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601778):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原标题:晶科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 6月 30日止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年 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 5月 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 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492.44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8,107.7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 244,826.6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3,281.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940.2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56万元(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4月 23日公开发行了 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1,776,415.09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年 4月 29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 4月 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号”《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97,668.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7,177.6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36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2,638.35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 202,604.4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33.9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5,029.6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915.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 6月 30日余额合计为 39,945.63万元。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7,650.11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1,515,421.47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年 2月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2月 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43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98,710.0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98,151.54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558.46万元。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9,734.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24.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元,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 5月 2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分别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 6月 8日,公司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 8月 19日和 2021年 9月 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辽阳忠旺集团 23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营口忠旺铝业15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合称“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至丰城市同田乡 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丰城项目”)、石河子市 1G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石河子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厂区 14.5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 10月 11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就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 10月,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 12月 30日和 2023年 1月 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年柳堡 2号100MW渔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 52.43MW项目”)。2023年 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 2月 28日和 2023年 3月 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 49.63MW项目”)。 2023年 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 5月 12日,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建投对公司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接。2022年 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 12月 30日和 2023年 1月 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铜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52.43MW项目。2023年 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 2月 28日和 2023年 3月 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 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项目出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 49.63MW项目与建德市 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25MW/50MWh项目(以下简称“建德储能项目”)。2023年 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 4月 27日和 2023年 5月 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清远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以下简称“白水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 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建德 70MW项目”)与晶科海南 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州项目”)。2023年 6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 3月 20日和 2024年 4月 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工商业52.43MW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6.06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工商业 46.06MW项目”)。2024年 4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上述新募投项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 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下属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 2: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 3: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3,216.07万元以及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52.43MW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 0068账户为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该专户实际的账户余额为 2,197.45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 4: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4,617.80万元、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及对外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 19,037.1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49.63MW项目”和“建德储能项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 0059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11,594.19万元,均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8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8日将人民币 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20日和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 52.4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3,973.43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2)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 49.6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 46.06MW项目”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99.82万元投入工商业 46.06MW项目使用。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04.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报告期内,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 103.56万元,差额系尾号 3472的募集资金账户正在办理注销、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尚未结转。 2、2024年上半年,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结项,公司决定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225.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231.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 3月 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 3,761.00万元、11,004.25万元。 2023年 2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报告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金额为 7,061.91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分别于 2021年 8月 19日和 2021年 9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忠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0,000.00万元变更至丰城项目、石河子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150,564.29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2月 30日和 2023年 1月 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宝应项目、天津大众项目、安波福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216.07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52.4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216.07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3、公司分别于 2023年 2月 28日和 2023年 3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617.80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49.63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4,617.80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二)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分别于 2022年 6月 15日、2022年 7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金塔县 49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金塔 49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3,046.1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3,062.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公司分别于 2022年 12月 30日和 2023年 1月 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425.58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52.43MW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2,425.58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3、公司分别于 2023年 2月 28日和 2023年 3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涉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陵项目”,同意将铜陵项目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 1,571.20万元转入建德储能项目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已将上述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 1,571.20万元投入建德储能项目使用。 4、公司分别于 2023年 2月 28日和 2023年 3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讷河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7,465.96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49.63MW项目与建德储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17,465.96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5、公司分别于 2023年 4月 27日和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清远项目”、“白水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88,421.08万元用于新建建德 70MW项目和海南州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公司已将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88,743.70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差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6、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20日和 2024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 52.4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3,973.43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 46.06MW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3,973.43万元投入上述新项目使用。 7、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 49.63MW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可转债募集资金 199.82万元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工商业 46.06MW项目”使用。鉴于工商业 49.63MW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免于履行决策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99.82万元投入工商业 46.06MW项目使用。 (三)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1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 1~6月 编制单位: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 2] 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中披露了相关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相关项目全部投资 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与报告期内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 3]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831.03万元以及天津大众和安波福的节余募集资金 310.53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额的 5%)。 [注 4] 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04.09万元以及忠旺项目终止时用于永久补流的 6亿元 募集资金。 2. 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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