧化钒”双技术路线均量产,实现了在非制冷红外探测器产品定位上的高-低搭配。 2020年 12月,公司中标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项目,为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高分辨率技术方向。本次独立中标项目课题,是公司继“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独立承担“核高基”专项任务后,第三次独立承担电子元器件领域科研重大专项,接续了 “核高基”专项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的技术方向。截至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项目资金1,814万元。 项目现正按计划开展工作。 2021年 6月,公司承担的某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类项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5,000.00万元。该项目技术来源于公司前期承担的国家重大专项科研成果,通过新增半导体工艺类设备和测试封装类设备进行工艺升级和产能提升,计划提升公司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工艺水平和产能规模。项目现正按计划开展工作。 2023年 1月,公司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某部 2022 年电子元器件研制”项目(以 下简称“项目”)启动资金 320.00 万元,该项目是公司继连续多年承担非晶硅技术路线重大专项后,首次承担氧化钒技术路线相关研制任务,标志着公司在氧化钒技术路线相关研究成果得到了国家认可。项目现正按计划开展工作。 公司持续推进晶圆级封装产品产业化,合格率持续提升,封装成本不断降低,努力推进红外产品进入家庭应用。 (3)民用产品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非晶硅技术路线在红外测温领域的独特优势,不断巩固电力和工业测温等传统领域的优势地位,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集成度,继续重点开发电网全息感知平台和巡检机器人等产品;利用新量产氧化钒技术路线产品,重点投入个人消费、辅助驾驶等新兴应用领域的产品开发。 电力和工业测温领域,公司不断优化红外温度监控系统产品,为各类温度监控场景提供解决方案。 电力行业是公司民品的传统优势市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低碳能源的号召,针对太阳能、风能及其他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特点,开发了“智能电网设备状态全息感知平台”可实时、准确监控电站各类安全状态,实现构建智能电站。 巡检机器人领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新基建”建设,产品不断取得新突破。公司整合在红外监控、光电惯导、AI图像识别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研发投入,成功研发多型巡检机器人,成功开拓巡检机器人在轨道交通和特种行业等领域的应用,拓宽产品赛道,打造以巡检机器人为平台的新的业务增长点。 个人消费领域,公司结合户外狩猎、旅游消费时尚,积极推出多款户外红外望远镜,可广泛用于户外狩猎、探险旅游、搜索救援等场景,为户外旅游提供新乐趣;面向家庭应用,推出了千元级的手机红外热像测温仪,可用于居家检测、暖通检修、隐私安全等场景,推进红外产品家用工具化。 辅助驾驶领域,公司推出多型宽视场、多光融合的车载辅助驾驶新品,已成功进入多品牌车载前装市场;同时利用在辅助驾驶领域的多年积累,为智能驾驶技术提供低成本视觉感知方案,为“端到端”的智能驾驶规模化应用提供可能。 公司还努力开拓民品海外市场,建立了专门的海外子品牌,积极参加相关海外展会,扩大品牌知名度,通过多种业务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实现“出海”新突破。 (4)型号装备领域 公司积极投身协同创新的国家战略,坚持立足于光电领域拓展业务,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紧密跟踪国际先进光电技术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并在多领域取得突破,实现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装备中的应用,为公司在装备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5月,公司收到某一客户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3,547.53万元。这是继2023年12月,公司与另一客户签订总金额2,341.71万元装备订购合同后,该类产品再次实现采购,验证了公司在光电装备领域产品升级换代的新突破,将对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产生积极影响。 2024年7月,公司收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人,本次某型光电系统研制项目中标验证了公司在光电系统装备领域产业升级的成功突破,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 (5)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展 公司于2021年3月发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展顺利。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利于公司提高在红外产品上的规模效应并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4年 12月 31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建的“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为光电吊舱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产业化支持。该产品是公司装备产业升级的重要方向,将使公司在机载装备领域由目前的核心部件供应商升级为分系统供应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 。 截至期末本次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进度为87.58%。 (6)常态化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于 2022年开始启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常态化实施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增强公司竞争力,并通过制度机制的牵引,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提升和巩固公司法制化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启动了新一期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也将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208,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红外及光电产品相关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从上游芯片的制造封装,到下游终端整机集成及算法优化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是国内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依托在红外芯片领域研制及产业化能力的突破,不断提升公司在红外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各类型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逐渐显示出技术和成本优势。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和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拥有包括核心芯片研发制造在内的完整产业链布局、持续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以及多年攻关的项目积累,辅以覆盖全国的市场营销及售后支持网络,有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专业的技术服务。 1、技术创新优势 (1)核心芯片优势 公司具有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自主研发及产业化的能力,是国内唯一实现 “非晶硅”和“氧化钒”双技术路线量产的公司,封装类别涵盖金属封装、陶瓷封装和晶圆封装。非晶硅技术路线定位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高可靠性的应用,适用于航空航天、态势感知、工业测温等高性能应用场景,公司某型高分辨率宇航级抗辐照探测器产品已成功应用于某导航卫星等重点工程;氧化钒技术路线定位高灵敏度、低功耗、低成本的应用,适用于单兵装备、户外狩猎、安防监控等低成本应用场景。并行发展非晶硅和氧化钒技术路线巩固了公司在非制冷红外探测器领域的领先地位,双技术路线优势互补将更好服务于红外整机及光电系统业务发展。 (2)技术积累优势 2022年度,公司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22年度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丰富的技术积累,已完成从产品销售到行业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角色转变,实现产品+服务多种盈利模式。通过多年行业推广,特别是在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的牵引下,公司研发了大量针对不同行业的带有AI热分析功能的整机产品,大幅提升了用户黏度,拓展了多行业应用。 (3)体系创新优势 公司具备完善的产品研发和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项目产业化能力,紧密跟踪国内外同行业技术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制高点。