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交银消费 (519714):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0:08:40 中财网

原标题:交银消费 :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年 08月 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0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1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1 §5 托管人报告 ................................................................. 11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1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1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3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4 6.4 报表附注 .................................................................. 16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8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9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0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1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1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1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3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3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3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3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3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4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4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4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4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4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7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7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7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2.2 存放地点 ................................................................. 48 12.3 查阅方式 .................................................................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消费新驱动股票
基金主代码519714
前端交易代码519714
后端交易代码51971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7月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1,165,947,721.3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注:本基金于2015年7月1日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与消费服务相关的优质企业,把握经济转 型背景下中国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 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 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深入研 究消费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挖掘不同子行业和子行业景气 度新变化下的个股投资机会,通过团队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 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个股,以谋求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 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姓名王晚婷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61055050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021-60637228 
传真(021)61055054021-60635778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 二期21-22楼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 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200120100033
法定代表人谢卫(代任)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und001.com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73,174,901.68
本期利润-375,483,061.3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0.283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0.6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9.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89,645,708.9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0.677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84,834,008.2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18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97.55%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份额净值业绩比较业绩比较基准①-③②-④
 值增长 率①增长率标 准差②基准收益 率③收益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月-10.61%0.83%-5.82%0.52%-4.79%0.31%
过去三个月-15.74%1.06%-5.66%0.74%- 10.08%0.32%
过去六个月-19.40%1.32%-1.84%0.83%- 17.56%0.49%
过去一年-27.58%1.18%-8.30%0.85%- 19.28%0.33%
过去三年-44.08%1.42%-30.40%1.13%- 13.68%0.29%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97.55%1.39%43.63%1.31%53.92%0.08%
注:1、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净值表现。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 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3.2.2同。 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 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日为2015实施日(即2015年7月1日)起的6个月。截至投资转型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130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韩威 俊交银策略 回报灵活 配置混 合、交银 消费新驱 动股票、 交银股息 优化混 合、交银 品质升级 混合、交 银内需增 长混合、 交银品质 增长一年 混合的基 金经理2018年8 月24日-18年韩威俊先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助理分析师、北 京鼎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助理、申银 万国证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信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2013年加入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分 析师。2017年6月3日至2020年5月26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4年上半年的消费行业整体情况:(1)经过2024年春节的压力测试来看,整个消费没有发生太大变化。我们预计,整体消费在中秋、国庆旺季来临的时候会出现进一步的复苏。(2)线上复苏快于线下。线上消费虽然退货率有所上升,但是明显复苏快于线下。预计整个下半年大促来临的时候,线上整体增速会进一步加快。(3)整个线下渠道的周转率压力依然较大,大部分公司仍然在帮助渠道提高周转。预计在伴随整个价值链集中度提升的过程中,部分渠道的ROE将在下半年开始出现修复,或在下半年开始反映到企业的ROE明显修复。(4)大部分龙头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或者自由现金流明显好于净利润,分红收益率也出现了比较明显的提升,预计这些龙头公司的估值继续向下的风险不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下半年,(1)由于二季度基数相对较高,我们认为二季报以后,整体消费龙头公司的业绩增速将出现比较明显的回升。我们预计大部分龙头公司的全年盈利预测下调的概率并不是特别大。(2)需要进一步关注下半年的现金流情况以及中报是否存在分红的情况。如果出现现金流明显改善或者分红明显提高的公司,预计可能在下半年出现一定的估值修复。(3)我们认为,无论从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的角度来看,下半年整体消费行业或将出现比较明显的估值修复。

我们的投资操作思路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1)坚定持有业绩确定性较高的公司。这一类公司从2021年开始降估值到目前,基本上已经达到比较低的水平。港股部分业绩确定性较高的公司估值压缩更为明显,也就意味着后续股价弹性可能更大。(2)我们希望通过自下而上研究,找到在中报可能出现盈利预测上调的公司,继续做一定的布局。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80,453,823.74173,035,508.97
结算备付金 1,008,866.24791,520.32
存出保证金 238,352.93291,793.86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310,546,049.992,030,819,099.07
其中:股票投资 1,310,546,049.992,030,819,099.0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3,084,317.2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52,239.241,217,955.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395,783,649.372,206,155,877.7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6,683,957.8720,173,568.02
应付赎回款 1,639,388.792,554,519.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30,345.812,353,482.48
应付托管费 255,057.66392,247.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840,891.00874,758.87
负债合计 10,949,641.1326,348,576.14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595,188,299.26755,147,584.31
未分配利润6.4.7.12789,645,708.981,424,659,717.32
净资产合计 1,384,834,008.242,179,807,301.6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95,783,649.372,206,155,877.77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88元,基金份额总额1,165,947,721.33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362,710,186.67-224,226,772.66
1.利息收入 228,079.75523,786.0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28,079.75523,786.0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 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61,410,680.01106,290,499.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94,253,219.8065,247,173.2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 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32,842,539.7941,043,325.75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6.4.7.20-202,308,159.71-334,473,020.76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780,573.303,431,963.03
减:二、营业总支出 12,772,874.7232,136,663.17
1.管理人报酬6.4.10.2.110,863,360.3427,456,466.31
2.托管费6.4.10.2.21,810,560.104,576,077.66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98,954.28104,119.2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375,483,061.39-256,363,435.8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375,483,061.39-256,363,435.8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5,483,061.39-256,363,435.83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755,147,584.31-1,424,659,717. 322,179,807,301.6 3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755,147,584.31-1,424,659,717. 322,179,807,301.6 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159,959,285.05-- 635,014,008.34-794,973,293.39
(一)、综合收益 总额--- 375,483,061.39-375,483,061.3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159,959,285.05-- 259,530,946.95-419,490,232.00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11,477,950.09-192,392,331.17303,870,281.26
2.基金赎 回款- 271,437,235.14-- 451,923,278.12-723,360,513.26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95,188,299.26-789,645,708.981,384,834,008.2 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039,433,630. 98-2,883,629,290. 323,923,062,921.3 0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039,433,630. 98-2,883,629,290. 323,923,062,921.3 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198,608,491.98-- 781,992,665.05-980,601,157.03
(一)、综合收益 总额--- 256,363,435.83-256,363,435.83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198,608,491.98-- 525,629,229.22-724,237,721.2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47,011,976.75-708,282,338.28955,294,315.03
2.基金赎 回款- 445,620,468.73-- 1,233,911,567. 50- 1,679,532,036.2 3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840,825,139.00-2,101,636,625. 272,942,461,764.2 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通过基金合同修订变更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第626号《关于核准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原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00,448,538.1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4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537,913.9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9,375.78份基金份额。

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25日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议生效。根据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7月1日生效,同时《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类行业的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自转型生效日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4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80,453,823.74
等于:本金80,445,931.25
加:应计利息7,892.4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80,453,823.74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1,931,472,725.38-1,310,546,049.99- 620,926,675.39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债券交易所市 场----
 银行间市 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1,931,472,725.38-1,310,546,049.99- 620,926,675.39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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