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 (004477):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1:07:28 中财网

原标题: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 :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由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代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8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9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0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0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0 §5 托管人报告 .................................................................. 10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0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0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1 6.1 资产负债表 ................................................................. 11 6.2 利润表 ..................................................................... 12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3 6.4 报表附注 ................................................................... 15 §7 投资组合报告 ................................................................ 3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6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38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0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0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0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0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0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0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0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1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2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2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53 §1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1.1 备查文件目录 .............................................................. 53 11.2 存放地点 .................................................................. 53 11.3 查阅方式 .................................................................. 5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47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9,051,598.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 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通过跨市场资产配置,发掘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 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 标,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内A股和 香港(港股通标的)两地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A股和港股对投 资者的相对吸引力、主流投资者市场行为、公司基本面、国际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等影响港股投资的主要因素来决定对港股权重配置和 个股选择。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 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 +恒生指数收益率×45% +中债综合财 富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 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胡勇钦许俊
 联系电话(010)65215588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95566 
传真(010)65215588010-6659494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家嘴环路1318号1806A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2A 层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0100818
法定代表人经雷葛海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jsfund.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 座写字楼12A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 12A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0,344,293.18
本期利润106,479,690.6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214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5.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8.0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28,125,240.4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448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741,453,463.9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4565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52.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35%0.78%-2.27%0.58%-0.08%0.20%
过去三个月6.95%0.88%2.46%0.81%4.49%0.07%
过去六个月18.08%0.90%2.80%0.94%15.28%-0.04%
过去一年3.78%0.81%-6.38%0.93%10.16%-0.12%
过去三年-38.13%1.11%-31.18%1.11%-6.95%0.0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52.20%1.28%-7.51%1.04%59.71%0.24%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Return(t)=45%*(沪深300指数(t)/沪深300指数(t-1)-1)+45%*(恒生指数(t)/恒生指数 (t-1)-1)+1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1+Benchmark(t-1))-1 其中,t =1,2,3,…T,T表示时间截至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北京、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等资格。

截止2024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51只公募基金,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资产配置、海外投资、FOF、基础设施基金等不同类别。同时,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丹本基金、 嘉实主题 混合、嘉 实产业优 势混合基 金经理2019年1 月10日-15年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经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禾其投资研 究员,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2018年7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职于港股通投资策略组,现任基 金经理。MB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 籍。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9次,均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国内经济整体偏弱,社融增速和新房销售创下阶段性低点,微观层面的居民消费意愿持续收缩。房地产仍是经济的主要拖累,房价下跌导致居民财富效应和风险偏好下降,抑制居民和企业投资和消费,居民和企业贷款意愿和动力也在下降,且在此过程中财政力度有限。新经济层面,新能源相关领域产能过剩的情况愈发普遍。科技创新主导的领域景气度较好,但在整体经济体量中占比不高。海外美国经济无疑是超预期的,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中国的出口需求。

上半年,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分别下跌0.3%和7.1%,而上证50沪深300指数分别上涨3.0%和0.9%。低估值高股息的红利股对市场形成了主要支撑,如能源、银行、电力及公用事业,而与经济相关度较大及估值绝对值偏高的板块则有较大幅度下跌。港股方面,恒生指数上涨3.9%,港股同样体现了极低估值且股息较高的股票的价值回归,能源、原材料和电讯业涨幅显著。

