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600982):宁波能源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债券代码:185462 债券简称:GC甬能0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9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为调整债务融资结构,锁定中长期限低成本资金利率,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的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规模: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10亿元(含); (二)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三)发行利率:由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与簿记建档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四)债券承销: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置换到期的公司债券或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六)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申请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 (七)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发行,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利率确定和调整方式等特别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任或解聘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申报、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完成后,办理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本授权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授权的有效期。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履行的程序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和注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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