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00264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刘长勇先生、卢奇茂先生、章凯先生、邵明亚先生、刘春阳先生、孟湫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刘长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 提名卢奇茂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 提名章凯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 提名邵明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 提名刘春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 提名孟湫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晋蓉女士、鲍禄先生、冯端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晋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晋蓉女士、鲍禄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端斌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提名陈晋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 提名鲍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 提名冯端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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