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鼎泰LOF (167001):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鼎泰LOF :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中期报告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6 3.3 其他指标 ...................................................................7 §4 管理人报告 ........................................................... 7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7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9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0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0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11 6.2 利润表 ....................................................................12 6.3 净资产变动表 ..............................................................14 6.4 报表附注 ..................................................................15 §7 投资组合报告 ......................................................... 35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5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36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3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4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4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4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44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4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5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5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5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6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6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4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7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47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7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48 12.2 存放地点 .................................................................48 12.3 查阅方式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亿元人民币。作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平安基金"以专业承载信赖",为海内外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依托中国平安集团综合金融优势,平安基金建立了以固收投资、权益投资、指数投资、资产配置、资产证券化、专户六大业务板块(其中资产证券化及非标专户业务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基于平安集团四大研究院和集团整体科技基础设施,平安基金构建了以智能投研、智能运营、智能销售、智慧风控四大应用方向为基础的资产管理智能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赋能型智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 2024 年6 月30日,平安基金共管理 206 只公募基金,公募资产管理总规模约为6655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3日内、5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上证指数下跌0.25%,创业板指下跌10.99%,沪深300上涨0.89%。上半年组合在均衡配置的基础上偏向成长方向,主要在于一些成长领域有自身的产业趋势,受宏观经济影响相对较小,行业的成长性较为确定,相对而言结构性机会多一些。比如人工智能,今年有一些公司在业绩上已经能明显体现。二季度适当增配了苹果产业链公司的配置,主要在于认为人工智能能够与手机相结合,带来新的换机需求,以及硬件结构的改变也能够带来相应公司产品价值量的提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62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1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过较长时间调整后目前a股较多优质公司的估值水平处于较低位置,长期来看具备较好的配置价值。目前宏观方面已经有一些积极因素,如预计美联储年内就将开始降息,国内也出台了较多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因此值得积极寻找长期来看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公司。因宏观经济仍有一定压力,相关的金融地产、周期以及消费板块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市场对这些板块中的公司的未来业绩有一定担心,不过在大幅下跌后,风险已经得到一定释放,如果相关标的业绩或者预期有一定改善,估值有望修复。相对而言,在整体市场企稳后,成长领域的一些方向相对更有吸引力,主要在于一些成长领域有自身的产业趋势,受宏观经济影响相对较小,行业的成长性较为确定,比如人工智能这个方向,预计是接下来较长时间内最值得重视的方向之一,从海外的进展来看,人工智能迭代和更新的速度在不断加快,往后有越来越多超预期的应用和创新,这一产业趋势会带来较多行业深刻变革,值得去挖局相应的标的。另外有一些成长领域之前下跌幅度较大,也值得在其中挑选优质个股。比如半导体行业长期来看是具备持续成长性的,因为在消费终端智能化大趋势下,各类终端的半导体用量和价值量一直在持续提升,另外对于国内半导体公司来看,产业链各个环节更是在快速发展,很多公司的竞争力在持续提升,实现进口替代,这是一个相对比较确定的产业趋势。还有新能源这个领域,在价格大幅下行、行业优胜劣汰后,行业产能也有望逐渐出清,因此一些竞争力较强的优质公司股价在大幅调整之后,有望出现较好的配置时机。总体而言,因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尽量要多寻找所在行业符合产业趋势、行业景气度较高、自身有较强竞争力并且业绩稳健增长的优质公司进行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研究中心及投资管理部门、运营部、风险管理室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低于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08号《关于准予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5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18,599,857.89元,业经普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7 月 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18,879,411.6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9,553.7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封闭期自 2016 年 7 月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止,封闭运作期届满,自2018年1月20日起基金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并更名为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8年1月22日起开放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6]69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519,058,725.00份基金份额于2016年10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8年11月30日起更名为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资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00%;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4 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0%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权投资。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债权投资。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债权投资。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债权投资。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8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