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混合 (001972):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混合 :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0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2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5 §7 投资组合报告 ............................................................... 34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5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6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6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3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3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38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38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38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38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38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39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39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39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39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0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0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0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0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0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0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0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0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1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2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3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3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4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4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4 12.2 存放地点 ............................................................... 44 12.3 查阅方式 ............................................................... 4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个自然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基金")于201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13年1月23日注册成立,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和合投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持股权25%。目前,前海开源基金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前海开源基金全资控股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9月5日在深圳市注册成立,并于2013年9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书》,截至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为1.8亿元人民币。 截至报告期末,前海开源基金旗下管理96只开放式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超过949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将会投向与衣、食、住、行等生活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力争抓住能够使生活更加美好的方向,重点关注包括食品医药、智能汽车、智能家居、穿戴设备、科学服务等大方向,力争通过自下而上挖掘投资标的,实现中长期较好回报率的收益。 近期,国家提出了新质生产力,低空经济作为其中最有潜力的发展方向之一,本基金加大了在其投资方向上的投资比例。低空经济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可能会在未来几年迎来快速发展。 我们也会关注包括衣食住行等在内的好的中长期投资机会,自下而上精选投资标的; 同时也希望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坚持长期投资理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进行短期的、盲目的投资,避免不必要的亏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058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将会继续关注国内外的科技进展,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方向;同时国家积极发展的低空经济、大飞机、自主可控等方向也值得重点关注。市场方面,经历了过去几年的调整,整个市场的估值已经进入了较为低估的状态,从中长期视角看,是布局的时机。未来本基金将会继续保持对于科技行业的研究,保持对于新兴行业的关注和投资。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办公会指定,估值委员会成员包含投资、研究、会计和风控等岗位资深人员,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基金行业实践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和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相关数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无。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本基金从2023年11月09日至2024年01月25日连续55个工作日、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3月14日连续26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72号《关于准予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77,417,195.96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223001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7,514,848.3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97,652.4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智慧生活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5 其他资产 无。 6.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无。 6.4.7.12 债券投资收益 6.4.7.12.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6.4.7.12.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无。 6.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6.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6.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6.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6.4.7.15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6.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6.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