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001872):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23:56:29 中财网
原标题:招商港口: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查验了招
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了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正式成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其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外运
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25.5亿元和人民币24.5亿元,分
别占比51%和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 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 相制衡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 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
操作规程、内控手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公司全面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在吸收存款及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
《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操作规程》《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针对跨境资金业务制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操作规程》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风险管控办法》,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存款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金结算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

资金结算系统支持成员单位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操作风险。

成员单位登录资金结算系统提交指令,关键要素无法进行修改,保障成员单位提交的业务指令的完整性。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的处理设立了顺序递进、责权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结算岗位以双职、双责为基础作为第一道防线,岗位角色授权为第二道防线,审计稽核部的全面监督为第三道防线。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批授权制度,根据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确定结算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支持成员单位账目的即时查询与核对。

2.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包括代客结售汇和自身结售汇,财务公司制
定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风险管理暂行规定》《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业务权限管理规定》《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操作规程》等制度,用以规范结售汇业务的日常操作。

风险管理部对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并作为外汇交
易系统管理员,设置并管理操作人员权限;财务部负责对结售汇业务进行成本-收益分析;金融市场部负责制定财务公司挂牌汇价定价方
法及调度外汇资金满足支付需要;结算业务部分设外汇组,负责银行间外汇市场操作,结算组负责单据初审及账务处理,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审计稽核部负责结售汇业务制度和业务操作的审计监督。
3.信贷业务控制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对成员单位
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各项信贷业务。财务公司对各项信贷业务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业务,对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风险管理。具体包括:
(1)授信
财务公司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实行统一授信,规范用信管理。

所有客户授信统一由财务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核,且经有权审批人同意后方可生效。财务公司根据授信客户风险大小和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适度授信,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客户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的变化,适时调整授信。严格落实授信与用信条件,禁止在无授信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办理用信业务。

(2)自营贷款
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在授信额度内开展自营贷款业务,自营贷款
发放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

自营贷款审批严格遵守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信贷业务经信贷业务部门发起并完成尽职调查后,报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审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放款。根据成员单位不同风险水平,对自营贷款要求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不同增信方式,并通过项目资金封闭管理、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资金管理手段控制风险。

(3)票据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票据承兑业务严控信用
风险:一是对出票人做出全方位评估,客观评价出票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审查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三是根据出票人的信用级别要求一定的担保措施。票据贴现业务严控操作风险:一是严审票据要素和真伪,注重查询工作;二是严审贴现人资格,确保票据交易真实合理;三是严格贴现操作流程,确保系统操作及业务审批合法合规。

(4)担保业务
根据监管规定,财务公司担保业务仅对外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
务公司将该类业务纳入风险资产范畴,强调稳妥、安全办理。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要求客户提供保证金、固定资产抵押或有价证券、存单、票据质押,或由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不要求担保的,方可免除反担保。具体根据不同客户的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负债比例情况、贷款偿还能力等因素,确定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或反担保措施。

(5)中间业务
财务公司开展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不代垫资金,只
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资金风险。委托贷款业务必须先存后贷,如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财务公司不承担偿还本息责任。财务顾问业务坚持独立性,不在财务顾问服务中作融资承诺,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支持违法违规要求。

4.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规
定》等,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审计稽核部作为财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季度对财务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并且定期开展专项内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排查活动,保障财务公司的稳健运营。同时,审计稽核部按年度对公司各类业务及管理活动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过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执行,防范相关风险。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网络分区上进行了测试、生产、DMZ等功能区划分,分
多级安全防护设备予以隔离防御,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只允许列表内地址、端口进行特定服务访问;并采用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安全;核心业务系统访问,通过 CA密钥认
证方式登录;使用专业备份软硬件对数据库、应用进行数据级别备份并异地保险柜保存。同时,核心业务系统开展了信息系统安全等保定级和报备工作,并取得了资金系统等保三级备案证书,进一步提升了系统安全加固和防护水平;财务公司已获得与 24家银行采用专线方
式直连,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
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94.39亿元,所有
者权益66.12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25.8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23亿元,净利润1.7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4年
6月30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指标名称监管要求指标值
资本充足率≥10.5%17.08%
流动性比例≥25%44.87%
贷款比例≤80%67.81%
集团外负债比例≤100%1.62%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3.08%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00%14.12%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100%22.39%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10%0.00%
投资比例≤70%62.35%
固定资产比例≤20%0.05%
(四)股东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存款
86.18亿元,贷款无;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存款8.45亿元,贷
款无。

(五)上市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总
额为22.90亿元,贷款总额为12.70亿元。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其业务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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