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实环保低碳股票 (001616):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嘉实环保低碳股票 :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由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代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0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0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0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0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0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1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1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7 §11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47 11.2 存放地点 .................................................................. 47 11.3 查阅方式 .................................................................. 4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4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51只公募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基础设施基金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9次,均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经济在去年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经济春节后逐步企稳,而地产仍然有一定的压力。 随着中央一系列稳定地产政策的出台,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地产成交有改善的迹象。经济的复苏仍然是温和的。同时看海外,美国财政刺激的后遗症初步显现,除了少数科技企业以外,服装、机械等传统经济部门二季度纷纷下调指引,近期美国的通胀数据和经济数据在需求走弱后,也出现了显著下行,预计下半年全球需求走弱的风险越来越大。虽然对于美联储的降息时点全球宏观经济学家仍然有分歧,但是目前看近两年的美联储加息周期逐步转向降息周期将是大概率事件,这将有利于新兴市场的权益资产估值修复。全球经济周期的轮转初步出现迹象。但是国内地产需求仍然需要一段时间来持续验证,年内中国内需的稳定将是市场主要的变化点,如果中国需求年内如期企稳,下跌3年的中国资产的估值有望出现系统性上行。 市场上半年先急跌后反弹,整体呈现震荡的局面,年中继续出现回调。市场虽然在二月初低点之后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反弹,但是在市场信心恢复的早期,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市场出于对于内需的担忧和对于不确定性的过分定价仍然集中在所谓的避险资产上。由于整体市场仍然处于存量和减量交易的背景之下,市场的分化非常剧烈。一方面在资本市场新的定位和经济环境下,大盘股结束了过去三年弱势局面,整体相对于中小盘股再度出现了持续的优势。另一方面在避险的情绪下, 偏周期和价值因子的一部分行业和个股出现了逼空式的上涨,这类资产的强势已经维持了三年,积累的风险在逐步加大。目前看如果对于经济悲观,这部分所谓避险资产中相当一部分资产未来都会面临需求和价格的双杀压力,可供分配的利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结合相对市净率处于历史偏高的水平,风险正在越来越多。反之如果内需逐步企稳,这些资产已经充分反映了经济复苏乃至过热的预期,在存量交易的市场中未来也有不小的风险。但是由于市场的弱势情绪仍然存在惯性,我们看到二季度整体这类资产即使出现业绩下滑,终端销售下降,商品价格下降等不利因素,仍然处于强势。从全球资产看,中国资产横向纵向都处于历史估值最低位,背后包含着对于中国内需的季度悲观预期,包括隐含的对于汇率和贸易环境的极端假设。仅仅以互联网行业为例,中国的互联网头部企业拥有全球更好的增长,更丰富的商业内涵,而市盈率等指标仅有几乎不增长的海外互联网龙头不到一半,一旦这种全球市场的定价扭曲开始纠正,这将是多年难遇的时机。 市场正在经历过去三年熊市最后一段时光,悲观的情绪和预期一方面让带有避险主题的一部分资产上涨成为新的风险资产,另外对于很多ROE较好的成长股已经出现了静态估值低于所谓避险资产的局面。市场对于泡沫化的资产正在越来越倾向于用宏大的叙事替代市场的均值回归规律,我们唯一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虽然极端悲观情绪的化解需要时间,但是从资产比较的角度出发,如果市场逐步企稳,绝对估值更低的以“新三样”、互联网和创新医药等新质生产力方向资产存在巨大的重估空间,即使市场继续悲观,这些资产已经经历了三年估值的大幅收缩,参考历史上熊市后半场的经验,未来回撤风险更大的也会是熊市中没有充分回调的品种。随着越来越多证据指向美国通胀数据和需求的走弱,降息周期的开启也会再度重构资产定价。同时大量地产稳定政策的累计效应也有望在下半年看到更多积极的稳定信号,下半年内需企稳将是大概率事件。