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8月1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 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2名,罗志刚监事会临时召 集人委托陈旭东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 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 同意通过)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年上半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 行为。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 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售条件成就的决议》(应到会监事 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名,3票同意通过)。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186名 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 7,720,188股 限制性股票。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应 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同意通过)。 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数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通过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 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同意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 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广州 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广州绿色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产投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房屋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增 加公司的业务收入,同时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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