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工银新材料 (001158):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0:08:29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新材料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 21.1重要提示................................................................... 21.2目录....................................................................... 3§2基金简介..................................................................... 52.1基金基本情况............................................................... 52.2基金产品说明............................................................... 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2.4信息披露方式............................................................... 62.5其他相关资料............................................................... 6§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3.2基金净值表现............................................................... 73.3其他指标................................................................... 7§4管理人报告................................................................... 8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9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0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1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2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5托管人报告.................................................................. 12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2§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26.1资产负债表................................................................ 126.2利润表.................................................................... 146.3净资产变动表.............................................................. 156.4报表附注.................................................................. 16§7投资组合报告................................................................ 38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38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9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39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1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3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3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3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3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43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3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3§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4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4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4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45§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5§10重大事件揭示............................................................... 45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5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5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5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5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5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6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610.8其他重大事件............................................................. 48§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8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48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8§12备查文件目录............................................................... 4812.1备查文件目录............................................................. 4812.2存放地点................................................................. 4912.3查阅方式................................................................. 49§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新材料新能源股票
基金主代码00115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77,352,471.1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我国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的背景下,以新能源、新材料行业为投 资主题,重点关注具备竞争优势的企业,精选个股,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同时,力争通过主动管理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 究,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在 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宏观经济指标,包括PMI水平、GDP 增长率、M2增长率及趋势、PPI、CPI、利率水平与变化趋势、宏观 经济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 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综合对所跟踪的宏观经济指标和市场指标的分 析,本基金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的策略为:在经济的复苏和繁荣期 超配股票资产;在经济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阶段,超配债券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力争通过资产配置获得部分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 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与新材料行业股 票,其风险高于全市场范围内投资的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朱碧艳龚小武
 联系电话400-811-9999021-52629999-2120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95561 
传真010-66583158021-62159217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 号9层甲5号901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 大厦A座6-9层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4 楼
邮政编码100033200120
法定代表人赵桂才吕家进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cbcc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 盛大厦A座6-9层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6,459,280.22
本期利润27,886,051.2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5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0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06%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34,157,078.1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24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34,662,887.7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39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3.9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列数据截止到报告期最后一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29%0.72%-4.04%0.76%1.75%-0.04%
过去三个月-2.13%0.86%-1.40%0.88%-0.73%-0.02%
过去六个月2.06%1.06%6.67%0.98%-4.61%0.08%
过去一年-10.41%0.95%5.29%0.83%-15.70 %0.12%
过去三年-22.90%1.30%10.78%1.12%-33.68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3.90%1.78%-7.74%1.28%31.64%0.5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8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3.3其他指标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工商银行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目前,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分别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全资子公司——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以稳健的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为使命,依托强大的股东背景、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的投研体系、严密的风控机制和资深的管理团队,立足专业化、综合化、国际化、数字化,坚持“稳健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绿色投资、责任投资”,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流的投资管理服务。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方位引入国内外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风格稳健、诚信敬业、创新进取、团结协作的专业团队。目前,公司(含子公司)共有员工787人,84%的员工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公司投研团队由资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组成,投研人员215人,投资人员平均拥有12年的从业经验。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工银瑞信(含子公司)已拥有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社保基金境内外委托投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金产品等多项产品管理人资格和QDII、QFII、RQFII等多项业务资格,成为国内业务资格全面、产品种类丰富、经营业绩优秀、资产管理规模领先、业务发展均衡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工银瑞信(含子公司)以持续优秀的投资业绩、完善周到的服务,为超9000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涵盖公募与私募、上市与非上市、境内与跨境业务的财富管理服务,赢得了广大基金投资人、企业年金客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等的认可和信赖。截至2024年6月30日,工银瑞信(含子公司)旗下管理251只公募基金和多个年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总规模约1.9万亿元,养老金管理规模居行业领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张剑 峰研究部 研究副 总监、 本基金2016年9 月19日-18年硕士研究生。曾在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担任 化工行业研究员;2008年加入工银瑞信, 现任研究部研究副总监、基金经理。2016 年9月1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材料新
 的基金 经理   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2年8月1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专精 特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 年8月22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优质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 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新能源汽车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职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4.1.3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对于没有通过检验的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间进行了具体分析。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出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环境方面,今年开局良好,各项经济指标上行,但2季度以来出现明显回调,PMI指标在4、5月出现连续回落,5、6月PMI均处于50的荣枯线之下。社融存量同比和新增贷款同比均出现下行,消费也整体表现不佳,只有工业制造业和出口表现相对较好,工业企业利润增速2季度继续上行,但工业增加值和工业企业利润从环比看,5月份也开始出现走弱迹象。美国经济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出口也继续保持增长。我们去年4季度判断中美制造业可能会共振向上,从3、4月份看,确实有这一迹象,但5月份国内却出现了较季节性更明显的回落。我们认为当前的经济回落更多只是阶段性调整。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经济结构变化的亮点,汽车、高端制造及相关的出口已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我们应将投资的目光更多的集中于这些有活力的部分。

A股市场表现方面,上半年A股整体回落,市场更为青睐高股息、有稳定现金流的行业,中小市值个股走势明显弱于大盘。行业方面,偏防御的公用事业,银行,传统能源等行业涨幅居前,而食饮、商贸零售,纺织服装,轻工等消费产业链和计算机、医药等成长股行业跌幅靠前。地产政策放松之后产业链基本面尚未有明显起色,政策效果需要继续观察;消费数据仍低迷而且收入预期仍偏弱,这可能是市场普跌的原因之一。新能源中,受益于电网和出海逻辑的电力设备表现较好,而锂电以及光伏行业,虽然需求仍保持较快增长,但供应过大的压力仍在,企业盈利被压缩,除个别龙头个股之外,整体表现不佳。