同时新质生产力更好未来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环境,估值压抑三年的新兴成长有望开启新的上升周期,这些代表中国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品种最终不会缺席中国市场的企稳。即使市场继续悲观,目前大量的新兴成长正在自身周期的低点给予历史上最低的估值,而部分周期股反而在商品价格历史高位给了历史中高的估值,从中线看,即使不考虑估值回归和行业增长,大量的成长龙头依赖存量市场拓展足够实现相当可观的预期收益。 过度悲观的市场对我们的成长投资继续构成较大的压力,成长类公司整体估值仍然承受较大的估值收缩压力,主要的成长龙头仍然处于历史估值的极端低位。当下市场一方面过去三年大幅上涨的周期红利类资产在景气历史最高的位置给了平均水平以上或者最高的估值,未来中线不论对经济假设如何都将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而另外一些中线存在较大空间的成长龙头,由于整体风险偏好的收缩,股价仍然维持回落或者震荡状态,市场的弱势仍然持续。面对市场的挑战,我们二季度试图结合市场当下的环境和中期个股的空间性价比,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部分市场开始识别的兼具成长属性和市场低风险偏好特征的资产,这类企业以互联网龙头为例,企业股息率不低且仍处于稳定增长,具备科技革命潜力。从整个市场风格看,过去三年A股存在两大超额回报的风格,一是微盘小市值风格,从20年底开始小盘周期开始启动到23年的小盘成长,在24年一季度之前,整体小盘股在过去三年的回报率显著跑赢了大盘股,这个超额回报的拐点大概率已经在今年一季度出现。二是红利周期风格,从21年开始,周期价值类风格显著跑赢成长风格,同时23年三季度之后,在市场极端悲观的情境下,这类资产超额收益有明显的加速,这类风格虽然上半年还没有终结,但是累计较高的超额回报加上处于历史较高景气和股价的位置都在累计风险。我们考虑了市场当下整体的环境,我们仍然对于周期红利资产保持谨慎,但是考虑到市场较低的风险偏好和目前成长龙头公司的估值仍然处于较低位置,我们积极将持仓向大盘白马集中,以锂电池、智能汽车、医药等行业的龙头公司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5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01%,业绩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市场过去三年的调整强化了市场悲观的预期,全球经济周期摆动被市场赋予了宏大叙事。而成长投资重要的定价因子是来自对于未来的预期,因此市场的成长投资遭遇到过去几十年从未有过的巨大挑战。对未来非理性悲观带来了对于成长投资巨大的负贝塔。经济超长周期的一些因子包括一些显而易见的指标,不确定性来源于技术创新。但是任何超长周期的判断中会有无数个方向和情景迥异的中短周期的轮回。而资本市场的定价会每次把中短周期的经济现象进行长期化外推,进而在估值上极致体现。因此我们更多需要关注当下市场是否已经过分计入了宏大叙事的影响。如果我们再一次临近在一个中周期的拐点之前,将会带来市场风格和范式重大的变化。2020年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时候,市场对于化石能源退场论的担忧也带来了当时化石能源很多资产在低景气给了一个毕竟低的估值分位。而之后可再生能源资产价格出现大幅调整,化石能源资产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而当下,化石能源使用成本是当初的一倍,可再生能源使用成本降低到当时的一半以内,新能源的替代效应更加明确,汽油等化石能源的消费已经或者即将出现拐点。但是资本市场反而出现了广义新能源资产在低景气分位时静态估值低于化石能源在周期高点的静态估值这种现象。市场当下给了化石能源在历史周期高位的时候公共事业化的假设。向未来展望,我们当下更关注过去三年股价大幅调整后处于历史估值中低分位,同时被悲观宏大叙事过分定价的品种,对过去几年估值大幅扩张的品种相对谨慎。 经济数据一直以来是很难准确预测的指标。单纯长期的乐观和悲观更多是线性的推演或者信仰。我们也更多根据市场的数据和周期的位置进行应对。目前随着海外经济、就业和通胀数据的走弱,美国22年以来的加息周期继23年8月见顶之后,大概率会逐步启动降息周期。加息周期和降息周期不同风格资产收益率迥异,近期美国市场明显开始放大波动。海外需求的走弱叠加前期大量企业因为大宗商品价格和物流价格较高的出口数据将对于下半年的出口出海板块带来一定的基本面压力。结合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的预期更多将依赖于后续的内需政策和相关数据。地产虽然未来对于经济拉动的重要性将逐步让位于先进制造业等新质生产力,但是地产本身的逐步企稳将对于内需的稳定有较大的正面作用。因此目前可以大致预期海外经济周期走弱,中国经济是否会进入复苏周期带动全球经济企稳将取决于地产等内需数据的稳定。而对于投资判断,经济复苏预期较好将带来较强的正面贝塔和驱动因素,即使经济复苏绝对程度不强,从相对角度看,相对于海外经济走强也是较大的概率。因此展望下半年,我们相对更关注调整三年的受内需影响的中国代表性产业的头部企业。当下这些企业估值处于历史低位,相对于过去三年大幅上涨的周期股,估值也有显著的优势,一旦开启修复会带来显著的修复空间。我们会进一步将资产向这些方向集中。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基金资产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投研、风险管理、基金估值运作、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385 号《关于准予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47,231,651.2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引》、《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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