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00280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1,332,520.16元。截至 2021年 5月 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年 5月 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4,309.16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808.62万元,其中 1,314.8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93.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87万元(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5,813,581.71元。截至 2022年 9月 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9月 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8,676.82元(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601,193.36元,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 7月 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 10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 7月 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年 7月 2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2年 7月 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 6月 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 6月 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 7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2年 7月 28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3年 7月 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 9月 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 11月 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 11月 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 11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2年 11月 28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3年 11月 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8月 11日,丰元锂能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 9月 1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 11月 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 11月 2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 11月 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 11月 24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7,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 11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3年 11月 28日起,最晚不超过 2024年 11月 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12月 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 12月 1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 1月 1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 1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 4月 2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5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 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956,603.09元(包含 2024年 7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 18,679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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