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008328):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原标题:诺安新兴产业混合 :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中期报告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中期报告 2024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08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 14 6.1 资产负债表 ............................................................. 14 6.2 利润表 ................................................................. 16 6.3 净资产变动表 ........................................................... 17 6.4 报表附注 ............................................................... 18 §7 投资组合报告 ............................................................... 36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36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37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0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2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2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2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2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3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3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3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44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4 §10 重大事件揭示 ............................................................... 44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4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4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4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44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4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4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5 10.8 其他重大事件 ........................................................... 46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7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47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48 §12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 48 12.2 存放地点 ............................................................... 48 12.3 查阅方式 ............................................................... 4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一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在流动性和情绪波动的影响下,市场主要指数出现了大幅度的震荡。随着政策的大力支持,市场情绪和流动性都有所恢复,市场指数也出现了持续的反弹。在市场快速下跌的过程中,我们认为经济的基本面没有预期的那么悲观,所以仍然是维持较高的仓位,顺势也增加一些优质公司的仓位。作为价值投资者,在市场极度悲观,流动性不足的时候,往往要保持自己的情绪和仓位的稳定。在情绪的钟摆从极点往回摆的时候,我们也会做一些持仓结构的调整。 二季度,经济总体平淡,出口数据尚可,但是投资数据偏弱,内需降级趋势没有改变。在宏观渐对反弹幅度较大的品种进行了兑现。5月份,政府对房地产政策进行放松,在房价有一定跌幅之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降低都有助于刚性需求的释放。房地产销售是否好转关系着国内信用的恢复和资产价格的稳定。从1998年房改开始,国内房地产行业经历了超过20年的飞速发展,人均居住面积从不到10平方米增长到超过40平方米,让大部分人都改善了居住环境。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信贷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加杠杆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定的风险。我们会紧密跟踪政策放松后房地产成交的情况。房地产成交的好转,可以带动有效信贷的增长,考虑乘数效应,那么其会导致更多的相关产业获得恢复的动能。在此之前,权益仓位总体是维持中性水平。 基于上述对经济的判断,我们保持了消费和科技的配置。在经济下行的周期中,虽然消费也会受影响,但是会比大部分工业品要好一些,尤其是一些优秀的消费品公司。但当经济低迷的时间长于公司能承受的时间周期,那么好公司也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我们在持仓上也会对这样的变化做出反应。大基金三期的成立,让市场确认了国家在解决“卡脖子”问题上坚定的态度和决心。未来,在科技方面的投入仍然是持续不断的,所以科技仍然是我们看好的大方向。需求侧高增长和供给侧不增长是我们重点关注的两个方向。需求高增长一直都是市场追逐的目标,在企业出海战略中能找到一些高增长的方向。对于供给已经少有新增的行业,这些行业在下一轮经济周期中,业绩弹性可能是更大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1.443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目前的经济走势来看,基钦周期仍然在向上的过程中,但是上升的力度很弱。PPI虽然在持续地修复中,但是还没有增速转正。这就导致大部分顺周期行业的业绩弹性弱,股价弹性相应地也会比较弱。房地产行业的冷暖对于顺周期行业来说影响甚大。房地产行业一头连接着购房者的房贷,也可以认为是把购房者未来若干年的收入提前预支到当下消费,一头连接着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影响未来的财政支出潜力,中间环节则连接着实物类资产的生产者,这会影响到各行各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意愿和收入预期。当下,房地产周期的边际变化已经超越了基钦周期的变化,一个是更大的下行力量,一个是相对小的上行力量,最终体现的是经济上行动力不足。 国内的5年期LPR已经调整了两次,但CPI增幅有限,实际利率偏高。这对于股票市场来说影响主要在估值层面,业绩增速高的公司其估值可能还能维持,其他大部分业绩增速没有这么靓丽的公司的估值都受到压制。降低实际利率对于股票和房地产类资产来说是重大的利好。降息周期打开之后,最先改善的就是市场参与者的预期,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实际情况也会逐渐地好转,低利率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企业才有更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费用支出的潜力。 那么在降息过程中,汇率可能是先感受到压力,然后压力逐渐缓解。因为经济的复苏对于汇率来说是正面的影响。 科技仍然是政策支持和鼓励的重要方向。因为科技创新可以提高生产力,单位投资带来更多的产出,而且独有的,领先的科技是很难被其他国家加征关税的。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经历了来料加工的初始阶段,到规模化生产的工业阶段,再到目前资金和智力密集的科技升级阶段。这个过程就像上学一样,一个孩子要从小学、初高中再到大学的升学过程。要我们从一开始就进行资金和智力密集的科技创新活动,就像让小学生读大学生的课程一样。我们的发展需要时间、经验、人才和资金的积累。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正处于努力追赶的阶段,这个阶段政策的鼓励、大量资金的持续投入都是确定的,所以科技方面的投资仍然是有很多机会的。 市场永远是我们的老师,我们要怀有敬畏之心,继续拓宽视野,提高前瞻和鉴别能力,耐心跟踪优质公司,努力为基金持有人带来更好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运营等部门负责人及指定人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63号)核准,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1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656,800,987.08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92,881.1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产业相关的证券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等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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