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83817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3:01:18 中财网
原标题:邦德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国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9,18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管3人,出席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8月 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9,18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北、王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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