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华泰保兴安盈 (007385): 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华泰保兴安盈 : 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年0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5 6.1 资产负债表 ............................................................. 15 6.2 利润表 ................................................................. 16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8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0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1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1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1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1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4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6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6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6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1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1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2.2 存放地点 ............................................................... 52 12.3 查阅方式 ............................................................... 5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09号文核准,于2016年07月26日成立,公司股东分别为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集团”)、上海飞恒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飞恒资产”)、上海旷正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旷正资产”)、上海泰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颐资产”)、上海哲昌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哲昌资产”)、上海志庄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庄资产”)。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其中,华泰保险集团持股比例为85%,飞恒资产、旷正资产、泰颐资产、哲昌资产、志庄资产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合计持股比例为15%。2022年03月25日,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目前,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此外,公司还具有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资格。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共管理30只公募基金,公募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为398.18亿元人民币,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等类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基金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无违法违规、未履行基金合同或其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建立统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和信息共享平台,使各投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研究服务;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及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基本原则,结合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尽最大可能保证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建立各投资组合投资信息严格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各投资组合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各投资组合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及其他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不同的投资组合,公司制定《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对涉嫌内幕交易、涉嫌市场操纵、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了界定,并拟定相应的监控、识别、分析与防控措施;公司禁止同一交易日内同一投资组合内部的反向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严格监控同一交易日内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反向交易。 公司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股票方面,上半年A股呈现出显著的分化特征,一方面,大小市值分化,大市值股票表现整体优于中小市值,从沪深300到中证500,到中证1000、2000,跌幅逐次扩大。另一方面,行业分化,银行、煤炭、公用事业、家电、石油石化等红利、大宗商品相关行业取得一定的涨幅,但消费、医药、地产链等行业普遍出现10%以上的跌幅。A股分化行情与宏观经济的表现密切相关,上半年宏观经济呈现出外强内弱的特征,出口好于预期,但内需延续2023年下半年以来相对疲弱的趋势,地产和消费是两个核心的拖累项。 债券方面,一季度长债收益率下行较多,二季度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下行,中短端优于超长端,信用优于利率,信用债的期限利差也大幅缩窄。其中,1Y同业存单从年初的2.42%下行至1.96%,3年AAA下行约57bp至2.14%,10年国债下行约35bp至2.21%,30年国债下行约40bp至2.43%。账户操作方面,我们减仓了电子、社服,小幅增加了生猪养殖、医药的持仓。同时继续增持了中长久期的利率债,并小幅增持了具有相对性价比的转债资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3462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外需面临美国经济衰退、大选等不确定因素的干扰,有下行风险,内需方面,政策转向稳内需,预计下半年将继续加力,以保证经济增速相对稳定。股票方面,我们认为A股目前具备很高的性价比,沪深300目前PB处于过去10年5%分位以内,考虑到当前的利率已经显著下台阶,对应的A股的风险补偿已经到了非常高的水平。虽然短期视角无法精确判断经济基本面什么时间能够拐头向上,但积极因素正在累积,例如美国降息确定性提升将打开中国货币政策空间,国内政策也已经开始转向稳内需等。行业方面,我们重点关注短期股价在低位、中期具备成长/改善空间、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主要是消费、医药、地产链、化工等。债券方面,择机配置信用债,提高组合收益率,同时紧密跟踪基本面和政策面的变化,把握好利率债的波段交易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科学和一致性,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制订、评估和修订公司的估值管理办法,定期评估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对估值技术进行最终决策,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委员由公司首席财务官和投研部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及运营保障部的指定人员担任。估值委员会委员在基金估值研究或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熟悉相关法规、估值原则和估值技术,在估值工作中保持判断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投研部门负责对特殊投资品种估值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可能影响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重大事项进行监控和报告,提出适用的估值模型和参数;负责对第三方估值机构的估值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特殊投资品种的估值技术和估值模型进行研究,通过实证分析等方法完善估值模型,验证投研部门提供的估值模型和参数并协助提供数据支持文件。监察稽核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采用适当程序进行基金估值及调整;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及估值委员会的决议对估值相关公告进行合规性审核。运营保障部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估值管理办法对基金进行估值;根据指定方法监控并汇报基金持有停牌股票的情况,根据公司估值委员会的决议进行估值并与托管人核对,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规定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44号《关于准予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10,055,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2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05月0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0,055,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精选层股票(简称“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9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0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保兴安盈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基金每个封闭期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3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下一个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的期限原则上为一至二十个工作日。 6.4.7.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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