多年来,公司与多家中科院下属研究所和国内多所一流高校开展了多领域、多形式的技术合作,并建立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体系,使公司不断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公司于近年建成北京研发及实验中心现已正式投用,已与杭州、上海两地研发中心实现协同,将充分利用各地优势整合资源,加速公司技术升级,实现公司在光电技术专业领域创新跨越式发展。 2、装备项目优势 在型号装备市场,公司依托自产核心芯片的优势,除红外应用领域,还成功开拓了光电惯导和航空光电系统产品领域。公司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项目的储备为公司在装备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型号装备中的应用。公司不断加大在系统级产品领域的投入,以机载光电吊舱为代表的系统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展顺利,后续将有效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 3、人才储备优势 自创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持惜才育才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技术型与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致力打造一批专业核心骨干团队。目前,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大部分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具有红外核心技术相关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同时,公司利用坐落于长三角的地理优势,整合国内知名院校资源,与国内多所一流高校进行交流与合作,储备了大批与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人才,形成相对较高的研发起点。 此外,公司通过一系列股权激励措施、绩效奖励与完善晋升体系,大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最大化发挥人才优势,使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实力不断提升,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4、品牌美誉度优势 公司产品在国防、电力、石化、安防等行业内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品牌美誉度。公司秉承“技术让用户放心,服务让用户满意”的企业理念,依托成熟的质量管理体系、营销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特别通过应急性事件中的出色表现,公司品牌形象得以迅速扩大,并拥有一大批国内外行业影响力的核心客户。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型号装备产品采购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型号装备产品一般在立项之初便已规划了采购数量和计划进度,项目的计划性较强且订单持续性好,但仍可能受到政策变化、进度调整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采购进度不及预期或波动性加大。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参与装备科研项目竞标,实现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产品不断拓展在各类装备中的应用,为公司在装备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深挖红外产品在民用领域的应用和市场潜力,提高民品营收占比。 2、型号装备产品审价风险 当前型号装备产品审价已成为常态化,影响审价结论的因素较多,且价格审定过程较长,审价结论受审价政策、经费预算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当审定价格确定,如与前期暂定价存在的差异,对公司后期的营收规模、利润水平都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贴近客户需求,强调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持续丰富产品功能,提升产品附加值。 公司还将多采用同类产品合同价或历史价格作为装备产品的暂定价,确保公司装备产品审价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以降低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和控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历史累积相关。因主要客户均为电力公司、科研院所等央企单位,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回收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销售货款回笼和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设置了单一客户应收账款信用上限。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的增长水平,或公司主要客户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其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将会给公司造成回收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设置了单一客户应收账款信用上限,并将继续加大销售货款回笼和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同时公司将加大收款考核力度,与客户保持及时有效沟通,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收款时间集中问题。 4、管理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及有效的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经营运作、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强化质量、预算及绩效等管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区域不断扩大,特别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公司生产能力得到快速扩张,对公司组织结构、资源分配及管理体系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难度的增加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管理缺失或不到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对资金管理、销售合规等进行严格管控,并通过内部培养、人才引进等方式,为公司规模扩张建立人才储备,以解决市场、技术及管理人才的需求,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的方式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管理,尽量消除由于产能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5、政策变化风险 1.增值税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自行开发生产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根据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文件《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的批复》(杭国税滨〔2011〕181号),本期公司实际收到增值税返还款1,483,648.74元。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本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本期公司实际抵减税额9,775.81元。 2.企业所得税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资格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故本期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故本期子公司杭州大立微电子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资格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故本期子公司北京航宇智通技术有限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 宁波大立众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大立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年 12月 31日。该等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要求,故本期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若未来国家上述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取消,可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关注高新技术企业三年一次的复审工作,确保每次复审顺利通过,同时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税收优惠资格的材料申报,力争公司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