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盛国企 (001239): 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长盛国企 : 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3 6.1 资产负债表 ................................................................. 13 6.2 利润表 ..................................................................... 15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6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7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8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9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3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3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4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5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6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6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6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7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8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2 存放地点 .................................................................. 48 12.3 查阅方式 ..................................................................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300只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旨在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 该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50%、5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注册地为深圳,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DBS Bank Ltd.)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 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QFII基金的投资顾问。截至2024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 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上涨0.89%,上证指数、创业板指数、Wind基金重仓指数、Wind全A等权指数则分别下跌了0.25%、10.99%、6.41%、21.02%。北向资金和量化资金萎缩的情况下,市场资金向大市值和优质行业龙头集中。年初至今,整体红利风格占优,小微盘股因资金流出股价承受较大的压力,明显跑输市场。 权益市场对中长期经济增长降速有所担忧,特别是预期和库存的波动,放大了需求不足的疑虑,并导致风险偏好的持续收缩。但是在中央金融委和各主管部门的呵护下,市场流动性依然充裕,整体呈区间震荡,大盘价值股和绩优股起了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成长板块相对较弱,拖累了双创指数,分行业看,其中申万一级行业指数里银行、煤炭、公用事业、家用电器、石油石化涨幅前五,其中银行高达17个点涨幅,而医药生物、传媒、社会服务、商贸零售、计算机则分列后五位,跌幅在21个点以上。 2024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延续去年4季度复苏向好的态势,经济复苏底部更加夯实,上行确定性增强,GDP总量实现了稳定增长,CPI数据虽然偏弱但明显企稳,PPI数据受益商品价格上涨而同比有所回升。 两会延续了既往的政策定力又强化了经济托底的方向,货币政策偏宽松,但在地方债务约束和金融监管约束下,财政政策相对比较克制。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布局,强调了稳增长抓手(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城市三大工程)。4月的中央政治局经济工作会议已经确定的宏观政策”,2季度专项债和新开工明显提速。 投资端来看,制造业改善、基建平稳、地产维持底部,制造业投资好于整体投资增速,景气度维持。房地产市场,从量价齐跌逐步进入以价换量的阶段。消费继续放缓,整体延续下行趋势,部分可选消费如通讯器材景气度较高,地产后周期家电、家具底部边际改善,汽车消费增速持续回落。外需短期景气度延续,对新兴经济体出口维持高景气,出口结构中家具、家电、IC、工程机械、新能源车等环比保持强势。 国外经济看,美国经济增长依然强劲,欧盟和日本相对偏弱。面对顽固的通胀数据,美联储降息进一步放缓压制了年初以来全球大宗商品和贵金属的价格上涨趋势,同时也限制了其他国家的政策宽松空间。巴以冲突(中东局势)、俄乌冲突仍然是地缘政治的焦点并影响到原油、航运等局部供需结构,两者都有缓和迹象,特别是以色列和哈马斯进入和谈最后阶段。 谨慎心态下,整体看市场资金回归股息红利和个股盈利,市场估值、成交等指标已经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呈现底部特征。本基金策略一方面继续积极寻找业绩增速足够快同时估值合理的个股,寻找行业新的基本面线索,另一方面也积极关注公司的股息红利,关注公司股票的类债属性。个人认为,无论何种市场风格,持续盈利增长的个股都将是市场的宠儿。我们注意到存量资金市场中,高股息策略相关个股因为分红和资金拥挤度在6月份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调整,考虑资金成本的前提下,调整后的某些个股又将具有投资价值。本基金将适当调整高股息和新质生产力两条主线的配置。 按照基金合同,本基金深化国企改革全局思想和细化政策的研究,始终围绕新质生产力这一主线,以国企改革中能够提质增效、提升盈利能力的行业和个股为主要配置方向。结合基金主题要求,在个股配置上极大的聚焦于国有上市公司,行业配置呈现均衡风格,寻找泛能源、人工智能、新质生产力、自主可控、高端制造和医疗健康等方面与深化国企改革能够有交集的优势行业和绩优国企。 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本基金权益仓位偏高,加大了组合的回撤风险,需要在后续做出改进,风格上需要更加灵活的去应对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国企改革主题基金一季度投资方向聚焦于国产算力、煤炭、工程机械、医药、汽车零部件等方面的国有企业,二季度减配了医药、焦煤,增配了有色金属等方面的国有企业。 本基金精选业绩确定性高的优秀个股和潜在国企改革标的,努力做好基金仓位管理和风险暴露,力争控制好回撤。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下半年,我国经济运行仍将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不确定因素中外部扰动较多,但总体来说企稳回升趋势越来越明显。总量看,弱复苏格局下政策定力和经济托底仍然并存。基数效应下,房地产竣工、销售、新开工面积同比均呈现底部震荡,地产可能在季度阶段性见底。 供给端对产能过剩的调控已经初见端倪,经济压力有所减弱,但随着美国大选进程,出口方面存在贸易冲突的逆风。货币方面,信贷高增长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市场交易的长期利率区间与央行的预期仍有差距。美国通胀顽固带来降息预期延后但不会缺席,下半年人民币贬值压力稍缓,汇率可能已过年内至暗时刻。 2024年下半年政治事件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换届大选。一方面特朗普上台的概率增大及其两党竞选时对中国的极限施压,另一方面要观察的是美联储降息路径,强劲的经济数据一再推迟了美联储降息,但是降息虽迟但到。美联储降息将削弱了美元的强势地位,压制资本继续回流美国,同时也给了我们更大的货币政策工具空间。 基于财政货币和金融政策的判断,下半年A股市场仍处在下有底、上有顶的区间震荡环境中,未来变局需要保持关注。个人认为不排除阶段性结构牛特征,需要我们以积极的心态、审慎的配置去把握,稳定股息的红利逻辑和新质生产力的成长逻辑将并存。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如何与国企改革主题相关标的结合将会是今年我持续关注思考的问题。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评估、复核和修订基金估值程序和技术,适时更新估值相关制度,指导并监督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评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对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进行最终决策等。估值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督察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8号《关于准予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4日生效,于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规模为3,250,867,544.91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国企改革主题的股票和债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