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 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化工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自2022年至2024年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有关规定,在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公司每半年应对财务公司及其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查阅了财务公司组织 架构设置、风控制度建设、风险控制及运行等情况,评估了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营及财务、协议执行等状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系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关于中化建工程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12]451号)),由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码为 L0158H211000001。2012年9月,财务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015235740,2015年12月“三证合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053597189A。公司类型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亿元人民币,办公地址在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1号楼兴创国际中心C座。财务公司各股东及出资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和审计纪检部。其中: 董事会是公司风险政策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 责任。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政策;了解和掌握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决定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等。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 向股东会报告。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专业性事务的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履行职责,主要包括研究宏观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制定行业风险管理建议,拟定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体系,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程序、风险处置等决策建议;审核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风险事件的预警预控、应急预案等。 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保证风险管理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及时检查、修订并监督执行有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等。 各职能部门是风险管理的一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各项制度、程序和方法的实施等。 风险管理部为日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督促各类风险的风险 管理政策及程序在公司内部有效执行,评估现有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的有效性和健全性,督促持续纠正等。 审计纪检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健全 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与评价等。 财务公司通过设立各级治理机构,形成了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 等分层设置,并建立了机构健全、职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决策机制,能够推动财务公司持续稳健的运行和经营。 (三)风险管控制度 规章制度是业务活动开展的依据,也是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 作的保障。财务公司遵循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适时性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有《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合规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风险隔离制度》《反洗钱管理办法》《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等全面风险和专项风险的管理制度,其中《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对财务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目标和原则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另外,财务公司构建了由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和审计纪检部组 成的前中后台职责清晰明确、相互监督的风控三道防线。风险管理工作覆盖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活动,并嵌入到各项具体业务制度、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当中。 (四)风险监控指标 结合业务运营的主要特征,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等监管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通过风险监控指标(见下表)对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监控,提高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风险监控指标表
求。 (五)风险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控制。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 检查”制度规定,强化立项、调查、审查、审批、检查五项信贷程序管2.资金业务控制。财务公司对资金业务实行全过程的风险控制,《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了资金业务基本原则和业务操作流程,强化了对资金来源与运用实行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 3.结算业务控制。财务公司严格遵守结算业务操作规定,切实执行 授权分责制度;加强对每日账务核对和存款账务处理环节的管理,确保存款人结算资金的安全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有效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几率。 4.财务系统控制。财务公司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会计记录及时准确,账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规定,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有效性。财务公司不断加强财务管理,透过财务数据对业务经营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充分揭示当前和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为管理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5.内部稽核控制。财务公司开展审计稽核工作,推进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决策流程、业务流程和工作流程。开展内部专项审计,评价和反馈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和进行后续跟踪,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财务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6.信息系统控制。财务公司不断加强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建设,保 障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并实现经营信息快速、准确的采集、传递和分析,提高风险预警的准确度;强化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信息科技部的职责。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了其业务运营的各层面和各 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风险,具有较好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有效性。 三、最近“一年加一期”财务公司运营及财务状况 财务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各类风险监控、监 测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业务违约、资金安全性和可收回性难以保障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本公司《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具体财务状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466.98亿元,净资产 38.73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94亿元,净利润 2.89亿元。 (已经审计) 截止 2024年 6月 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342.07亿元,净资产 40.35亿元;2024年 1-6月实现营业收入4.96亿元,净利润1.56亿 元。(未经审计) 四、《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协商一致,本公司与财务公司每 三年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了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交易限额、风险控制等条款。 公司每年均在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中对本年度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 金融服务情况进行确认,对下一年度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可能发生的金融业务进行预计,并分别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对该关联金融业务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同时,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每年均对资金存放等情况进行审计。协议期间,双方均严格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日存款余额为127,596.50 万元,期末存款余额为124,662.06万元,存款孳生的利息收入为798.84万元,存款利率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水平。同时,2024年6月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23,000.00万元,系子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在财务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33,418.50万元,系子公司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和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银团贷款,贷款利率稍低于银行同期利率水平。除上述三笔借款外,公司与财务公司未有其他贷款业务。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均符合双方签订的《金 融服务协议》规定,即“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将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同时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担保等)”。 2.公司资金收支及存贷款等情况 2024年6月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计388,888.66万元,现金 流出计362,532.1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计560.00万元,现金流 出计42,630.45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计48,636.05万元,现金流 出计 14,499.29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计18,564.89万 元。 2024年6月末,公司在其他银行期末存款余额合计203,678.85万 元(注:含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余额);在其他银行期末贷款余额合计112,550.00万元。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合计328,995.81万 元(注:含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余额),其中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为38.09%;公司期末贷款余额合计168,981.25万元,其中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比例为33.39%。 2024年1-6月,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理财情况。 3.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影响 财务公司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容、价格以及交易限额等均符合《金 融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同时,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可根据需要随时使用,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 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从运营情况上看,财务公司经营规范、财务稳健,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从接受的金融服务情况上看,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行为不影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审议程序上看,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接受金融服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规范。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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