组合操作上,我们继续采用基本面结合估值安全边际的精选个股策略。低估值和高股息类股票仍是组合的压舱石,组合中成长性较好的制造业类股票也是超额收益的重要贡献者。我们在股票上涨中对部分大宗类商品类股票进行了减仓,对超跌的个别顺经济周期的低估值股票有所加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4565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0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如果国内没有政策上的破局,我们对经济整体持保守态度。美国的大选也必然会给股票市场带来更多的波动。好在市场已经足够悲观,这在A股诸多顺周期板块和港股整体的估值中已有较多体现。在市场的波动中,我们会继续把投资的关注点聚焦在企业长期的价值和资本回报率上,估值的安全边际仍会是我们选股的主要考量。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基金资产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备投研、风险管理、基金估值运作、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基金投资市场的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境内相关机构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6.4.7.1106,002,498.8477,739,614.22
结算备付金 646,823.233,400,548.93
存出保证金 102,285.5761,948.42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654,612,440.92528,770,405.43
其中:股票投资 644,505,134.07518,628,432.8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0,107,306.8510,141,972.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3,592,876.63
应收股利 1,207,174.80-
应收申购款 444,990.7385,076.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763,016,214.09613,650,469.68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7,071,803.904,274,896.90
应付赎回款 12,894,049.673,259,781.74
应付管理人报酬 756,725.31619,848.26
应付托管费 126,120.88103,308.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714,050.40697,293.37
负债合计 21,562,750.168,955,128.32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509,051,598.46490,218,052.77
未分配利润6.4.7.12232,401,865.47114,477,288.59
净资产合计 741,453,463.93604,695,341.3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63,016,214.09613,650,469.68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565元,基金份额总额509,051,598.4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11,364,282.4515,987,856.16
1.利息收入 180,427.51154,777.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162,588.94154,777.3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17,838.5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24,978,079.84983,907.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15,902,705.56-6,307,526.7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70,768.4970,443.6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9,004,605.797,220,990.54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86,135,397.4614,830,718.1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70,377.6418,453.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4,884,591.816,733,185.87
1.管理人报酬6.4.10.2.14,096,258.705,672,729.09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682,709.75945,454.86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105,623.36115,001.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06,479,690.649,254,670.2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6,479,690.649,254,670.2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6,479,690.649,254,670.29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490,218,052.77-114,477,288.59604,695,341.36
资产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490,218,052.77-114,477,288.59604,695,341.36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8,833,545.69-117,924,576.88136,758,122.57
(一)、综合收益 总额--106,479,690.64106,479,690.6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8,833,545.69-11,444,886.2430,278,431.9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57,052,253.58-26,174,061.5383,226,315.11
2.基金赎 回款-38,218,707.89--14,729,175.29-52,947,883.1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09,051,598.46-232,401,865.47741,453,463.9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538,998,022.11-209,018,989.80748,017,011.91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538,998,022.11-209,018,989.80748,017,011.9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2,984,370.84--823,482.05-23,807,852.89
(一)、综合收益 总额--9,254,670.299,254,670.2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2,984,370.84--10,078,152.34-33,062,523.18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5,319,341.74-6,813,374.1722,132,715.91
2.基金赎 回款-38,303,712.58--16,891,526.51-55,195,239.0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16,013,651.27-208,195,507.75724,209,159.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00号《关于准予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23,043,789.8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06,002,498.84
等于:本金105,994,133.05
加:应计利息8,365.79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06,002,498.84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543,477,886.49-644,505,134.07101,027,247.58 
贵金属投资-金交 所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 场10,032,647.0084,306.8510,107,306.85-9,647.00
 银行间市 场----
 合计10,032,647.0084,306.8510,107,306.85-9,647.00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553,510,533.4984,306.85654,612,440.92101,017,600.58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
6.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6.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6.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6.4.7.5 债权投资
6.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6 其他债权投资
6.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6.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6.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6.4.7.8 其他资产
无。
6.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15,218.50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应付交易费用606,339.50
其中:交易所市场606,339.50
银行间市场-
应付利息-
预提费用92,492.40
合计714,050.40
6.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490,218,052.77490,218,052.77
本期申购57,052,253.5857,052,253.5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38,218,707.89-38,218,707.89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本期申购--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本期末509,051,598.46509,051,598.46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6.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已实现部分未实现部分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200,314,115.02-85,836,826.43114,477,288.59
本期期初200,314,115.02-85,836,826.43114,477,288.59
本期利润20,344,293.1886,135,397.46106,479,690.6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7,466,832.293,978,053.9511,444,886.24
其中:基金申购款23,216,284.092,957,777.4426,174,061.53
基金赎回款-15,749,451.801,020,276.51-14,729,175.29
本期已分配利润---
本期末228,125,240.494,276,624.98232,401,865.47
6.4.7.13 存款利息收入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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