基金操作层面,市场分化严重,明显表现出结构性的投资机会。我们对持仓结构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经济仍处于复苏阶段,在相对较弱的需求下,供给可控的板块值得关注。而全球定价的商品相对而言更受益于全球经济的韧性,以及全球能源投资带来的铜、铝等资源品的投资机会,我们相应的对顺周期的周期股和上游资源股进行了优化配置。而成长性行业相应的国内需求不及预期的多,除非是有出口逻辑的个股,对此进行了调整。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0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6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方面,我们对中国经济的前景并不悲观,虽然当前市场预期较弱,但我们也要看到在地产投资和地产链整体继续下滑的背景下,上半年GDP预计仍有5%左右的增长,上半年的出口和制造业投资均还不错,经济内生的动能不弱;另一方面,我们认为不依靠刺激,以更市场化的调控手段来对市场进行调节,固本培元,更加有利于经济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下半年看,虽然全球兴市场进行更广泛的合作,中国出口仍将保持较好水平。虽然市场对美联储降息预期时有变化,但年内开启预防性降息仍有较大可能,届时国内货币政策操作的空间也会更大。我们相信中国经济能够稳中向前,顺利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

市场方面,上半年市场明显更为青睐高股息、有稳定现金流的行业,除了有业绩的光模块等少数板块之外,多数成长股回调明显,去年关注度较高的机器人和今年的低空经济等主题,虽然未来的空间也许十分巨大,但短期落地难,对板块难以形成支撑,表现均不尽如人意,或持续下跌,或冲高回落。在未来不确定增加情况下,市场更多的关注确定性,我们预计有业绩支撑的出口相关品种仍是值得重点关注的板块,但同时需要关注可能的贸易摩擦。而上游资源股,供给相对受限,而需求随着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仍有机会,而美联储可能的降息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商品有利。另外密切关注新能源板块的产能出清进度。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委员会)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1)职责分工
估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委员组成。

主任委员为公司分管运营副总经理,委员为委员会部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部门包括:投研部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指数及量化投资部、FOF投资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运作部。

委员无法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的,应指定本部门熟悉情况的人员代为参会,指定人员享有委员同等表决权。

(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委员会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2、投资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投资经理可作为列席人员参会,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人复核确认。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2014年8月8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213,550,932.5184,134,266.69
结算备付金 147,566.7380,752.39
存出保证金 69,764.4953,119.95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123,500,733.501,145,757,059.27
其中:股票投资 1,123,500,733.501,145,757,059.2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9,726.02
应收清算款 1,751,474.40100,044,307.7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695,886.62273,078.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339,716,358.251,330,332,858.2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917,698.70-
应付赎回款 1,277,946.12670,434.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37,595.581,325,039.34
应付托管费 222,932.61220,839.8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297,297.49307,860.17
负债合计 5,053,470.502,524,174.2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1,077,352,471.191,094,006,258.54
未分配利润6.4.7.12257,310,416.56233,802,425.44
净资产合计 1,334,662,887.751,327,808,683.9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39,716,358.251,330,332,858.21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4月28日。

2、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3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37,390,448.8085,686.70
1.利息收入 374,184.84285,701.0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364,465.90285,701.0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9,718.9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568,851.2345,209,772.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2,406,011.9526,174,877.8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1,576,753.55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14,974,863.1817,458,140.67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6.4.7.2034,345,331.45-45,595,326.52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102,081.28185,540.05
减:二、营业总支出 9,504,397.5714,540,798.88
1.管理人报酬6.4.10.2.18,043,565.3112,360,460.60
2.托管费6.4.10.2.21,340,594.262,060,076.79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0.857.69
8.其他费用6.4.7.23120,237.15120,253.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27,886,051.23-14,455,112.1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7,886,051.23-14,455,112.1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886,051.23-14,455,112.18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1,094,006,258.54233,802,425.441,327,808,683.98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1,094,006,258.54233,802,425.441,327,808,683.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列)-16,653,787.3523,507,991.126,854,203.77
(一)、综合收益总 额-27,886,051.2327,886,051.23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6,653,787.35-4,378,060.11-21,031,847.46
其中:1.基金申购款57,876,757.8013,148,375.6571,025,133.45
2.基金赎回 款-74,530,545.15-17,526,435.76-92,056,980.91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1,077,352,471.19257,310,416.561,334,662,887.7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1,178,301,112.14467,682,698.861,645,983,811.00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1,178,301,112.14467,682,698.861,645,983,811.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列)-34,484,545.00-29,088,531.34-63,573,076.34
(一)、综合收益总 额--14,455,112.18-14,455,112.18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34,484,545.00-14,633,419.16-49,117,964.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75,672,636.8732,683,138.14108,355,775.01
2.基金赎回 款-110,157,181.87-47,316,557.30-157,473,739.17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1,143,816,567.14438,594,167.521,582,410,734.6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81号文,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04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在境内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213,550,932.51
等于:本金213,530,117.00
加:应计利息20,815.51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213,550,932.51
6.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743,704,339.75-1,123,500,733.50379,796,393.75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743,704,339.75-1,123,500,733.50379,796,393.75
6.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3.2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期货投资。

6.4.7.3.3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6.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债权投资
6.4.7.5.1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其他债权投资
6.4.7.6.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其他资产
无。

6.4.7.9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1,386.94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107,156.65
其中:交易所市场107,156.65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审计费119,781.56
预提信息披露费59,672.34
预提账户维护费9,300.00
合计297,297.49
6.4.7.10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1,094,006,258.541,094,006,258.54
本期申购57,876,757.8057,876,757.8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74,530,545.15-74,530,545.1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1,077,352,471.191,077,352,471.19
注:若本基金有分红及转换业务,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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